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也得去!」劉琳琳堅定地說,「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吸毒越久對身體傷害越大!我們得想辦法強制她去戒毒!」
劉允允「嗯」了一聲說:「我明天去她家看看!——」
「無論如何都要讓去戒毒所!」劉琳琳說。
………
令我暴躁如雷的是,當顧彤在戒毒所努力戒毒的時候,亞瑟竟然還偷偷地向她提供毒源!吸毒成癮的人,當毒品擺在她面前,她能把握得住么?
這是戒毒所的工作人員無意中發現的,然後在我去戒毒所看望顧彤時,工作人員把這事兒告訴我的。
顧彤也承認了。
她扇自己耳光,罵自己沒出息!
很顯然這不是顧彤的錯,意志再強大的人,也無法主動抵抗得住毒癮的肆虐!要怪就怪那混蛋不叫人好!
我氣得沒收了顧彤的手機,讓他無法再跟亞瑟取得聯系!
要我讓撞見那混蛋,我非揍掉他幾顆門牙不可!但他一直未再出現——
這事兒讓我下定決心要教訓那混蛋,我根據顧彤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亞瑟的住處——
當然,我對顧彤講的是我要跟那混蛋談談,而不是去揍他,因為顧彤無疑還愛著那王八蛋!
等我到了那混蛋的住處樓下,我打消了揍掉他兩顆門牙的主意,我打他一次是一次,即便是我見他一次打一次,我也沒法讓一個毒癮患者把毒戒掉,我也不能阻止一個良心壞掉的人繼續作惡!
所以我決定好好「收拾」他一下!
我想起顧彤告訴我的話,她說他第一次吸毒的時候,那天夜里亞瑟帶她去酒吧喝了酒,她的神智不是很清楚。然後他們跟幾個朋友去了賓館,亞瑟根本沒告訴她那是毒品——
因為亞瑟起初給顧彤吸的是冰毒麻古,麻古一般還有單獨的一個瓶子,裝了水,一個口子吸煙,一個口子進煙,就好比吸水煙一樣,過濾——
顧彤覺得好玩,又聽亞瑟說那玩意兒提神,就吸了幾口,剛開始不太適應,吸著吸著就有感覺了——
慢慢就上癮了!
顧彤怎會想到自己那么熱愛的男子會害她呢?
後來開始吸海洛因,俗稱白面,一般用錫紙吸食的毒品,海洛因的吸食比較方便放在錫紙火烤,拿吸管吸食即可。而現在更多的時候是吸食日益盛行的冰毒,麻古了。
我一直在想亞瑟為什么要害一個無辜的少女,而且這個少女還那么熱愛他?他忍心么?
我想不出別的理由,我只想到了一個理由,那就是亞瑟想完全掌控顧彤,想讓她做什么就做什么。除了武力,似乎只有毒品才能達到這個目的。以前在我的教育下,顧彤是不會跟亞瑟發生性關系的。但是等顧彤吸毒成癮後,她就不得不聽任亞瑟的擺布!
因為毒品來源是亞瑟控制的,顧彤根本沒法找到毒源,而且金錢也是個問題!顧彤的工資恐怕遠遠不夠她吸毒的!
也就是說我很懷疑亞瑟已經了顧彤,即使顧彤不會說這話,我也不好問這話。但根據常理推斷,事實肯定如此!
把一個少女寶貴的貞操給了一個卑鄙下流的癮君子!太不值當!這讓我根本無法原諒那個王八蛋!
根據顧彤的話,當初亞瑟第一次唆使她吸毒的時候,不止她一個人在場,還有另外兩個人!以前我擔心找不到找不到證據,現在看來並非如此,只要我能找到當時在場的另外兩個人作證,亞瑟就觸犯刑法了!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亞瑟的惡劣行徑完全構成了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而且算情節嚴重!
也就是說,我現在要做的就是找到另外倆個人,當然他們可能不會老實為顧彤作證,但找到他們再說!辦法是人想出來的,總會想到逼他們出庭作證的辦法!
我今天是第二次跟蹤亞瑟,昨天沒有收獲,那王八蛋跟正常人一樣行為非常規矩,不知情的人完全看不出他是個癮君子!
這會兒是夜里八點多,我躲在車里,車停在他樓下的花園樹後面——
我是吃了晚飯才過來的,白天我知道不會有啥情況,我預感到夜里很有可能會抓住點什么——
一切罪惡大都發生在夜里!——
果然如此,在夜里九點過的時候,我看見那混蛋從單元樓里走了出來,穿得花里胡哨的,頭發油光可鑒,說好聽點像個,說難聽點就像是做鴨子生意的!
他駕車離開小區,我駕車緊隨其後——
那混蛋開車很快,二十分後來到了位於紅燈區「地下酒吧街」,靠近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