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書賊(1 / 2)

慶余年 貓膩 1084 字 2020-07-29

</br>(投票投票!)

他實在是很羨慕前世讀書時,曾經幻想過的紅袖添香夜讀書的場景,所以先前將思思硬拉著,陪他寫了半天,嗅著室內焚香,女兒家身上體香,筆尖柔毫與紙面輕觸滑潤,享受著那種異常安寧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寫書的事情如果傳出去了,只怕會給自己帶來許多沒必要的麻煩,所以他決定以後還是自己一個人悄悄地寫。

范閑總覺得自己必須要提前為將來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備,從物質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紅樓夢這種長篇美文,是斷斷然不可能像抄襲詩詞一般,臨時在某個酒宴之上脫口而出,所以必須要事先就准備好。

不知道為什么,他總覺得自己將來的人生,肯定與慶國的中心,那個遙遠的京都脫不了干系,也許是那個當朝廷高官的親生父親,也許是那個印象中的黃毛丫頭,也許是自己沒有見過一面,卻總是某名好奇的母親。

他想了想,復又落筆寫完這回里寶玉與秦鍾兒那些不可與人言之事,待墨跡干後,放入信封之中,准備寄給遠在京都的范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內,范閑沒有留存稿,前面的都是寫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為他實在是很難抑止自己心中那種想將前世的美好經驗,與這個世界上的人分享的yu望,就像某個人擁有了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而且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許多年,心里一定會癢的要死,總是恨不得讓全天下人——不,應該是至少有一個人,知道這玉石奪人心魄的美麗。

將名畫收藏一輩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變態,那就是偷這幅畫的小偷。

而范閑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變態,雖然自己確實是小偷,但很妙的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人知道。

所以范閑完全忽略了范若若丫頭的年紀,一直按月將稿子給她寄過去,然後告訴她,這故事叫作石頭記,是一個叫做曹雪芹的人寫的,自己偶然結識,每月從他那里弄些稿子,與妹分享,如何雲雲……

雖然紅樓夢前十五章里,依然有秦可卿夢中會寶玉,寶玉初試雲雨情之類的段落,但范閑里篤定小丫頭在自己這么幾年的書信薰陶下,應該不會將這些看成洪水猛獸,也不會將自己這哥哥看成什么淫邪之人。

果不其然,范若若得了曹公文字,懵懂讀之,視之如牡丹大嚼之,卻也是慢慢品出了些許味道,尤其是看到黛玉進府之後,便開始覺出好來,每月必來信催哥哥多向那曹公多求些。

范閑接信之時,心中不免苦悶,心想這存稿都沒了,更新自然不可能太快,日後抄到七八十章時,總不還是要落個太監的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