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廢奴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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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廢奴令

漢初平三年,春,二月。

並州牧高肅於並州、河東、河內一共十一個郡,與其轄下近百余縣內設立書院、學館,供天下學子讀書,天下學子在並州讀書的一應費用由官府承擔,期間還有名師蔡邕於太原講學,有意者還可在並州郡縣內授課,由官府發放俸祿。

學子不分學派,凡是一心向學之人皆可前往,並州不以言論定罪。

凡是並州的百姓,皆可免費進入各地郡縣讀書,鼓勵百姓學文習武,六藝百技。凡是入學的百姓子弟,每年的夏冬兩季皆必須於軍隊之中與士兵們一同生活一月,期間,其所有待遇同士兵相等,此稱之為——軍訓!

隨同這個通告頒布的還有一項法令,那就是即日起,並州上下不得有人口買賣的行為發生,違者一律嚴懲!

如今,漢廷的朝政被董卓把持,天下諸侯各自為政,各地的法令不一,也只有在此時,高肅的這道法令才能順利的執行。

高肅下達了並州境內禁止蓄奴的命令,廢除奴隸制,改為雇佣制。所有並州境內的百姓不得再蓄養、買賣奴隸,對於家中的佣人仆從,也全部更改為雇佣制,奴仆必須單獨建立戶籍明確主人,主人可隨時赦免其奴仆身份歸而為民。

同時,高肅再度更改稅法,田賦改為攤丁入畝制度,將百姓所有的田賦丁役等各種各樣的稅收,通通合並為田賦及丁稅一樣,並且實行攤丁入畝制度。田地多,則需要繳納的丁稅也多,田地少,則需要繳納的丁稅也少,並將每年的稅賦改成春秋兩季征收。

一道道的法令,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不允許人口買賣,這對於普通百姓的影響不大,甚至是有好處。往年碰到天災**之時,破產的百姓最後往往是自賣為奴,進入那些士族豪強們的庄園作工,如今禁奴令一出,卻是能減輕一些這種情況。

而攤丁入畝制度,高肅基本上是奔著那些士族們去的。

攤丁入畝制度,看似簡單,可實際上卻是將自先秦有記錄以來的稅賦制度徹底的改變了。簡單一點的說,就是以前的稅賦制度雖然也多有變動,但有核心的一條,便是以丁為基礎,按丁納稅,不管田地多少,只以丁收稅。

丁是古今以來的稅賦基礎,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二十一歲到六十歲為正丁,中為次丁,老小免役。所有的稅賦都是按這丁來算,正丁是一份,次丁則納一半。

這樣的制度對普通百姓是最不公平的,因為百姓的地越來越少,可要交的稅賦卻從來不變,都是按人口納稅。但對那些地主貴族們來說,這樣的制度卻是對他們最有利的,因為他們田多,一家幾口幾十口人,卻擁有著成千上萬畝地,把要交的稅攤到自己的田地中,實際比例並不多。

而現在,這新出的攤丁入畝制度,卻把這數百年來的稅賦制度改變了。征稅不再以丁為基礎,而以田地為基礎。田地越多的人,需要交的丁稅越多,相應的,百姓如果地少則少交,如果沒有地,則不用交丁稅。而且在這新稅中,是把所有的雜稅捐役,通通納入了丁銳之中,所以,百姓除了需要承擔自己相應田畝的田賦,即糧食稅外,其實的稅收也全部按田畝數轉成了相應的丁稅。

而那些地主貴族們,他們不論人多人少,也一律將按照他們的田畝數量來征收田賦以外的丁稅,這是一筆龐大的丁稅,過去百姓所承擔的雜稅,基本上全都轉嫁到了他們的頭上。

一記重錘敲擊在了士族地主的身上,這是一記大范圍的大殺傷性的新法,攤丁入畝,就是釜底抽薪,從根本上去抑制他們的兼並。這也是減輕那些百姓們的負擔,避免那些無地的百姓因承擔不起賦稅最後造起反來。

高肅這一道道的政令就像春風一般迅傳遍了天下各地,並立即在天下引起了軒然大波。

在天下的學子眼里,高肅的行為無疑是給了他們一個福音,但面對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相信,但這塊「餡餅」對於他們來說,實在是太誘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