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滅族(上)(1 / 2)

三國之最風流 趙子曰 1707 字 2020-06-20

這個月才寫了不到三萬字,交稿都不好意思交啊!本來說9號開始更的,又忙了幾天,所以拖到現在。這么多天沒寫,手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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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仲、陳褒來到,荀貞在後院與他們相見,因為時間緊迫,也沒多說,開門見山地問道:「昨天高丙去高陽里見了我,說諸事已備,只欠東風。可是么?」

許、陳兩人心道:「『只欠東風』什么意思?」他兩人都不蠢笨,雖不知此句的出典,但聯系上下文卻也能大概猜出意思,許仲答道:「是。」往堂外了,見院中沒有外人,只有唐兒在拿被褥出來曬,院門口並有小夏、小任兩個站崗放哨,當下起身,從懷中取出一樣東西,走到荀貞所坐的案前,遞將上來。

荀貞接住,見是一片竹簡,上邊寫了兩行字,每行四字,寫的是:「生子兩頭,天將二日。」頓時心中了然,嘴上卻故意問道:「此為何物?」許仲答道:「此即為將要從第三氏家中搜出來的罪證。」陳褒笑嘻嘻地接著說道:「這可是貨真價實的妖言,罪及三屬。」

去年夏天,洛陽有一女子生兒,兩頭四臂,被視為妖孽。這件事,很快就傳遍了洛陽周邊的郡國,潁川郡離洛陽不遠,郡中人也大多知曉此事。「生子兩頭」,說的就是這件事了。人只有一個頭,就像天上只有一個太陽,所謂「天無二日」,而如今人有兩頭,那豈不是說「天將二日」了?荀貞心道:「這八個字和『蒼天已死,黃天當立』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很顯然了,許仲、陳褒這是想用「妖言罪」來陷害第三氏了,而實際上,「生子兩頭,天將二日」這八個字也的確和「蒼天已死,黃天當立」一樣,是不折不扣的「妖言」。

何謂「妖言」?不祥、惑眾之辭即為「妖言」。按照律法,凡犯此罪者,輕則族滅,重則罪及三族,乃至會牽連到門下的賓客、故舊、友朋。

荀貞很滿意,來許仲、杜買、陳褒是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拿出的這個罪名也正合適。

他將竹簡還給許仲,輕扣案幾,說道:「如此,你們回去告訴杜買,叫他明天一早就上書縣君,告發第三氏妖言惑眾。」胡

平是在繁陽亭被捉的,杜買乃是第一經手人,這個告發人非得由他來當不可,荀貞不能越庖代俎,不過,他也不會袖手旁觀,頓了頓,又說道:「並告訴杜買,叫他另寫一份告發的文書給我,我好也同時上書縣中。」

只一個杜買,也許縣令朱敞不會重視,但如果再加上他,有荀氏的招牌在,朱敞不重視也得重視了。果然,次日,當杜買和荀貞先後上書縣中後,當天下午就有一個縣吏騎馬來了鄉中,卻是荀貞的熟人,門下賊曹秦干。

……

漢承秦制,言論重罪共有四種,分別是:誹謗、妄言、非所宜言和妖言。除了「非所宜言」之外,其它三個動不動就是處以「族刑」,也就是誅族。因其刑重,並且又是言論罪,所以此類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處,最大的區別就是:刑事罪,比如殺人放火,偷盜搶劫,都有確鑿的證據,而此類罪卻因是「因言獲罪」,在證據上不好確定。換而言之,也就是可以理解為: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說你沒罪你就沒罪。也正因為這個特點,在酷吏的手上,此類罪名常被濫用。

秦干見了荀貞後,第一句話就是:「荀君可知『妖言』罪名之重?」他久任門下賊曹一職,深知「妖言罪」的分量,絕對是一個大殺器,故此頭一句就問的這個。

「知道。」

「我來前,縣君說,繁陽亭乃君前任之地。今杜買與君前後上書,告發第三氏妖言惑眾。縣君讓我問你:告發第三氏到底是繁陽亭的意思,還是你的意思?」沒人是傻子,胡

平又不是繁陽亭的人,卻在除夕日在繁陽亭被捉,隨後不久,荀貞就與杜買先後上書告發第三氏妖言惑眾,明擺著的,這其中必有內幕。

荀貞面不改色,答道:「第三氏家中賓客胡

平應邀在繁陽亭吃酒,因為博戲賭錢,被杜買拿下。胡

平為贖罪,主動告發第三氏家主有妖言之罪。這種種經過,下吏已在上書中寫得清清楚楚。」

「你是說此案與你無關?」

荀貞默認。

秦干哪里肯信他!緊緊盯著他,說道:「妖言之罪,一人犯罪,禁至三屬,動輒牽連上百,乃至數千人。去年,兗州劉氏妖言案,最終獲罪的有四百多人,近半被殺,余者大多被流放千里。……,荀君,你既知此罪之重,那么你可有確鑿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