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沒有更(1 / 2)

君子有疾 蔚空 2609 字 2023-03-15

經過地下通道的時候,看見一個流浪歌手在彈著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發看起來很干凈,他的穿著也沒有任何頹敗的痕跡。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專注著彈著吉他,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個流浪歌手。

從吉他琴弦里流淌出來的聲音流暢而悠揚,讓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流浪歌手看起來有點像某個我認識的人。

我微微彎下腰,在昏暗的光線里,艱難地辨認出他手里的吉他上潦草的簽名。林逸塵,我猜想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這確實是陌生的三個字。

但我還是從口袋里摸出了一枚硬幣丟在了他的吉他盒子里。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時,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轉過頭,看見他舉著手里的硬幣,對我說,多謝你的捧場。在出口的光線里,那枚小小的硬幣被賦予了閃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臉,和我認識的人似乎真的有那么一點像。

而他背上背著的是剛剛他彈奏的那把吉他。

這樣的姿勢,有那么一瞬間,讓我恍若看到時光匆匆倒流,那個背著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來。

當然,這樣的失神只是很短暫的一瞬間。

因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並不認識。

而且我不得不承認,他長得和我所認識的那個人其實一點也不像。只是因為,這么多年,無論是在地鐵站,天橋,地下通道,看見年輕的流浪歌手,都會有那么一剎讓我覺得有眼熟的錯覺。

很多人都以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結。

但有誰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個人罷了。

林逸塵確實不是什么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背著吉他經過地下通道時,他忽然就想彈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個小時。在這個小時里,林逸塵自顧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聲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點搶了旁邊形容枯槁的流浪漢的飯碗。

因為我已經是第十個向他吉他盒子里扔硬幣的人了。

他笑著對我說,原來世界充滿了愛。

他一定以為我是個愛心泛濫的姑娘。但其實我只是因為以為他是個會彈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塵用他吉他盒子里的硬幣請我喝了一杯奶茶,當然也包括了我扔給他的那枚。

午後陽光充沛,奶茶香味濃郁,在這個看似無懈可擊的浪漫序曲里,我認識了假冒偽劣流浪歌手林逸塵。

林逸塵是政大的學生。他只是喜歡彈吉他而已,是很喜歡的那種,喜歡到可以心血來潮就可以旁顧無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彈上一個小時。

我想林逸塵是我所認識的第二個如此熱愛吉他的人。

因為林逸塵喜歡彈吉他,而我又喜歡聽人彈吉他。所以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之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電話號碼。

在通了幾次電話,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來龍去脈之後,林逸塵就背著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學校,拉著我坐在校園的的草坪上,在慵懶閑淡的傍晚,為我彈琴唱歌。

在余暉的掩映下,林逸塵的臉上有一層淡淡的紅暈,他的眼神飽含深情,他的聲音微微顫抖,但是手里的琴聲卻依舊行雲流水沒有絲毫紊亂。

我看著林逸塵純情少男般的樣子,本來覺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剛剛要笑出聲,卻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傷情緒中。然後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濕了,長久沒有見過天日的淚水終於在此時被牽引了出來。

林逸塵手忙腳亂,也充滿欣喜,他大概以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動到哭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剛剛彈琴的表情,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記憶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覺得很對不起林逸塵。

我常想,如果阿飛還好好地活著的話,他現在會不會已經成了一個流浪歌手。

阿飛是我的初戀,這是我向別人訴說時,對阿飛身份的描繪。但其實我們僅僅只是拉過一次手而已。

當然,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有向誰說起過阿飛。包括林逸塵。

在我的南方家鄉,阿飛是個人們口中的「小爛仔」。他抽煙、逃課、打架、拉幫結派無惡不做。

但是十四歲的小爛仔阿飛卻有一項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沒有人知道阿飛是在何時何地跟著誰學會了吉他,但是誰都知道他的吉他彈得漂亮極了,真的是漂亮極了。因為在撥弄琴弦的時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樣。我當時就是這樣覺得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阿飛是如此熱愛著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時候,他才會將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學校里明里暗里喜歡阿飛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條長隊,但是阿飛從來不看她們一眼。因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學後背著吉他騎著單車跟在我身後,他只在我們家樓下彈著吉他到夜幕。

這本來是一件讓人受寵若驚的事,但是在聽到老媽無數次對著樓下罵道誰家小爛仔的時候,我只能將自己的受寵若驚悄悄吞進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師眼里的好學生。所以我不能告訴別人,我喜歡小爛仔阿飛,盡管很多姑娘都喜歡他,盡管他很會彈吉他。

直到阿飛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煩的大雄之後。我才決定告訴阿飛我喜歡他。

對了,大雄也是個小爛仔,他之所以會找我麻煩,是因為我常常將他的劣跡斑斑傳達給他的父母我家的鄰居。

那次,等到戰敗的大雄氣急敗壞地離開後,我還是沒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對阿飛說,你給我彈吉他吧。

阿飛欣然答應。他優雅地撥動琴弦,優美的琴聲從阿飛的手指間流瀉出來。阿飛的眼神深情款款,臉上有羞赧的紅色,嘴里哼出的歌謠也在輕輕顫抖。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琴聲的美妙。那一刻,他實在不像是一個爛仔。

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覺得吉他的聲音是世界上最動聽的。

彈完兩首歌,阿飛告訴我,他以後要當一個流浪歌手,帶著我浪跡天涯。

這個從爛仔阿飛口里說出的承諾,聽起來卻是那么真摯。

它在我的心里開出了花。

林逸塵第一次到我宿舍時,看見了我掛在牆上的吉他。

原來你也彈吉他。然後他取下吉他准備打開。

我驚恐地看著林逸塵正在拉拉鏈的手,然後瘋了般沖到林逸塵面前,推開他,將還未打開的吉他盒子搶過來抱在懷里。

我想林逸塵是被我的舉動嚇壞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沒有動,他愣了很久,才尷尬的朝我聳聳肩將雙手放了下來。

等我恢復過來,意識到自己的失態,對林逸塵說了聲抱歉,一邊小心翼翼地將手里的吉他掛回原處,一邊故作輕松地對林逸塵說,去吃飯吧,然後沒等他回答就徑自拉著他的手出了門。

我看見林逸塵在離開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掛在牆上的吉他。

而,這時候的林逸塵已經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塵以為我因為他的琴聲而感動到要哭之後,他就義無反顧的對我發動了丘比特的攻勢。

林逸塵確實是個好男生,他品學兼優,長相帥氣,何況他還彈得一手好吉他。

形單影只的我於情於理也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讓林逸塵升級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總覺得我們之間還隔著點什么,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來,我和林逸塵之間隔著的是一段時光,和一個人。

餐廳里人來人往,我等待林逸塵在混亂嘈雜的氣氛里問我點什么,這樣,或許我能夠心安理得地找一個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塵只是心滿意足地吃著碗里的食物,把我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里,就好像剛剛什么事都沒有發生過。

我覺得自己應該和林逸塵說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