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最後的安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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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和父親隨便聊了一會兒,李晨便去睡覺了。第二天一大早,李晨早早醒來,發現父親不知道什么時候已經出門去了。他苦笑著搖搖頭,知道父親又去喝酒了。簡單洗涮了一下,李晨換上舊衣服,背著筐子也出門了。

從自家門口的垃圾箱開始翻起,飲料瓶子、舊報紙、細鐵絲……任何可以賣錢的東西他都不會放過。漸漸地走過了大半個橋石鎮,日頭也上了高處,曬得李晨渾身上下汗津津的,不過收獲也不少,背後的筐子都快要滿了,照這樣的情況估計,今天可以收入幾十塊錢。

心情大好的李晨得意地唱起了歌,途徑鎮上籃球場的時候便拐了進去。鎮上的籃球場有一定年頭了,籃球架搖搖晃晃,地板也用轉頭鋪就而成,還有不少棱角突起的地方,運球過程中籃球就被磕飛了。李晨剛一進去,守在里面的幾個小孩立馬就撲了過來。

「李晨哥哥,你終於來啦!」正是昨天那幾個在車站附近玩玻璃球的孩子。這個籃球場也就是李晨和他們說的老地方。李晨會功夫,這在鎮上人盡皆知,畢竟他有個曾經是散打冠軍的老爹,所以也沒什么奇怪。因此,鎮上崇拜他的孩子可真不少,整天纏著他教功夫。

李晨注意到其中一個孩子的眼睛烏青一片,便奇怪地問道:「你這是怎么啦?」

那孩子「哇」一聲哭了:「馬良跟我要錢,我沒有,他就打了我!」

馬良是橋石鎮有名的無賴青年,二十多歲了整天不干正事,偷雞摸狗的事情可沒少做,更無恥的是還喜歡欺負比他小的孩子,美名其曰收保護費,收不到就打一頓。按理來說馬良的家境也不錯,完全沒必要做這些事情,但他就是熱衷於此,或許能從其中獲得快感。李晨小時候也沒少被他欺負,只是後來在父親的「影響」下學了不少搏擊技巧,繼而出手教訓了馬良幾次以後,他的行為便有所收斂。沒想到還是本性難移惡習不改,雖然不敢招惹李晨,對待其他孩子卻還是一如既往。

李晨一聽,一股無名之火便涌上心頭,說道:「他這會兒在哪?咱們找他去!」

「他在河邊捕蝦!」一幫孩子個個神情激動,圍擁著李晨便往河邊而去。

數人到了河邊,果然看到馬良正扁著褲腿在河里摸索著什么,在他身旁還聚集著幾個同齡的青年,都是橋石鎮上有名的無賴地痞,果然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馬良,我回來找你啦!」先前被揍得眼睛烏青的小孩大喝了一聲。

「嘿,你小子還敢……」聽到聲音的馬良囂張地回過頭來,還未說完,猛然便看見了河岸上的李晨,登時便呆住了,「你……你怎么來啦?」

李晨將背後的筐子卸下擱到一邊,雙手叉著腰,沖馬良勾了勾手指:「你,過來!」

年僅十七歲的李晨個子不高,在已經二十多歲的馬良面前更是低了一個頭,整個人的氣勢卻強了太多。馬良站在河中不敢動彈,望了望身邊的幾個狐朋狗友,他們也都領教過李晨的厲害,所以也沒人敢站出來說話。馬良狠了狠心道:「我上去干嘛,有能耐你下來!」

「好,這是你說的。」李晨脫了鞋,卷起褲腿,走下了河。

馬良頓時慌了,對身邊幾個朋友說:「咱們幾個成年人連個孩子也對付不了,傳出去多叫人笑話!不用怕,他雖然有點功夫,但雙拳難敵四腳嘛……」

李晨呵呵笑著,捏了捏拳頭說道:「你們商量好了沒,是要單挑呢還是一起上?」

隨著「嘎嘣嘎嘣」的聲音,馬良更急了,怒道:「如果我挨了打,你們幾個也別想有好果子吃,都跟著我一起上!」說完便率先沖了上去,那幾個青年只好也跟了過來。

李晨大笑一聲,整個人突然從河中跳起,帶起一大片的水花。馬良連忙伸手去擋,李晨的腿也踢了過來,正中在馬良的脖子上。馬良「嗷」的一聲,整個人便直直倒在河里。其他幾個青年見狀都不敢再沖過來,李晨卻不放過這個「為民除害」的機會,三拳兩腳便將這些人都撂倒在河里。他們畢竟受傷較輕,連忙從水中游向河的另一端,也不管馬良的死活。

李晨回過身來,從水中將馬良的身體提起。馬良的脖子上重重挨了李晨一腿,已然已經昏厥過去,還喝了不少河水。李晨將馬良拖到河岸上,用腳踩在他胸脯上來回推拿了幾下,只見馬良「噗」的一聲吐出不少水來,才悠悠醒了過來,一看面前的李晨便罵了起來:「你這個臭撿破爛的,干嘛老是和我過不去,我招你惹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