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歡被那么多人的目光盯著,好在心底素質qiáng大,也不怯場,踩著腳下的高跟長統靴,就要進去。
亞瑟和她說,包廂在樓上。
他要出來找自己,被她拒絕了,她又不會走丟。
雖然,她沒想到他們選擇的地方會那么奇特。
不過就在她走過去的時候,突然,樓上傳來了些許吵鬧的聲音,緊接著,就有一些腳步聲從樓上下來了。
木質的地板,被踩的咚咚響。
很是清晰明顯。
樓上下來三個男生,個個身高都不矮,最低也在一米八以上。
而最先走在前面的男人,一米八八左右,穿著一件黑sè素凈帽衫衛衣,下面破洞牛仔褲,腳上一雙白sè平板鞋。
這夾雜著幾分街頭搖滾的氣息,倒是讓人不免想到之前他在街頭唱歌時的模樣。
不過整個人卻透著孤高冷然的氣息,讓人不敢輕易靠近。
畢竟都是會搞音樂的,他身邊另外兩個,一個男生穿著工裝褲,牛仔外套,一頭金發,嚼著口香糖,另外一個,頭上戴著墨綠sè漁夫帽,黑sè西裝褲,米白sè亞麻外衫。
此時他身邊那個叼著bàngbàng的金發男生道:「不是,我說亞瑟,你女朋友是不是找到地方了,她到底來——」沒來……!
然,後面的話還沒有說完,當他冷不丁掃到什么畫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