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滅族(上)(2 / 2)

三國之最風流 趙子曰 1707 字 2020-06-20

「兗州劉氏妖言案」,荀貞聽聞過一二。這劉氏乃是當地的一個大族,家中甚富,本來稱雄縣鄉,卻就因為一個「妖言」之罪,一夜之間,族人或被誅、或被流放,盡數受到牽連,偌大的一個家族就此煙消雲散。

荀貞聽了秦干的質疑,不慌不忙,叫侍立在堂門口的小夏:「將昨天第三家送來的東西拿來!」秦干狐疑等待,不多時,小夏捧著一個漆盤進來,放在秦干案前,掀開上邊的布帛,露出其中的物事,卻是五錠金光燦燦的金餅。秦干莫名其妙,問道:「這是什么意思?」

「這就是昨天第三家給下吏送來的東西。秦公,請你試想,若不是心中有鬼,第三家又豈會肯用這五塊金餅來換胡

平一人?胡

平只是他家的一個賓客而已,哪里能值這五金之錢!」

秦干沉吟不語。

荀貞又道:「其實,下吏早在前幾天就接到繁陽亭的上書報案了,正因為知妖言罪名之重,所以當時沒有上報縣君,而是令杜買仔細核實,以免有誤。杜買再三詢問胡

平,並遣人去桑陰亭暗中打探,有很多人都證實了第三氏確實常出妖言。」

「按你這么說,此案是證據確鑿了?」

「第三氏不僅常出妖言,繁陽亭在這幾天的暗訪中,並且發現其族跋扈鄉中,魚肉百姓,所犯之罪極多。這里有一個大概的記錄,請秦君觀。」

小夏拿來一份文牘呈給秦干。

秦干打開細,不覺觸目驚心,見其上共羅列了三十幾條罪狀,當頭第一個是「群盜」,第二個是「隱匿亡命」,第三個是「賊殺」,另外又有私殺奴婢、和奸等等諸罪。

這些罪狀不是一個人犯下的,每條罪狀前都有一個人名,即犯罪之人,其後是其罪名,再後邊是苦主的名字。大致算下來,牽涉到了第三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虧得許仲、江禽等皆為本鄉輕俠,交際廣泛,人脈很廣,才能夠在短短幾天內搜集到這么多的罪證。

他將文牘完,怒道:「我雖非本鄉人,平時也聽說過這個第三氏,知其常年橫行鄉里,自稱閭里大俠,以武犯禁,只是卻沒想到竟然如此跋扈、罪惡!若這些罪名皆屬實,族其三屬也不為錯!」

荀貞心中一動,聽出了他的潛台詞,想道:「『若這些罪名屬實,族其三屬也不為錯』是什么意思?難道?……,難道他猜出了『妖言』其實只是誣陷?」要知,只憑「妖言」一罪就可令第三氏族誅,然而秦干卻不提「妖言」,只說如果這些罪名屬實,那么族其三屬也不為錯,很像是在「避實就虛」。

荀貞猜測的沒錯。「妖言」罪因其特點,常被地方長吏使用,用來誣滅治下的大族,或以立威、或者借此謀奪錢財。就如那個「兗州劉氏妖言案」,辦此案的人便是一個新上任的縣令,明眼人都能得出來,明顯是為了立威。因此,秦干雖然不知第三蘭攔劫樂進之事,但卻也十分懷疑荀貞辦此案的動機。不過,他盡管剛正嚴直,卻也不是不知變通,正如他說的:「若這些罪名皆屬實,那么滅其三族也不為錯」。

荀貞問道:「那么?」

「我這就回縣中,請縣君派人暗中核查,若這些罪名皆屬實,便捕其全族!」

聽了他這句話,荀貞想道:「果然,秦干不相信第三氏有『妖言』之罪,聽其話中意思,主要還是這份文牘上的罪狀是否屬實,如果屬實,便族第三氏。」雖然秦干不信第三氏有「妖言」之罪,但荀貞卻也並不擔心,因為這份文牘上的罪狀,每一條都是真的。

——

,妖言。

秦漢「妖言案」甚多,遠則如秦之坑儒,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又如秦末,「今年祖龍死」之語。

西漢武帝給州部刺史頒布了六條監察條例,叫「六條詔書」,其中第三條,「是考察郡國長官在刑獄方面的處置是否得當,以及觀察『山崩石裂,妖祥訛言』之類的災異現象。也就是說,地方上的『妖言』是刺史必須留意收集和追查的重要信息」。

西漢的淮南王劉安因「熒惑百姓,妄作妖言」,不但本人自殺,王後、太子、涉案賓客「皆族」,且受到牽連的「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到了東漢,此類的案件更多,「一人犯罪,禁至三屬」。永壽元年(55年),「劉陶上疏桓帝痛陳時弊,有『高門獲東觀之辜,豐室羅妖叛之罪』之語,可知以妖言獲罪、以妖惡連坐,已成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即使是豪門巨室,也難逃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