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節 新版執委會(1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24 字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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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節新版執委會

「我反對這樣的做法。」姬信隨後發言表示反對,「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這一點能夠極大的提升土著對我們的忠誠度。未來我們的國家是要建築的在土著的勞動和戰斗的基礎上的。如果我們連保護他們私有財產的起碼誠意都沒有,怎么保證他們的忠誠度?」

吳南海和葉雨茗也對他的動議表示支持,強烈要求切實的保證土著的合法權益,要求在共同綱領中明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土著的私有財產的權力。

江秋堰的動議得到了多數人的支持,雖然姬信起來發言,力陳保護土著合法權益的重要性和意義,還是在表決中落敗了。

《共同綱領》的討論比馬甲預想中的要熱烈的多。對於其中許多細節的討論持續了三天,從一開始大家的意興闌珊到後來如火如荼,隨著大家對議事規則的熟悉,運用的也越來越熟練。整個大會的議事水平和效率高了很多,許多穿越眾第一次感受到原來真正的參政議政是很有意思的,並非想象中雲山霧罩的侃大山或者聽聽報告舉舉手。

會議越來越熱鬧,平日里習慣了用發牢騷、咒罵、kuso來表達自己意見的穿越眾們紛紛各抒己見,試圖通過辯論讓自己的意見搶占上風。「我提議」「我附議」「我反對」「我支持」「表決開始」……這些詞匯被不斷的大聲說出來。

按照馬甲的標准來看,會議開得十分成功。到第四天中午的時候,第二次全體大會終於通過了修訂過的《共同綱領》。

會議的最後階段,就穿越集團的政權組織形式進行了討論。最後達成了新的組織形式的共識。

穿越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元老院,元老院每年的年末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元老院下設常務委員會和榮譽法庭。常務委員會在休會期間代行元老院的部分職責。每十名元老中產生一名作為常務委員會的成員,當然前提是他必須常在臨高,隨時可以參加會議。駐外和經常需要出差的元老就不大方便擔任這個職務了。

元老院常務委員會的委員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報酬,也不是專職人員。除了常務委員會開會期間可以免除本職工作之外不享受任何特殊待遇。常務委員的任期只有一年,並且不得連任。二次任期之間必須間隔3年以上。

榮譽法庭只有一塊牌子而已,並無任何常設人員。只在需要的時候才召開。為了確保法庭的公正性,榮譽法庭采取十二人陪審團制度。

行政機構作了調整。在整體架構上繼續采用執委會制度。但是對原先的體制架構進行了全面的調整,專設了中央政務院作為日常行政工作的機構。另外設置了專門分管司法的機構――仲裁庭,在機構設置的形式上完成了三權分立。

單良在機構調整的討論中提出動議,要求設置「保民官」或者「監察委員」,專門負責監督行政機構。而且要和元老院、中央政務院和仲裁庭同樣的級別。

「缺少監督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單良在發言席上揮舞著胳膊,激情澎湃,「必須有一個高級別的、獨立的專門的監察機構,時時刻刻的審議行政機構的一切行動。在對權力的監督上,我們必須采取『有罪推定』!」

馬甲不由得一笑,單良還真是個活學活用――他聽說單良最近借了很多法學、政治學方面的書籍在看。

單良的發言結束之後,馬甲安排安熙上場反駁。安熙很容易的從法理的角度說明,單良的提案是沒有意義的。

「諸位,元老院在本質上是一個議會。議會的最重要的權力是什么呢?」安熙侃侃而談,「簡單說來,議會的主要職權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他在最後的「行政的監督權」上加重了語氣,「換句話說,元老院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對行政機構實施監督。所以根本沒有必要再設置保民官或者監察委員的職位。第一我們不是『民』,用不著誰來『保民』;其次我們元老本身就有實施監督的權力,更不需要專門找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來做這件事――誰能保證這所謂的專職監督人員能很好的履行職責?誰又來監督他們呢?我發言完了。」

單良的動議很快就被否決了,甚至沒有進入到更多的辯論中。最後,大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確定了新的政權機構組織形式。

新版的執委會由9人組成,每人各分管一個方面。9名執委直接向元老院負責。

這9名執委分別是:

元老院議長:分管元老院,主持元老院全面工作,負責常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監督執委會工作。

執委會主席:主持穿越政權的全面工作,兼任穿越國家的武裝部隊總司令。對外是國家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