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叔叔選的是粉色的。當時叔叔看著那條粉色的浴巾,有些頭疼,不肯用。
最後還是用了,叔叔浴後將浴巾掛在肩頭,粉色沒能夠顯得叔叔好笑,還更襯膚色。
青年看著浴巾,想起不少往事。
可他從來沒想過,他的東西,竟然都還在。
青年顫抖著手,拉開了浴室的儲物櫃。果不其然,他們曾經的所謂「情侶」杯,還在里面,沒有用了。
衣服也是他穿過的,都是他和叔叔一起買的。
青年腦子亂成一團,他將衣服穿好,搭著浴巾就出去了。
這個時間點了,叔叔該處理公事,一如既往。
果不其然,叔叔半靠在沙發上,點著一盞燈,戴著眼鏡,托著電腦在看文件。
青年走出,叔叔便抬眼望他,看到他濕潤的頭發,眉頭一皺,抬手招他過去,要給他擦發,就像從前一樣。
青年卻僵在原地,他環視這間屋子,不像常年沒人住的,連燈都沒以前那么亮了。
電視機旁壘著他帶過來的cd碟,雜志架上還扣著他做作業時買的書籍,桌上的果盤是可笑的西瓜款,茶幾下的地毯是他選的卡其色。
叔叔看他仍站在原地,再看他光裸雙腳,便道:「去穿鞋,愣著做什么。」
青年直直走到鞋櫃前,打開,果不其然,他的鞋襪,都好好地在里面。
他回頭,重新打量眼前許久不見的叔叔,卻發現,又不那么像許久不見,熟悉感淹沒陌生,讓他心悸。
叔叔知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像是在……一直等著他。
《叔叔》39
實際上,叔叔和青年分手以後,曾經離開過這棟房子一段時間。
叔叔有錢不假,生意做得很大,有許多人投懷送抱。
但他可沒興趣玩金屋藏嬌那套,對其他朋友買許多房子,這里放個人,那里放個人,表示不能理解。
叔叔認床,喜歡住得舒服的地方,認為家有一套就好。
青年去的那棟別墅,並不是青年所以為的金屋,而是正兒八經,就是叔叔自己的家。
叔叔第一次把青年帶回家,是個意外。
那次青年喝醉,沒帶身份證,叔叔抱著人上車,看青年醉得整個人都軟了,一時間卻又不想睡了。
他把青年帶回家,就像對待一個小輩,客人,小孩兒。
沒想著去肉欲年輕人。
哪知道後來,還真就一直都在家里折騰,沒出去過。
他將他家的鑰匙給出去了,給得隨意,青年也接的隨意,誰也沒把這鑰匙往深里想。
對叔叔而言,家是很舒服的地方,青年也是讓他很舒服的人,沒什么不能放在一起的。
直到後來,青年有了女朋友,小孩,要結婚了,叔叔才覺得這家里呆不下去。
怎么呆,到處都是青年的身影和聲音。
廚房里,好像能看見青年穿著他的襯衫,背對著他光著腳,哼著歌切面包。
客廳里,青年最愛趴在那毯子上,看一本書,看著看著,衣服就上去了,好笑嘻嘻地掀開自己的衣服,故作老練地勾引,可愛得要命。
廁所里,那一起進去過的浴缸,許多香艷往事。
叔叔第一次買多了一套房子,裝,可以馬上搬過去的那種。
他跟逃離一樣,離開了那棟房子。可住在新家,他更不舒服,甚至有些抑郁。
太空了,太新了,不習慣,不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