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2 / 2)

庄子在這篇文章中有一句話,「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這句話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說古時候的「真人」,不懂得喜悅生存,也不懂得厭惡死亡;出生不欣喜,入死不推辭;無拘無束地就走了,自由自在地又來了罷了。不忘記自己從哪兒來,也不尋求自己往哪兒去,承受什么際遇都歡歡喜喜,忘掉死生像是回到了自己的本然,這就叫做不用心智去損害大道,也不用人為的因素去幫助自然。這就叫「真人」。像這樣的人,他的內心忘掉了周圍的一切,他的容顏淡漠安閑,他的面額質朴端嚴;冷肅得像秋天,溫暖得像春天,高興或憤怒跟四時更替一樣自然無飾,和外界事物合宜相稱而沒有誰能探測到他精神世界的真諦。

其次我要說的是事物的本來規律是什么?很簡單,那就是生存!

有人說相濡以沫不是兩條魚在一起的自然狀態,其實不然,從開頭庄子就一直在描述一個很自然的現象,天氣干燥,於是水干了,兩條魚同時被困在了陸地上,這一切是再自然不過的現象。於是兩條魚為了適應這種自然的現象,開始互相呼氣、互相吐沫來潤濕對方,這是兩條魚為了適應環境而產生的本能反應,更是對自然最好的適應,也是為了生存,他們這樣做是再自然不過的了,難道這樣會沒有相忘於江湖好嗎?相信那些看完「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就說相忘於江湖是多么偉大的人們都是在斷章取義,都沒有好好看過《庄子·大宗師》,所以根本不能理解庄子這篇文章全文的中心思想,才會得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的論斷。

這才是庄子所要追求的境界,所以認為庄子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是對庄子思想的曲解,庄子更加崇尚的是隨遇而安,也就是像魚兒一樣,到了困難的時候大家就相濡以沫,到了該分手時就相忘於江湖。

但是其實還有一種比相忘於江湖更自然更美好的狀態「那就是相愛於江湖」,既然兩個人能相愛又能自由自在的存在於江湖,何樂而不為呢?魚兒是因為記憶很短暫,所以才會選擇相忘於江湖,而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兩個人相愛為什么不可以相愛於江湖呢?作為兩個相愛的人,相愛於江湖那才是最自然的狀態了啊。那才是庄子所說的道!能夠做到困難時相濡以沫,富裕時相愛於江湖的那才是庄子所說的得道的「真人」啊!

在對本文的上下文進行理解後,我們只要將「不如相忘於江湖」後的句號改問號,就能夠使整篇文章通順了。因此庄子那句話的真正含義翻譯過來就是——

「泉水干了,兩條魚一同被擱淺在陸地上,互相呼氣、互相吐沫來潤濕對方,顯得患難與共而仁慈守義,難道這樣會沒有湖水漲滿時,各自游回江河湖海,從此相忘,來的悠閑自在嗎?你這樣想就和稱譽堯而譴責桀一樣,還不如把兩者都忘掉而把他們的作為都歸於事物的本來規律。」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這句話,在現代社會貌似像愛情這個神聖的名詞一樣,已經被濫用了!許多人甚至把這句話跟浪漫與灑脫聯系在一起了,以為這句話就像「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一樣的灑脫——

跟現在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在玷污愛情這個神聖而美好的名字一樣,大家也玷污庄子的這句充滿禪意的話語——

道理就擺在書里,你能從中取走多少,全靠個人悟性!

我闡述這番話的語氣很激烈,因為我想起了很多人,想起了葉梅,想起允允,也想起了琳琳——

世間也許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愛的情感,一種是相濡以沫,一種是相忘於江湖。琳琳大概以為她跟我分手就是出於第二種愛的情感吧,她以為她妹允允能給我第一種愛的情感吧?——

而允允跟我提出分手又是為哪般呢?難道也是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么?——

這世上有多少女人會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為借口來斷送自己的愛情呢?——

「對不起,銘銘,我誤解了這句話的原意了。」琳琳看著我說。

我心想你不僅誤解了,你還那么去做了!

我噴出一口煙霧道:「唉!現在說這些有什么用呢?失去的東西很難再拿回來,即使能拿回來,也不再是曾經的感覺了。可是,有時候往往是你越不想失去,越是容易失去………」

「銘銘,對不起,我原以為你和允允會是天生的一對,可是我沒想到會是這種結果,允允真地愛上那個丹尼爾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