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珍寶獵人(2 / 2)

「別這么說嘛,你們兩個人都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離開你們啊……就算不當向導,我還會很多東西,大家一起結伴上路,沿途有照應,我也很多年沒去阿里布達觀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樣,把茅延安一腳踢走就成了,不過阿雪卻對這位長輩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確實是有幾分能耐。所以就勉強同意,讓這位死皮賴臉的大叔與我們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達。

旅程中,我很是納悶,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會任命什么新職。

那個進獻上去的神燈,到底是什么等級的貨色,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讓國王陛下龍心大悅,想要賞賜於我,除了進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擔任軍職,位階更是已經升到萬騎長的尊位,但現在阿里布達軍部卻是有位無職,每個帶兵的實權官職,都沒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績,也不可能給我委職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兩次戰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與官階,並沒有實際派軍隊給我,而是讓我以特別使者的身分,到國外去搜尋財寶。

可是無所謂,當大官並不是我的興趣所在,特別是當個手握重兵的軍官。王都里的貴族一堆,武官見了都要低頭,沒有什么地位與實權,如果是到外省或是邊疆,雖然威風八面,呼風喚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兩人都在國內帶兵,肯定會被盯得死死,稍為亂來立刻就會被彈劾。

所以,我很滿意自己目前的處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沒有加官晉爵都無所謂。

「咦?你真的是這么想嗎?」

當我說出自己對未來的預測,在旁邊揮舞著那柄「重」劍的大叔,很訝異地看著我。

「怎么樣?這很奇怪嗎?又不是每個人都很喜歡當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當然也有胸無大志的人,比起過那種朝不保夕的日子,我還寧願混吃等死,安安樂樂。」

「說得倒也是,可是與其那樣,你要不要考慮繼續你目前的工作,當個珍寶獵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寶追跡者是男人的夢想啊,自由不羈,浪跡在高山之顛、窮絕海底、大荒天涯,與價值連城的珍寶為伍,白天接觸各種秘笈與奇珍,晚上就笑擁醇酒美人,一擲千金,有什么工作比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蠻混得不錯,以後辭官不干,大可專心干珍寶獵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聽,就可惜不切實際,這種生活刀光劍影,水里來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搖頭道:「珍寶獵人是絕對不干,兼差當當珍寶商人,那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阿雪抱著紫羅蘭玩要,從旁邊插了一句,問道:「師父,這兩個之間有什么差別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蠻混了這么久,還弄不清楚這個?」

看她一臉茫然,我不得不嘆氣解釋。

現今的大地諸國,從文明大國金雀花聯邦,到精靈之國索藍西亞,只要有貴族的地方,就可以見到他們彼此競誇豪奢的作風。比出入排場、比庄園規模、比嬌妻美妾、比名駒華車,貴族們努力在各個方面展現自己的財力與氣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這一點無論是哪個種族,都是一樣,長期處在富裕環境,涵養數代下來的氣質與貴氣,不是普通的暴發巨富可比擬。這些出身世家的貴族富商們,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帳冊比闊,就只好表現在周身的一舉一動上。

這種比誇豪奢的競賽,看在尋常百性眼里,當然是只有悲嘆憤恨的份,可是有時候,這種作風也有尋常人不知道的好處。在外交場合上,一國之君往往藉著豪華的排場,向外國與臣下展示實力,成功的話,就可以起到震懾作用,將一場刀兵干戈消於無形。

同樣的情形,也適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領主、軍部重將的身上,很多人不見得喜歡奢華,但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中,除非像我那變態的老爸那樣,真是底子硬到極點,無須張揚,不然如果不擺弄排場,張揚聲勢,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擠,甚至連下頭的人也會造反。

「嗯,可是,那樣和珍寶商人有什么關系啊?」

「傻女人,這種比賽其實是很無聊的,你擺出一百輛豪華馬車,我就開出兩百輛;你亮出千斤黃金,我就亮出兩千斤珠寶。」

我道:「可是,當有人把萬斤黃金疊堆如山的時候,那就已經不是誇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會訕笑說沒品味、沒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對啊,當單純灑金子已經沒意義,當財富已經不足以彰顯身分,又該比些什么呢?」

我引用一句珍寶商人常常掛在嘴邊的名言,道:「世上價值最珍貴者,莫逾稀者。」

所謂的珍寶生意,涵義很廣,從礦石、香料、葯材、毛皮、藝術品,甚至是生物、死體買賣,都在范圍之內。但是大體來說,都是由一些尚未開發的大荒之地,將本國所罕見的東西運回國。

大體上來說,男孩子這種生物對夢想、冒險部有一種天生的憧憬,普通財貨不足以吸引權貴眼光,但是那些來自蠻荒秘境的珍寶,在那些足跡不離開自家豪華庄園的貴族來說,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儕誇耀。

起先是一些質地古怪的寶石、金銀,再來是以壯陽效果為主的神奇葯草,貴族們願意為了這些東西揮金如土,而後,當腦筋動得快的商人,嗅到了這股商機,從大地的蠻荒地帶,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東西大量運回國內,這股商潮就正式開始了。

