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06(1 / 2)

al像是置身於十二年前,那間陰暗卻又讓人莫名覺得親近的房間,低垂著的暗色窗簾,拉開窗簾落地窗外是艷紅的玫瑰,地上的絨毯柔軟,他趴伏在那人的腳邊,感受著頭發被指尖梳理,身上的鞭痕疼痛而暢快,什么都不必想,什么都不必思考,只需要順從就好。

沒有隱瞞,沒有抗拒。

這種感覺如此美好,以至於當他被問到「glennbenson在哪里」時,幾乎毫無遲疑地便將答案說了出來。

「真乖。」lambert敲了敲他的肩膀,下一秒抬起手臂重重一杖打在了hal的下半身上。

lambert在hal壓制不住的慘呼中被手杖丟在地上,就像是丟掉了什么令人惡心的垃圾。

「你讓我們的過去變成了恥辱。」lambert淡淡道,撐著門把手走了出去。

hal慘叫著,眼睛卻死死盯著lambert離開的背影,他看到那個背影在關門前佝僂了下去,一聲聲撕心裂肺一般咳嗽著,卻依舊仿佛站得筆直的模樣。

他看著,就像仰望著神明的信徒。

警方根據hal給出的地址找到了昏迷著的受害者glenn,他被放在了一個棺材里,一個預定在明天就會下葬的棺材里。

受害者離開前是去國外出差的,因此直到他被救出來他的丈夫才知道自己差一點就要失去自己的愛人了。

lambert笑著站在醫院外頭看著著急忙慌滿臉驚恐的男人沖進醫院,匆忙地連自己的鞋掉了一只都沒有注意。

巫琮趴在hotch膝蓋上,問道:「你是不是養了什么動物?」那股子讓他快當場昏過去的氣息實在是叫人介意,這可是事關自己能不能變回人形的大事,容不得半點差錯。

「也不能叫養,它不怎么喜歡我給它准備的窩。」lambert說道,「是一只很大的貓。」他比劃了一下大小,「橘黃色的,有一點胖。」

巫琮聽他描述著外形,就知道自己這一次來拉斯維加斯的第二目標算是找到了。

「它身上有死亡的氣息。」lambert微笑著說道,「非常美妙的死亡氣息。」

和那些不明就里無辜遭殃的普通人不同,lambert顯然是知道了對方的不同尋常還要故意靠近作死的那一類。

「離得太近你也會死的。」巫琮說道。

「離得不那么近我也會死的。」lambert說道,「它最多也就讓我少活個三五年罷了。」

對於早就活夠了的人來說,三五年和三五天,大抵也沒什么差別。

「它想幫你續命。」巫琮看著他,「你養了它三年?」

「三年?差不多吧。」lambert想了想,他還真的是在三年前撿到的那只貓,周身縈繞著詭譎的陰冷氣息,骨瘦如柴眼眸凌厲,「你認識它?」

「它是金華貓。」

金華是浙江的一部分,因為有美饌金華火腿而聞名於世。相傳金華地區的貓畜養三年以後便會生出靈智,會在夜晚吸月華修煉,隱於深山幽谷寺廟佛殿,能夠變幻出男女之姿,妙無雙。

金華貓有時會潛伏入普通人家中,最先在那家的水桶里小便,人一旦喝了水桶里的水之後便會看不見它的身影,並且日益虛弱直到最後病死。

巫琮抓住過一只金華貓,嚴格來說倒也不能叫做抓住,他去的時候那只貓已經害死了所有想殺的人,安靜地蹲坐著等待巫琮來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