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兵不血刃(4)(1 / 2)

當年的天下像是刮起了一陣血雨腥風,彌漫了天聖國土和皇權覆蓋的每一個角落。當然十大世家的藍家也是驚聞了噩耗。藍氏一族當時舉族皆哀。即便過了百年,但骨血至親也難以抹殺,所以,當老皇帝以一句「臣子死,君者哀。厚葬!」的話,厚葬了藍氏一族後,藍家家主思索了一夜,經族老同意後,派出了當時身為少主的藍漪前往天聖帶領人收回了藍氏嫡系一脈的骸骨,入了藍家祠堂祖嗣。

百年之後,藍家的這一支分流算是歸了族位。

當時在夜天逸的外公去時他見了外公一面,他外公給了他一枚代表藍家的令牌。那是百年前藍家主胞弟的令牌。藍家主疼愛胞弟,並未收回令牌,雖然徹底斷絕與藍家來往,但是世代相傳下來。這一枚令牌傳到了夜天逸手中,並且告知他若只身難立,拿著這塊令牌尋求藍家相助,也許藍家會念同根情分相幫。

當時藍漪前往天聖,當然見到了夜天逸,但夜天逸並未拿出令牌,孤身一人去了北疆。

那一場見面之後,夜天逸與藍家再未來往。直到三年前。

三年前夜天逸拿著那塊令牌出現在了藍家。和當時的藍家家主一夜深談。出藍家之時,夜天逸手中的令牌換成了一塊藍家的tiáo令,但他並未有任何動作。

兩年前,藍家的家主卧病在床,少主藍漪接任藍家家主之位。

藍漪接任藍家三個月後,夜天逸啟動了那塊令牌,第一件事情是邀請藍漪北上北疆。藍漪在接到令牌十日後啟程,在北疆待了三日,回藍家之後便加深了與夜天逸的聯系。

幾百年前的十大名門望族不相伯仲,齊頭並進。但後來發展為十大世家,各有千秋。到如今隱世百年已過,十大世家之間的差距徹底拉開。

事件記載到一年前,也就是七大長老歸隱之時。僅僅一年時間,藍家壯大了一倍,由十大世家的第五名,一躍位居於十大世家的第二。當然第一是楚家。

雲淺月想著藍家主為何會打破百年前兩兄弟絕情斷義再不來往的誓言而幫助夜天逸,給了他藍家的tiáo令。大約也就是因為這百年來藍家子嗣不甚旺盛,這一代雖然也有男子,但才華天賦都不足以承接藍家家主之位,藍家漸漸單薄,走上了下坡路,於是藍家主破格提攜了最小的女兒,聰明且武功才華天賦都甚高的藍漪培養為藍家少主,繼而繼承藍家家主。換句話說,夜天逸需要藍家的支持,藍家也需要夜天逸這個外助。所以,達成了協議。

藍家和風家一直交好,互通姻親。藍漪出生就被藍家主相中,選作少主。未免藍漪勢薄,於是和風家定了親。定的自然是風家少主。可惜風家少主一年前突然bào病身亡,風燼被接回了風家。所以,這個姻親之事就落在了風燼頭上。

雲淺月看完最後一頁,將藍家的手札合上,一時間說不出是什么心情。她從來知道夜天逸也許瞞了她許多,但是不曾想竟然是這么多。

對於容景,他的勢力如何,還有她的勢力如何,彼此不相撞,也不甚過問,她認為理所當然。因為那時候,她沒想過會和容景有交集,或者說恨不得一輩子沒交集,她躲著他。後來之後他們傾心,覺得那些不過是身外之物,所以兩個人只要是一顆心,便不必知道,以免過多累贅而失了純粹。她愛容景,容景愛她,這就夠了。她懂,容景懂。

而夜天逸不同,她對他是傾力相助。可以想想五年前,她那時候一直陪他在一起。無論是藍氏一族連根拔起,滿門抄斬,還是後來葬了藍氏一族,夜天逸披麻戴孝離開京城,她去送行。知道後來他到北疆,孤身一人,她暗中相助,幫助他一手建立起北疆,將北疆攬入懷中,她雖然不認為這樣的關系要兩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也不至於她不知道夜天逸這許多事情,關於他拿了藍氏那塊令牌,關於他三年前只身去了藍家和藍家主密談,關於這兩年和藍漪的聯系,她竟然分毫不知。

或者不止這些,若不是她三年前撞到了夜天逸和葉倩的那一樁交易,她也不知道他的手從北疆伸到了南疆,和葉倩交易。

她自認為了解夜天逸沒有十分,也能有八分,卻忽然覺得也就一分而已。或者說一分也不了解。她忽然輕輕笑了起來,只是不知道是笑自己,還是笑他人。有幾多蒼涼,有幾多感慨,還有幾多酸澀,還有幾多關於往事的嘆息。

她曾經覺得他不是小七又如何?她是和他親梅竹馬一起長大的人。論起感情,她和他不比她和那一世的小七差多少。所以,即便多少人覺得她優柔寡斷,顧念舊情,愚蠢無知,被老皇帝bī得團團轉,卻不對夜天逸還手而軟弱可笑,可是她卻覺得,她雖然對夜天逸傾力相助,但她總歸是沒有做好,沒有從最早的時候就斷了他對她的情意,更甚至是五年前她答應了那一個「好」字卻沒有做到,如今她明白自己愛容景,回來對他恩斷情絕,讓他情何以堪?無論他的執著有沒有錯,終究她也是有錯。可是今日,僅僅一本藍家手札,這些秘辛卻讓她有一種被打了狠狠一巴掌的感覺,更甚至是別人拿了一個大bàng子,打了她個頭眼昏花。

在她最傾力相助的時候,夜天逸瞞她何其之多?

換而言之,是否還是夜天逸不信任她?

或者再換而言之,她又瞞了夜天逸多少?

對了,她去北疆,卻是過其門而不入,她這些年去過無數地方,卻是未曾告訴夜天逸,她與他的牽連和那些書信不過都是圍繞著兩點,一個是他所在的北疆,一個是她所在的天聖京城,所談也不過是這兩件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