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正義熱情地打招呼:「姜小姐來了。」
姜九笙頷首,淺笑,顯然心情很好。
誒,女明星就是女明星,這么一笑,湯正義覺得他魂兒都快沒了,忍不住偷偷多看了兩眼,突然,後背一涼,他回頭就看見了時瑾,剛從拘留室出來。
白衣黑褲,蘭枝玉樹,這幅樣子,哪像被拘留了幾天的人。
可見,隊長早就上了時瑾的賊船,暗中給人方便了,果然,長得好看的人都一起玩。
時瑾看著姜九笙,卻是問霍一寧:「我可以走了嗎?」
「可以。」
時瑾客氣禮貌地道了謝,然後牽著姜九笙出了警局。
在車里。
「時瑾。」姜九笙問時瑾,「你是不是和林安之聯手了?」
她已經知道了整個案件的全過程,時瑾把時間都掐算得剛剛好,溫家做什么他都能先一步綢繆,定然是在溫家安插了眼線。
除了林安之,姜九笙想不到別人。
時瑾點頭:「嗯。」
姜九笙歪頭,又問了一個疑問:「林安之是想報仇,那你呢?」
時瑾不是多管閑事的人,不可能是為了幫林安之,而且,顯然時瑾是主動方,不是還擊,他是在攻擊。
時瑾俯身過去,把她的安全帶系好:「笙笙,溫家人好像一直在針對你。」他抬頭看她,很理所當然的口吻,「我很不能容忍,她們總是見不得你好。」
確實是這樣。
似乎從一開始,溫家人就處處針對她,懷了很明顯的惡意,溫家人,除了錦禹,也確實沒一個好東西。
「我也發現了。」姜九笙沉吟著,她看得出來溫家人見不得她好,只是還沒搞明白,她怎么就成了溫家人的眼中釘,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時瑾適時轉了話題:「在商言商,秦家和溫家也早晚會撕破臉,處在敵對的關系是必然趨勢,另外,林肖平於我有恩。」
姜九笙詫異:「你和林肖平認識?」
林肖平十四年前就遇害了,當時時瑾才十多歲。
時瑾娓娓解釋:「當年我母親一個人帶著我,在被認回秦家之前,林肖平幫過我母親。」
竟還有這么一層關系。
他耐著性子,同她繼續說:「而且,當年林家一家四口全部遭了橫禍,大都以為是意外,也沒有人知道林安之是那場買凶殺人案的幸存者,所以當時警局根本沒有立案在查。溫志孝又是買凶殺人,而現行的法律里還沒有買凶殺人罪,就算立案調查,法定的最高刑期也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種案子有追訴時效,期限只有15年。」
姜九笙聽得一知半解,她對法律不是很了解。
「笙笙,還有兩個月,林家那個案子就過訴訟時效了,再不給林家翻案,以後即便拿到了證據也無濟於事。」時瑾平心靜氣,說,「就算為了還我母親欠的人情,我也不能讓溫志孝逍遙法外。」
當然,他最主要的目的是她,溫家的刀已經一點一點逼近他家笙笙了,自然,他不能坐以待斃。
姜九笙明白了,不過,她表情嚴肅:「下次要做什么,你可以提前告訴我,最好,不要拿自己當誘餌。」
時瑾乖乖點頭,頭發稍稍長長了一些,發質軟軟的,看起來順從又溫柔。
姜九笙抬手,摸摸他的頭。
她家時醫生,真是個帥氣的人,雖然不善良,但依舊可愛。
她誇贊:「時瑾,你真厲害!」特別特別厲害!誰都比不上!
時瑾湊過去:「嗯?」
姜九笙語氣非常崇拜:「你居然還懂法律。」
他笑:「只是看了點閑書。」
閑書?
有誰把法律法規當閑書看嗎?看了能記住嗎?
她語氣很自豪,非常的篤定:「我家時醫生就是很棒。」
時瑾笑著吻她,說要把這幾天的都補回來。
回到御景銀灣,都快午飯時間了。
姜錦禹在公寓里等,與姜博美一起坐在沙發上,見時瑾進來,他說:「我給你們叫了外賣。」
姜博美:「汪!」
姜九笙笑著道謝:「謝謝錦禹。」
姜錦禹也笑,少年清秀,笑起來眼睛彎彎:「不謝。」
姜博美:「汪!」
姜九笙心情很好,蹲下拍了拍姜錦禹的頭,又揉了揉姜博美的毛,再轉頭對時瑾說,「我去給你拿衣服洗澡。」
時瑾說好。
她拿了衣服後,要去浴室給他放水,他說等等,看向沙發上少年:「錦禹,我們談談。」
姜錦禹起身,跟著去了書房。
姜博美嗷了一聲,想跟舅舅進去,被它時爸爸一個眼神嚇回來了,哼,暴君,大暴君!
時瑾合上書房的門:「你祖父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嗎?」
「知道。」姜錦禹坐下,端端正正的姿勢。
時瑾站著靠在書桌旁,直接開誠布公:「他應該會被判刑,而且,這個案子,我參與了。」他略微沉吟後,換了一種直白的說法,「可以說,是我把他送進牢房的。」
他不喜歡彎彎繞繞,直接表明與溫家為敵的態度,錦禹到底是溫家人,有立場也有知情權。
「我知道。」姜錦禹只是簡短回答,情緒不動聲色,未見起伏。
時瑾凝視少年漆黑的瞳,像一汪深井的水面,無波無瀾,看不出喜怒,他直接攤開了說:「他畢竟是你的祖父,如果你心里有憤恨,針對我就好,我全部接受,但不要記在你姐姐頭上。」
姜錦禹垂眸,睫毛很長,沉默了很久,給了回復,語速一貫的慢:「是他罪有應得,如果他不犯罪,也不會被判刑。」
他端正地坐著,背脊總挺得直直的,除了安靜與寡言,和那個年紀的正常孩子已經沒有差別了。
時瑾看著白齒青眉的少年,越看越順眼,就是非分明這一點,他像他姐姐,知善惡懂是非,性子難得剔透。
警局辦事效率很快,將所有證據整理好,提交檢察院,然後安排庭審,毫不拖泥帶水,從立案到判決花了不到半個月,證據確鑿,溫志孝毫無疑問地輸了官司,十四年前的買凶殺人案與上周的教唆殺人案一起裁決,兩案並罰,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趙致德十四年前受雇溫志孝,殺害銀行家林肖平一雙兒女,鑒於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另外,溫志孝當年並非非法侵占林氏銀行,而是低價並購,索賠款項對於現在的溫家根本微不足道,林家又無人可繼承,故此,法院判處歸國家所有。
雲城溫家。
下人掛完電話,神色慌忙地小跑上樓。
溫書華攔下:「急急忙忙的做什么?」
下人連忙退到一旁,回復說:「看守所那邊打電話過來,說老爺身體不舒服,讓二小姐立馬去看他。」
溫書華若有所思了片刻,剛轉身。
「我去跟她說。」林安之直接從沙發上起身,往二樓走。
書房里,溫書甯正在和溫志孝的律師談案子的後續。
溫書甯主張二審。
方律師幾乎沒有思考:「二小姐,我不建議二審。」
「不行。」溫書甯不由分說,態度很堅決,「我父親年事已高,二十年牢獄之災,那跟要他的命有什么分別。」
二十年都是看在他年事已高了,三條人命,判死刑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