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隊友的歌,她出了單曲,我也沒有送她什么禮物,所以要幫她打歌。」
她前隊友的話,是柳絮無疑。
主持人有數了,微微提了提聲調,報幕:「有請笙笙帶來《囚徒》。」
掌聲過後,舞台上朦朧繚繞的霧氣升騰,她背著吉他,站在聚光燈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來,掌聲便雷動。
姜九笙的煙酒嗓和氣泡音,在整個搖滾圈獨一無二。她穿著白色的裙,長發黑眸,將一首歌,唱到極致。
是柳絮的單曲。
不過,稍作改編,音域加了四個度,高音一沖出來,聽覺刺激很強,不同於柳絮的演繹,後者平平無奇,雖毫無瑕疵,卻沒有搖滾的那種野勁兒,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暢淋漓,讓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搖滾的料。
最後一個音落,尖叫聲沖出了電視屏幕,整個客廳都喧嘩了,吵吵鬧鬧里,時瑾的聲音依舊是輕輕淺淺的,聽在耳邊纏纏繞繞的。
他說:「你唱得比那個女人好。」很肯定地強調,「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爾淺笑:「我也覺得。」
「你是原創?」
她點頭:「嗯,這個版本才是最終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樣帶。」抬頭看向時瑾,「怎么聽出來的?」
正常來說,不知內情的人,應該都會以為她只是改編了,而非唱出了修飾後的原版。
時瑾不假思索:「腦殘粉應該都聽得出來。」他看著她,目光灼灼發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語氣理所當然,卻又堅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別人唱不了。」
確實,她的歌音域太寬,一般人開口就是車禍現場。
姜九笙放下勺子:「時瑾。」
「嗯?」
她遲疑了許久,眸光瀲灧,微微凝了光,她問他:「可不可以不當粉絲?」
有點小心翼翼,帶了不確定,卻又似乎一腔孤勇,篤定而決然。她啊,鼓足了勇氣,才敢這樣不留後路地走向他。
時瑾卻似乎沒有明了,動作微僵:「你不喜歡嗎?」
姜九笙搖頭:「正好相反呢。」
咣當!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驚人,怔了許久才開口,聲音微微戰栗:「笙笙——」
電話鈴聲突然響起,打斷了時瑾的話。
他不自覺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著她,專注灼熱得驚人,像一汪漩渦,能把人硬生生地吸進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腳地找出電話,接通。
「哥。」
是程會的電話。
那邊說了約摸一分鍾,姜九笙的臉色驟然變了。
「我馬上下來。」
她掛了電話,時瑾問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來接我,已經在樓下了。」
時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將話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著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沒有拒絕。
餐桌上的東西,她幾乎只吃了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