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1 / 2)

二零零零年,經人介紹,我和石穎認識結婚,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我爸爸見石穎原工作單位面臨破產,托人拉關系把她調到和我一個單位,我們兩個人每個月一萬元工資,生活的美滿幸福,小日子蒸蒸日上。可就在這時候,我發現石穎人心不足蛇吞象,好高騖遠,她十分羨慕那些穿金戴銀,滿身名牌,出入坐豪華車的老板娘。

當時,我市有幾家夜總會,老板清一色的刑滿釋放人員,於是社會上都說:「看看,現在掙大錢的都是進過監獄的人。」石穎受到了深深的影響,她誤認為凡是被判過刑的人都能做大買賣,都可以掙大錢。於是,她開始瞧不起我,回家越來越晚,然後發展成夜不歸宿。

後來我得知,石穎在外面有了男人,這個男人叫孫爾多,比她小三歲,沒有婚史,曾因搶劫被判七年徒刑,是個開出租車的,兩個人背著我好了一年了。於是,我們離婚了。

先說一下離婚後的我,當時很頹廢,對石穎恨之入骨,想我父親托了多少關系,才把她調到我的單位,她竟然這樣沒有良心,在外面胡搞,給我戴綠帽子。

我越想越生氣,覺得自己的人生很失敗,成天飲酒度日。當時孩子很小,父母見我照顧不了,就把孩子接走,就這樣,我成了孤家寡人,孤孤單單的度過了五年漫長的時間。

再說石穎,她想一個刑滿釋放的人員,以後肯定能發達,自己也好能過上富足的老板娘生活。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孫爾多就是一個小混混,扶不起的阿斗,沒有工作的他早把石穎當成了搖錢樹。

兩個人在一起後,孫爾多本來的面目顯露出來,經常使用暴力,使石穎常常帶著傷上班。石穎後悔了,提出過分手,但一來我堅決不同意她回家,二來孫爾多好容易得到一個「富婆」不能放手。就這樣,石穎度過痛苦的五年時光。

最近,孫爾多又犯事了,他同時強奸了自己的母親和姐姐,母親不堪忍受凌辱跳樓自殺,於是,一個亂倫多年的案子浮出水面。原來,孫爾多在十五歲那年,就把守寡的母親強奸,可做母親的怕丟人,一直忍氣吞聲,後來他被判刑了,這段亂倫史才告一段落。

沒想到,七年刑滿釋放後,孫爾多回家後仍然霸占母親多年。後來,和石穎認識後,孫爾多侵占母親的事少了,他母親滿以為兒子有了女人會放過她的,可沒想到那天兒子喝醉了酒,再一次強奸了她。正好這時,孫爾多的姐姐開門進來,禽獸不如的他把姐姐也一起按倒給強奸了。

後來才知道,原來孫爾多在十五歲那年,不但強奸了自己的母親,連姐姐也強奸了,後來姐夫發現姐弟通奸離婚了。一個母親怎么能受這樣的打擊,從七樓一躍而下……孫爾多又被判了十年。

孫爾多入獄了,石穎也得到了解脫。而此時的她,已經名聲狼藉,沒有男人要的貨色了。於是,她唯一的選擇,就是要征求我的原諒,回到我的身邊來。可這樣沒良心的女人,我能要嗎?回答很干脆,不能!

於是,石穎找了很多人勸說,遭到我義正言辭的拒絕後,只好親自出馬,那些天打了不知道多少的電話,不知道流過多少眼淚,可我就是那句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