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64(1 / 2)

臉。要知道,有些孩子七八歲的時候,還會光著身子亂跑。

劇情真正提到莫凡的「職業」,是在小孩上學之後,而且小孩現在還是需要時時刻刻照顧的時候,莫凡干脆在家當起了家庭煮夫,兼任奶爸的職務。

小孩比一般孩子懂事得多,很多事情都已經不需要假他人之手,但莫凡第一次養孩子,興致一上來,忍不住事事親為。最重要的是,跟小孩相處時,不管是小孩軟軟的「叔叔」,還是可愛的各種表情,都令莫凡有些愛不釋手。

令莫凡既驚奇又意料之中的是,許薇雅離開後,小孩一次都沒有提過「爸爸媽媽」。似乎,小孩已經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離開了這個家。

事實也確實如此,許薇雅離開前以為孩子不懂,對這個親自生下的孩子說了很多話。不舍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向往。那個男人不喜歡他帶上這個孩子,為了不讓莫蔚影響自己的生活,她毅然決定留下他。

莫蔚聽懂了,不管是在女人說「媽媽要走了」,還是「不要怪我,媽媽也是為了活得更好」時,他就知道,他被拋棄了。

他只有叔叔了。

莫蔚隱隱能感知到自己的特別。他見過別人家的孩子,也跟他們一起玩過,但無論是比自己大上幾歲的,還是同齡的,那些人的想法在他眼中堪稱「幼稚」。後來,他就再沒跟別的小孩子相處過。

以往跟莫凡一起搭伙行事的都是高中生,眼見高考結束,原主因為孩子不常出去,以至於沒有人聯系得到他,也就漸漸忘了。

原主在一堆人中,沒有什么特別要好的朋友,都是一起混的,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伙伴,一伙人見聯系不上,也就淡了心思。

帶孩子是一件很辛苦,又很細致的事,莫凡幾乎是整天圍著小孩轉。盡管小孩一直很乖巧安靜,就算莫凡有事,也只會坐在椅子上乖乖看書,但莫凡還是無一刻不將小孩放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

周圍的流言莫凡沒有親耳聽到,只做不知,早上買了菜回來,卻是腳步一頓。

今天他起得早,醒來的時候小孩還在睡,也就沒有叫醒小孩,直接穿了衣服去菜場買菜。天氣越來越冷,小孩子起的也越晚,為了買上新鮮的菜,莫凡沒有賴床,留了字條出門。

小孩很聰明,已經能看懂莫凡小學一年級的書本了。當然,這僅僅是在莫凡面前,實際上,莫蔚已經將小學三年級的知識學的差不離了。

「我看那小伙子也是可憐,留下一個孩子要照顧。」

「可憐什么?算上今年才19,16歲就搞大了女人的肚子,可不就是個禍害,有什么好可憐的。要我說,那個女人才聰明的,長得那么漂亮,小小年紀的,成天守著個孩子,哪受得了。」

「怨不得我看那小伙子這么年輕,原來才19,造孽哦。」

「聽說那孩子的父親也是混不吝的,前幾年被人砍死了,有其父必有其子,你看那小伙,不也是成天在外面瞎混,不好好讀書,整天整夜不著家。」

「我看最近那小伙帶著孩子,也不出去瞎混了。」

「誰知道能維持多久?你看著吧,現在是有錢,等他沒錢了,哪吃得了打工的苦,定是要重操舊業。」

「看那小伙長得也人模人樣的,可惜了。」

「可不是……」

幾個湊在一起洗衣服的中年婦女扯了幾句,各自洗完衣服回家了,莫凡站在寒風中,提著袋子的手有些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