「一些金屬、石材,被意外發現了鑄造方面的價值,引發了新的技術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資產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應用到戰場上,帶來了更大的商機,間接也造成廠鑄煉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場活躍。」

我道:「當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戰場遺跡,找到失落於歷史上的神兵利器,轉手賣出致富,七輩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個時代都有。能夠一出道就擁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著異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減少三十年奮斗的,對於那些手里沒有真材實料,卻不得不任軍職立功、以繼承爵位的貴族來說,這是最有利的護身符。

追逐著各種珍寶傳聞,嘗試在沙堆里頭淘金的人,通稱為珍寶追跡者。其中,本身並不進行冒險、旅行的工作,單純是在珍寶市場里買賣獲利的商家,被稱為珍寶商人,而實地進行冒險與挖掘工作的追跡者,則被冠上獵人的稱號。

所謂未開發的大荒之境,充滿著各種危險,像是獸人們居住的芰里,普通人類進去就被轟殺,頂多只能在南蠻其他區域作賣賣,唯有真正有實力、武藝高強的人,才能夠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寶。

珍寶中不乏異獸的身體組織,像是龍之魄、鳳血魂這類的異寶,如果沒有搏殺巨獸的實力,剛近身就破一腳踏扁,談什么取得珍寶?

在目前有紀錄的各種珍寶排行中,最頂級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險,就是虛渺不實,並非單純靠交易就能構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細密,又有通天本領的珍寶獵人,才有辦法曠日費時地追尋。當然只要一轉手,賺到的鉅富,也是難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頂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寶獵人為業。

「好……好浪漫的感覺喔。」

阿雪喜道:「師父,我們再去尋寶吧,這次就回阿里布達去尋寶好嗎?」

茅延安點頭道:「年輕人應該有點志氣才對啊,干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嗎?萬獸武尊沒成名時干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聽說就連黑龍王也是挖掘到海盜的大寶藏,才建立黑龍會的,幾個很有名的大魔導師,都曾經花過一段時間尋寶來進行修業喔。」

這我倒是知道,幾所大規模的魔導學院,都有要求學生在結業離校後,進行類似修業,以一年為期,交出一個c級以上的珍寶,作為取得畢業證明的憑證,只是大部分的學生都不願意冒險找珍寶,而是打工賺錢從珍寶市場買來交差。

「我自問沒這種本事,也沒強大的武功,當珍寶獵人一定穩死的。」

我搖頭道。

「搞清楚,我們這次能夠生離芰里,是靠旁邊的護身符夠強,還有大叔你的石頭帽,並不是真本事,別被勝利給沖昏頭了。」

「別人說這話可以,你說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雖然萬獸尊者、黑龍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歷史上,最具傳奇性的珍寶獵人卻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爺爺,蘭特·法雷爾。」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還真是忘記了,爺爺年輕時游歷大地,進行武道修業,確實干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

我的變態老爸,練的是家傳武學,位列當今世上五大最強者之一,身為他老子的蘭特爺爺,武功自然也是驚世駭俗。更拽的是,他生對了時代,那時候大地上沒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級數競爭者的優勢下,有二十年的時間,他是世所公認的天下無敵。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蘭特爺爺的風流之名更是流傳後世。號稱「天下第一種馬」蘭特爺爺的冒險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觸到的每個美人,都有過一夜至數夜不等的情緣,對象復雜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後,開始在每夜醒來時懊惱不已,因為枕畔那個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與他有過一夕之緣。

與之糜爛的性生活成正比,據說蘭特爺爺當時所取得的珍寶與財富,足以讓現今任何一國王室眼紅如熾,不過,歷代法雷爾家的主人,都不怎么為後代子孫著想,爺爺的財產,在他的冒險生涯中揮霍殆盡;價值連城的珍寶,往往就隨手送給被他奪走處子元紅的美人。

黑龍王在連續找到十多個海盜寶藏後,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權,蘭特爺爺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個中小規模的國家出來,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過,我們家的人實在是……

「不提這種鳥事了,認清事實吧,我們這邊又沒有絕世武者,也沒有大魔導師,拿什么實力去和人家競爭?」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練一下,一定大有可為。」

茅延安道:「我們組成一個尋寶三人行,以我的機智與閱歷、你的幸運和無恥,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發利市的。」

「喂,大叔,為什么機智與閱歷歸你,幸運和無恥就算在我頭上?」

口中這樣辯駁著,我卻不能不開始想,拿阿雪當戰斗主力的可能性。畢竟,黑暗魔法偏重攻擊性與殺傷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練,弄點成績出來,確實是一面很可靠的護身符。

與巨神兵的那場大戰,黑洞天鏡連娜塔莎這樣的巫法高手都吸吞進去,如果能當作必殺招數來使用,威力一定很驚人。就是不曉得,黑洞天鏡的出現,究竟只是一個偶然的奇跡,還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個問題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後,就再也沒看過大日天鏡,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暫時沒有答案,我轉而思考,該怎么樣教導阿雪修練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讓她去某王國的魔導學院拜師學習,幸好血魘秘錄里頭有記載一些東西,只要找個中等規模的城鎮,買一些入門用的書籍、法杖、道具,應該可以先自行修練幾個粗淺的法術。

