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六章 彼之毒葯,我之……嗯,雞肋(1 / 2)

林克對安德魯斯的威脅沒有放在心上。他笑著說:「只要錢還在公司賬戶上,凍結了也好。等我們找到了金礦再申請使用權。」

安德魯斯沒想到他軟硬不吃。他和其他幾個股東對看一眼,不得不放低姿勢說:「漢斯先生。我知道我們的做法會給你帶來損失。但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相信你才受騙的。而且不管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我們對那筆錢有權利。我不認為我們的要求過分。我想你也認可一點:錢用了才是錢。如果我們非要鬧翻。你雖然暫時沒有損失,但那筆錢總有我們的一半,你也也少了六億美元的資金可以使用。」

林克似笑非笑地看著他,聽他說完,又掃了一眼其他股東。他笑著說:「這么說,你們被騙了,竟還有我的錯?所以你們就要分我的錢?」

另外一個叫姓湯普森的股東說:「漢斯先生,我們沒有怪誰。因為我們擁有金礦公司的股份,金礦公司賬戶中的十二億美元就有我們的一份。我想你不會否認這個。所以我們只是主張我們合法的權利。難道不是嗎?」

「法律也不會否認我對公司有管理權。所以我有權對資金進行處置。當然,我不會讓股東們遭受損失的!」

「漢斯先生,我知道,你覺得將錢存入你的銀行。那樣錢依然是你的錢。但是我們不可會忍受我們的損失。也許我們不能阻止你,但是我們會做一些我們彼此都不高興的事,比如將今天的事說出去。」

其他股東當然不願意將錢存銀行收利息。而且他們認為林克不願意公司注銷,是想通過奧澤特銀行運轉那筆錢。只要錢能用,主人是誰不重要。銀行用那筆錢產生的收益是林克的。而他們只能拿那甚至無法抵消通脹的利息。

雖然他們不能拿回所有的錢,但如果公司注銷,他們每個人能拿回被騙的一半錢也不會那么傷。拿到那些錢後,他們可以用來投資,給自己賺錢。而不是被林克的銀行拿去給林克賺錢。那對他們來說,當然認為不公平。

說到這里,林克也不想再和他們拖拉。他收起臉上本就不太真誠的笑容,嚴肅地對所有股東說:「很抱歉,各位。公司,不可能注銷!如果你們想要退股。我可以用三億美元將你們手中的股份全部買下。」

「我們的股份價值十二億美元!」那個女股東叫了起來。「三億?那不可能。」

林克睥睨她一眼,自顧自說:「也許你們認為很吃虧。但是讓你們吃虧的不是我。你們不相信那里有金礦,我沒辦法。我不想再和你們有股權方面的糾纏。如果你們不想要那些股份,就賣給我,總價三億,一美分也不會增加。當然,你們也可以找其他買家。如果不想賣,就等著勘探結果。也許我們會有好運的。」

林克給出了二選一的選擇題。

只要他派人去勘探,他們沒有理由向法院申請凍結公司資金。因為公司在運作。而林克的勘探可以維持很長時間,那筆錢會一直在他的銀行中運作。

但是如果接受林克的收購價格,他們的損失會達到75%。那就是巨大的虧損。而林克只會損失25%。這讓他們覺得不公平。

但林克沒必要和他們講究什么公平。他們聯合起來想要注銷公司。別說他們只是一群陌生人,就算是熟人,不能同一條心的,他為什么要順著他們?

他依然相信那個金礦很可能是存在的。既然他們不相信,他就當時用三億買下十二億的股票。

他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說:「你們可以有十分鍾的考慮時間。如果全部同意,我就讓我的資產管理專員和你們交接。我只接受你們同時出售股份。」

這些股東其實在之前彼此間也不認識。這次,只不過是因為這次有共同的「敵人」,需要對付擁有金礦公司50%股份的林克,他們才臨時聯合。想讓他們在這個時候還能同聲同氣有點困難。

不過安德魯斯卻認為能拿回25%總比什么都沒有來的好。

至於林克說正在勘探的金礦,他也只認為不是林克使的拖延計,就是他的夢囈。

錢放在林克口袋里越久,他們實際的損失就越大。現在林克的態度強硬。而且他們也很了解,林克損失十二億美元根本不是什么大問題。但對他們來說,幾千萬美元就已經非常不少。甚至可能能避免他們破產。

他們雖然都是億萬富翁。但都不是特別有錢的那種。這筆投資,他們其中部分也是從另外的地方拆借來的。現在金礦不存在,他們的債主當然也擔心這筆債務的回收問題。

所以他們的債務上也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