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六節 路燈(2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30 字 2020-11-28

林銘聞言一驚,趕緊道:「實不相瞞,這些年來就沒吃過幾頓飽飯……」

王興隆說:「小弟當年來臨高也是如餓死鬼投胎一般,見了這白米飯,連菜都不要了――想從前在萊州,家里也不是能頓頓吃得米飯的。」他說著搖著頭,似乎是感慨萬分,「澳洲人這里,便是販夫走卒、長忙短工,也能米飯粉條管夠。小弟還沒想到天下真有這樣的地方……」

這個問題林銘也有感覺,他在為民客棧住得那天,吃得是外面的公共食堂,長長的罩著玻璃罩子的櫃台里放滿了大瓷盤子,堆滿了食物,花樣繁多:蔬菜、豆皮、粉條、肉類、咸菜、海產、米飯、窩頭……食客自己拿個盤子,願意拿幾個菜拿幾個,走到尾上就結賬付錢,所費不多,吃得卻很飽,最後還奉送一碗放幾片菜葉子,還有些油花的高湯。

他雖然不懂匯率換算,但是心里大概也估計得出換成了在大明治理下的佛山類似的飯菜要花多少錢。得出的結論就是在大明,類似階層的客人是吃不起的。

髡賊這里的糧食菜蔬價格如此之低,只能說明他們的產量很高。但是髡賊一貫是鼓勵工商業,任農戶進城做工經商,從無農民進城拋荒土地無人耕織的憂患意識。

看來,髡賊在種地上必有什么秘法。若是能取得這秘法獻給朝廷,豈不是大功一件?

林銘正胡思亂想,王興隆已經起身告辭了――他要和堂妹出門去――「逛街」。

「逛街?」林銘吃了一驚。明代的大多數的城鎮入夜之後不但城門關閉,街上的柵門也會關閉,一般還有宵禁。因為街道上沒有路燈,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類的節日之外,平日里極少有人掌燈之後出門。他趕緊勸告道:

「都已經到了上燈時分,外面黑漆漆的,你還帶著女眷……」

王興隆笑道:「林兄你有所不知,這里夜間亦甚是繁華,夜行也無危險――你隨我到街上一觀便知。」

林銘將信將疑,隨他走了出來。天色尚未完全落黑,店門前的街道上,一根根他原先猜不出用途的鐵柱上已經點亮了燈火。明亮的火焰在玻璃罩後面跳躍著,不但比燈油燭火亮得多,即使最好的「澳洲洋蠟」的燈光都無法與之相比。

燈光一個接一個,沿著街道延伸出去,一直到他目力不及之處。放眼望去,街道一片光明。便是當街讀書寫字也無礙,更不用說走路了。

林銘頓時如喪魂落魄一般的揪住了王興隆的胳膊:「這,是路燈?」

「正是。」王興隆得意道,「小弟沒有說錯吧。」

「這一條街上……竟然有路燈?!」林銘頗有見識,知道京師宮廷之中和一些豪門大戶人家的府邸之內,長道兩側設有石燈籠,入夜點燃照明。這已經是極奢侈的事情了。這些帶著玻璃罩子的鐵柱,他原本也疑過是路燈,但是始終不敢相信髡賊能有如此的財力,能用得起這么多的油蠟照明――再說夜里給街道照明又有什么用呢?

「豈止是這條街。整個東門市,還博鋪、縣城各處市鎮,都有路燈,整夜不滅――有不少商號的買賣,要做到三更天乃至整晚的呢。」

因為海興號所在的街道不是鬧市,現在商鋪大多已經打樣,街上行人亦不多。但是看行人神色悠閑,不似有宵禁。林銘定了定神,剛想張口說什么,只見王錦春已經從鋪子的邊門出來。她的打扮和昨日不同,雙鬟上系著粉色的綢條,穿著女假髡常穿得那種藍布連身長裙,外面卻罩著綉花的絲綢比甲,下面的裙擺只到膝蓋,露出穿著白襪子小腿,腳上是一雙黑色的布鞋。手中還提著一個草編的提包。

林銘連連暗呼:「奇裝異服!」王興隆卻已經滿臉笑意的迎了上去。

「堂哥,林先生也要一起去嗎?」

「不,不,林兄不去。他只是到街上看看夜景。」王興隆也不客氣,直接否定道。林銘暗罵:「輕薄好色之徒!」口中卻道:「我久聞臨高夜景如畫,出來看看,你們自便,自便……」

王興隆已經無心敷衍,正要帶著堂妹走人,倒是王錦春熱心:「林先生若是好熱鬧,不如去東門大街走走――這里向東走,到第二個路口左轉就是。那里最為繁華,商鋪又多,便是不買什么,去走走看看也好。」

林銘唯唯稱謝,王興隆卻已經拉著堂妹去遠了,見二人居然牽手而行,不由暗呼:「傷風敗俗!傷風敗俗!」(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