我們沿著山道,緩緩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霧,不辨東西,難以前進。

「啊,原來是這里……算來也差不多是時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認出了地方,最後好不容易靠著他的帶路、紫羅蘭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進入了一個城鎮。山路崎嶇,內中藏著不少危機,在霧氣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險前進,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則前往商店,補充所需的物資。

這個小鎮的規模不大,專門供旅人采購的商店里,東西是還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銅鍋、水壺,都算滿齊全的,也有特別的干肉與小麥粉,可是,卻沒有我想為阿雪買的東西。

雖然說課本里頭說,上天為了恐懼魔法師的力量,特別對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師每次施放咒文之後,那個咒語就會從腦里移除,必須重新背誦記憶,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級以上的優秀術者,卻能夠憑著體內的魔力共鳴,使用魔法,咒語也可以自己編寫,不用拘泥於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發揮,就是第七級境界,施放的咒語只要照基本原則去隨意編寫就行了,無奈她如今腦里空空,徒有強大魔力,卻不懂得使用的法則,只好讓她學那些初學魔法的稚齡孩童一樣,買本入門的咒語書,從頭研究起。

小鎮距離南蠻不遠,資訊缺乏,魔法的相關書籍很少,商店里頭也沒有賣什么看起來比較稱頭的魔杖,在皺著眉頭選購了幾本咒語書後,我警覺到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手邊的財源快不夠了。

本來我就不是什么有錢人,在攻破馬丁列斯要塞時的所得,全都被龍女姐姐拿去當贊助軍費;在娜麗維亞貪污的金錢,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幾乎全消耗在這一年來於南蠻的種種花用。

早期花錢所買到的珍寶,大部分都是沒價值的假貨,當作交了學費,後來雖然買到一些不錯的東西,但都送回阿里布達交差,讓國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現在我終於被招回去述職,但是身邊錢財也所剩無幾了。

(媽的,這樣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點發財門路才行……

這里距離南蠻地界不遠,還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沒有生產的葯材、礦物,如果低價采購一些,或許有賺頭。

這時,商店的老板告訴我一個壞消息,這陣霧氣是當地有名的特產,一旦起霧了,短時間之內是散不去的,不過,距離此不遠的一個霧谷村,是珍寶商人常常造訪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許會有我所需要的東西。

帶著這個消息,我回去找兩名同伴,在進入旅店的時候,我和幾個男人錯身而過。他們身上配劍,步履輕捷,顯然身有武藝,衣著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個人還穿著象徵神宮身份的長袍,肩頭印著光之神宮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靜殿認可的見習神官。

有點錯愕,我進入旅店,一句話都還沒說,阿雪和大叔就告訴我一件怪事。

「賢侄,賢侄啊。」

「大叔,不要亂叫,誰是你的賢侄啊?」

「不要在意這種小問題嘛,我和雪丫頭剛才聽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離去的那幾人指了指,道:「看不出來啊,那幾個家伙瞧來人模人樣的,卻盡是在討論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說得好,就像某人一樣,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會偷看女孩子洗澡、畫春宮畫做紀念;危急時候丟下朋友自己開溜,還懂得七孔流血裝死,我也常常覺得這種人真是不可貌相。」

「賢侄啊,根據慈航靜殿的聖典記載,生前猛找機會諷刺人的刻薄鬼,死後會下地獄被拔舌頭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嗎?」

即使拿天底下最鋒銳的利器,我想也沒辦法剠穿大叔的厚臉皮吧,口舌之爭不用太多,在短短幾句交鋒後,我問起了剛才那一伙人談的東西。

阿雪的解釋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聽得懂。距離這里不遠處有個小村子,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騷動一次,據說是有凶物作祟,難以驅除,一直想要外聘強力的魔導師來驅邪,剛才那伙人得知這消息,打算前往該處,假意幫忙驅邪,獅子大開口,若是失敗,拿了錢就跑。

「打著慈航靜殿的旗號去驅鬼,大概滿有說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礦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滿值錢的,采集的礦石中,或許有貴重金屬,搶劫一次就可以大賺一票。」

「你說得沒錯,不過,那穿著光之神宮神官服色的三個人,自稱是什么凈念禪會的人喔。」

「凈念禪會?」

茅延安和阿雪並沒有聽得很清楚,只是聽見那三名見習神官向同伙說起,他們凈念禪會近幾年要鴻圖大展,經費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績,對往後的升級大有好處。

「凈念禪會?這是什么東西?大叔你聽過嗎?」

茅延安搖頭,顯示他和我一樣,從來不曾聽過這個一聽就覺得像是「慈航靜殿」姐妹組織的東西。只是,為何光之神宮的弟子,會另外加入別的教派?這件事情就很讓人不解了。況且「鴻圖大展」這四個字,一聽就覺得與某些陰謀有關,假使方青書還在,問題或許就有答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