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四章(2 / 2)

盡管此刻已是午後,但這山林里顯然比市區清爽,烈日的力量被樹木茂密的枝葉消散不少,而我們走在數目的濃蔭里,還有涼爽的風,在枝頭沙沙沙作響——

這是一條窄窄的土路,車只能開到方才停放的地方,因為前方道路更窄狹,無法通過四個輪子的車——

我再回頭一望,發現方才停車的開闊地帶其實已經變成了一個臨時停車場,那里停放著二十多輛小轎車——

我再抬頭向前看去,前方的視野被拐角處的濃密數目遮擋住了——

等走到小道的拐角處,奇跡般發現前方竟然矗立著一座兩層水泥建築物,雖然已經殘敗不堪,卻像個怪物一樣依然矗立在那里——

水泥建築的面目的大門像是怪物張開的大嘴,里面十分幽暗,像是要把它面前經過的人,統統都吞到幽暗的咽喉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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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根本就不能見蔡老大那張帶著刀疤的胖臉,我已經對他討厭到了極致,他看著我笑的時候,這種討厭就更翻了無數倍!——

我的意思是說我很想在某個深夜里,在光線幽暗的街口手持棒球棒等著他,然後趁其不備撲上去,用黑色布袋把他腦袋罩住,然後掄起棒球棒一頓狂揍,我不想揍他別的地方,只想揍他那張胖臉!

盡管他那張胖臉已經有了豬頭的嫌疑,可我很想把他揍成正兒八經的豬頭!結結實實地痛痛快快揍他娘的一頓!

只可惜我這種沖動在每次看見他時,只是在心里演繹一遍,根本無法訴諸行動。蔡老大樹敵太多,仇家到處找他報仇——關於這一點,我想他心里也是非常清楚的,否則也不會走到哪里身邊都跟兩個嗜血成性的保鏢!

有一次我想到了一個更痛快解恨的復仇之法,那就是有朝一日我要把被蔡老大逼得傾家盪產妻離子散的那些人全部集合在某個偏僻之所,然後我再把蔡老大用尼龍繩索扎扎實實地捆綁起來,丟進那一群對他恨之入骨恨不能把他撕扯成碎片喂狗的那群仇家手里!

是的!我有理由相信,那些人會狠狠地懲罰他,像餓極了的狼狗一樣撕咬他!

但是此刻,我還是集中注意力為好,我不想再浪費任何力氣,包括精神上的力氣!不就是兩場拳賽么?我幫你打就成了!一個人的生命力很脆弱,但一個人的生命力也同樣很強大!

其實這棟建築物就是一座廢棄的房子,一個大房間和許多個小房間,房子里什么都沒有,牆邊都是水泥的,如果是粉牆的話,早就斑駁腐蝕得不成樣子了!

那個大房間已經被打掃出來了,廢棄的斷腿缺塊的桌椅都清理到別的小房間去了。我看明白了,這里連個拳台都沒有,連個圍城都沒有,是那種戴上拳套直接在水泥地面上搏斗的方式!

有沒有裁判還不知道,如果真沒有裁判,那么連回合都不要分了,一喊「開始」就開打,然後一直打,直到一方獲勝。那獲勝的標准是什么呢?把其中一方打到喪失戰斗力,還是把其中一方打殘或者打死?——

我被帶到一個小房間里休息,門外那兩個大漢把守著,我猜我的對手牙簽一定在隔壁的小房間休息或者熱身——

我坐在小房間的凳子上,里面光線不好,是因為這房間的窗口很小,這房子以前是做什么用的,竟然安這么小的窗戶?比警察局拘留室里的窗戶大不了多少!另外這棟樓房背後是濃密的樹林,陽光都被那些樹木交叉成片的樹冠給遮住了——

房頂那盞白熾燈竟然還完好無損,可能因為線路老化,燈光微微顫抖著,那微弱的光線幾乎不起什么作用——

此刻我產生了一種聯想,聯想到了西班牙的斗牛場,據說西班牙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把死亡當成全民娛樂的國家,最負盛名的運動項目就是斗牛!

而斗牛卻是一門藝術和死亡交織的運動,要么斗牛士把公牛放倒,要么把公牛把斗牛士挑死。斗牛賽一開始,公牛就從柵欄里放出來,凶狠得沖向手持紅旗的斗牛士——

而此刻我就是那只還沒被放出去的公牛,牙簽也是,待會我們一出這個小房間,等我們走到那個大房間面對面站好的時候,只要一聲令下,我們就會使出身體內部潛藏著的最大的破壞力去破壞對方的身體,去破壞對方的腦袋,鼻梁和下巴,關節以及內臟——

而那些有錢的看客一定會站在邊上發瘋似地叫喊,我想他們一定都下了注,這顯然還是一種賭博!而且嗜好這種賭博方式的人,一定都是那種崇尚暴力嗜血成性的人!

就像斗牛場看座上狂歡的人群——

然而,說這種最低級的地下拳場像古羅馬的角斗場更為合適,區別在於看客無權把拇指朝下一指就能決定戰敗者的生死——

當然,我沒有親眼看過西班牙斗牛,也沒親眼看過古羅馬的角斗,我了解的這一切都來自於藝術作品,比如海明威的小說、畢加索的畫——

我極力不去想那些血腥的場面,不自覺得做了幾個深而長的呼吸,站起身來脫掉牛仔褲和白襯衫,換上搏擊短褲,著上身開始活動身體關節——

活動完了之後,我撿起他們扔在地上的分指手套和護齒,先護齒的包裝油紙撕開,咬在嘴里,其實這個東西應該先放在溫水泡一泡,否則放在嘴里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