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傑明H與身世)(2 / 2)

她的母親不算蠢,沒有從許林曄那拿到錢之後就大手大腳地放肆,說到底余倩曾經也是個被寵愛著的女孩,要不是生活所迫她又怎么會選擇出賣自己的肉體,她還算聰明,沒有愛上許林曄這個情人,沒有讓別人發現自己和許林曄曾經的關系,她甚至一度去到f城里市中心最遠的鎮上,靠著做情人的錢開了家小店,試圖做一個普普通通的美麗女性。

但余倩又是蠢的,大概是曾經繁華的生活讓她變得敏感又復雜,當她遇到一個看上去老實又簡單的男人時,面對那拙劣又熱情的追求,居然就那樣心動了。

余恩恩還記得自己親生父親的模樣,長得太普通了,除了那雙遺傳到自己身上的小鹿眼睛之外,幾乎就是泯然眾人,但她的父親就是靠那雙怎么看都無比認真無比誠懇的小鹿眼睛,打動了自己母親余倩的心。他那時甚至是在余倩的店里上班的,日久生情,余倩又當對方知根知底,你來我往地便在了一起。

只做過許林曄情人的余倩以為自己的安全措施做得足夠好,也以為大部分男人都和許林曄一樣謹慎,於是便在一次反胃之後發現自己懷上了那男人的孩子。

以為可以這樣過上安穩日子的余倩同余恩恩的父親領了證做了夫妻,懷著身孕的她就將這間店鋪交給這男人打理,自己被哄得開開心心地在家里養胎,想象著之後一家三口的快樂日子。

然而看起來越老實的男人卻越不可信,在余倩不知道的時候,這男人被朋友拉去了賭桌上,贏了幾把嘗到甜頭,輸了就又想贏回來,肚子才顯懷錢已經輸得差不多了,但他卻還不收手,瞞著余倩在孩子還沒出生之前就把店鋪都輸了出去,等余恩恩出世,那男人甚至打起了女嬰的主意。

余倩怎么會同意,她要留下自己的寶貝來,並責怪著沉迷賭博的男人不顧家庭,不顧自己的孩子。

可這老實男人從最開始就是騙人的,他知道自己的優勢,他也知道余倩會受他蒙蔽,他剛開始是覬覦余倩的美貌,再來就是這間店鋪,他沒有愛過余倩,更不在意所謂的孩子。

於是欠了錢的他開始動輒打罵自己生育之後美貌不再的妻子,他甚至在債主逼到死緊的時候逼著余倩出賣身體來還錢。

余倩太絕望了,沒有親人沒有朋友的她一度絕望到想死去,可她還有一個孩子,還有一個和她一樣漂亮,乖巧又懂事的孩子。

她逼著自己活下來,堅強下來,在那男人的手下保護著自己的女兒,即使是出賣身體,即使是被打被罵。

可當她的女兒長成她那樣的,甚至比她還盛的美貌的時候,那無情的男人居然想讓余恩恩去替他還錢。

余倩偷聽到男人和債主的談話,他居然要將自己才十二歲,還只是個孩子的女兒賣出去來抵債!余恩恩是余倩所有的希望,是她錯誤人生中唯一的絲縷光芒,她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那男人把余恩恩的人生也給毀了。

她開始帶著自己的女兒逃走,離開那個破破爛爛的,不能稱之為家的房子,離開那個男人,離開這座小鎮。

她要去哪?

余倩想到了許林曄,那是她唯一的希望了,她撥通了已然十五年沒有聯系過的電話,自知希望渺茫的她居然聽到電話那頭那陌生又熟悉的聲音。

於是余倩說了一個拙劣的謊言,說自己帶著對方的孩子。也許是她話語里的驚恐太多,又或許對方聽出了自己的絕望,許林曄竟真來了!當那個穿著名貴西裝,面容成熟又冷漠的男人踏進了骯臟又廉價的快捷酒店里,余倩哭得無比丑陋,好似要把生命中最後的眼淚在這一刻流光一樣。

余恩恩被推到了許林曄的面前,她被余倩要求著叫許林曄爸爸,此時的余倩有多狼狽多丑陋,那么十二歲的,正像一朵剛剛發開的鮮花一樣的余恩恩就有多天真多無辜。

余倩沒想著騙過許林曄,她甚至沒想著讓許林曄幫助她,余倩的人生只到這里就可以結束了,而余恩恩的不行!她懇求著許林曄幫助余恩恩,幫她離開那個男人的魔爪,只要讓她不要像自己那樣,有一個錯誤而絕望的人生就好。

余恩恩永遠不會忘記許林曄當時看自己的眼神,無法形容的,又讓她銘刻一輩子的——像針一樣尖銳,刀一般鋒利,攜雨帶雪寒冷透骨的,卻又確確實實給余恩恩希望的眼神。

許林曄如余倩所願,收養她做女兒。

可二十歲的余恩恩,赤身裸體地縮在沙發上,看著本傑明失落地離開關上房門,又看著那立在電視機前的油畫,溫暖的房間里卻寒冷得讓她幾乎要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