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伴隨著槍響,尖叫聲此起彼伏。
黑衣人們訓練有素,抽出藏在斗篷內的武器見人就殺。
幸好此時下著小雨,街道上的行人並不多。
只有幾名運貨的苦力被當場打死,其余行人見勢不妙紛紛躲進兩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內,餐館內,旅社內,沖出了二十多名蒙面人。
他們前一秒還是小鎮上的旅客,戴上面巾後直接化身匪徒,與黑衣人會合在了一起。
跟隨在黑衣人身後的三輛馬車,有一輛馬車的車廂被打開了,只見里面裝的都是武器彈葯,很快被趕馬車的人分發給了蒙面人。
一時間,黑衣人加上蒙面人,小鎮內足足涌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們嫻熟的開槍動作,明顯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鳥。
「我叫哈農,你們或許聽說過我,對,我就是被你們打死的火車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為我的兄弟復仇!」
「如果你們識相,我們只掠奪,不殺人,大家可以平安相處。」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們的武器跟我們打一場吧,這是個適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們誰才是強者!」
哈農是個三十多歲,留著小胡子,身穿皮夾克的中年人。
他有點加勒比海盜中,傑克斯派洛船長的味道,都是一樣的桀驁不馴,一樣的視生命如兒戲。
「大家分頭行動,蒙面隊三人一組,洗劫小鎮上的商店,酒吧,旅館,餐廳,槍械店,雜貨店,服裝店,理發店,有人反抗格殺勿論!」
「黑衣隊跟我來,我們負責消滅小鎮上的守衛,他們殺死了我的親弟弟,我要他們血債血償!」
哈農指揮手下分頭行動,目光中閃動著殺意。
另一邊,治安所內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務,面對來勢洶洶的匪徒們,對著手下命令道:「大家從後門出去,兩人一組,立刻占據小鎮的制高點,從上面發動攻擊。」
「他們的人很多,數量是我們的一倍以上,你們要記得保護自己。」
「菲爾斯,你去召集那些農場主,讓他們派出手下的牛仔參加小鎮保衛戰。」
「告訴他們,殺死一名匪徒獎勵100美元,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他們會樂意為我們效力的。」
林耀很清楚光憑守衛的力量,不足以對抗哈農一伙人。
這些人是准軍事組織,別說人數是他們的一倍了,就是一對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對手。
想要打贏這場仗,必須有小鎮的支持。
小鎮人口數千,家家戶戶都有槍,哪怕一百個人中能站出來一個,他們也有打敗對手的希望。
「快行動!」
一聲令下,守衛們紛紛從後門離開,爬上兩旁的建築。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臨下的地理位置,能給射擊帶來良好的視野,並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多的掩護。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樓頂時,蒙面隊的人已經開始洗劫商店了。
蒙面隊早在兩天前,就開始陸陸續續的入駐小鎮。
他們很清楚哪里可以弄到錢,於是小鎮的支柱性產業酒吧,就成了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簡單,酒吧的老板湯姆遜,是小鎮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歲的他據說參加過南北戰爭,手底下也養著五六個打手。
第一波槍戰,在蒙面隊與酒吧守衛間打響。
酒保們端著步槍,在老板的帶領下守在樓道與二樓上,不斷射擊想要靠近的蒙面人。
有些在酒吧內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這一行列。
一時間,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樣,死死的釘在蒙面隊面前,讓他們不得存進。
「開槍,自由射擊!」
林耀與他的守衛們也參戰了,開始對著下方的匪徒進行射擊。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樓頂的是個少年人,他恐怕只有十五六歲的樣子,還是個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極了,抱著槍趴在掩體後面渾身顫抖,林耀開了三槍都沒聽到他的動靜。
「別愣著,今天不是我們干掉他們,就是他們干掉我們,自信點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縮縮的將頭探出掩體,哆嗦著沖人群開了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