</br>唐妁的侄兒是官吏的事情她在這兒干了這么久的活也有所耳聞,這時候唐妁就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道:「我只希望跟他們一刀兩斷,不希望他們再出現在我的面前。」
唐妁便跟她去官府報官,讓官府處理。
官府也頭疼,你說你奪了人家的家產也就算了,畢竟過繼了嗣子,嗣子有繼承權。但你們還要逼人嫁人,這說得好聽是為了她著想,可沒見人家不願意嗎?
這群人見官府都插手了,干脆也報官,說程歡害死了她的兒子。不知哪兒出現的證人說親眼看見程歡將她兒子推入江中,才導致她兒子被水沖走的。
本來普通的爭奪家產案,就成了涉及人命的案子,程歡也被官府捉拿起來審問。
唐斯羨聽聞這事,也知道這時代的破案手段實在是太單一了,只要有所謂的證人,又遇到平庸、敷衍了事的官員,那么定罪的概率就十分大。
好在這種斷案方式也不是沒有破解辦法,既然出現了所謂的證人,那么從證人方面下手就能弄清楚真相了。
於是在唐斯羨職業病發作,想喬裝打扮了一番去打聽那個證人的情況,結果秦湞道:「如今認識你的人多了,很容易露餡,讓我來吧!」
「娘子,你行嗎?」
「你覺得呢?」
唐斯羨心想,以秦湞這個聰明勁與精湛的演技,好像比她還適合吃這碗飯。
在秦湞的深入調查之下,很快就發現那個證人在幫忙指證程歡之後,日子變得好過了。這種一看就是收了錢財辦事的作風,她輕而易舉地就找到了證據證明他是被收買的。
證據擺在面前,那個證人很快便承認他是受程歡夫家的兄弟指使,要他這么冤枉程歡的。
案子真相大白,冤枉程歡殺害親兒子的叔伯兄弟各有懲罰,他們侵吞的家產也被迫吐出來一些。程歡拒絕養嗣子,而是將她所得到的那部分田產給賣了,然後在縣城買了座小宅,准備就這么度過余生。
當然,她依舊在唐妁的食肆里干活,有了這些工錢,她總不至於餓死。
而秦湞自從當了一回狄仁傑,對細節就越發在意。有一回她問唐斯羨:「我怎么覺得家里的米少了?」
唐斯羨:「……」
她為了保鮮,收進了空間里了。
但是她顯然不能這么說,於是道:「這不是當然的嗎,吃著吃著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