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節 依法辦事(2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76 字 2020-11-28

他說著打開掛圖,用教鞭指點著:「這幾部法律是我們的執法的依據。」他依此點著掛圖上的書影,「《警察法》、《治安法》、還有《刑法》、《刑訴法》和《民法》。如果你們以後轉到專業警種去,那么還有《衛生法》、《稅法》、《交通法》等等。」看到下面學員大多茫然的面孔,潘傑鑫覺得沒必要再詳細說下去,「這些法律大家覺得很陌生,以後你們有機會詳細的學習具體的內容。但是現在你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這就是我元老院的《大明律》。」

下面的學員這才有點「恍然大悟」的表情。潘傑鑫繼續說道:「但是,這些法律的條文很多,關系也比較復雜。所以為了方便大家在工作中能快速准確的掌握,你們重點要掌握這些內容。」

他掀開下一頁掛圖:「《辦理治安案件程序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紀律條例》和《基層警務人員辦案指南》。這四本書會在課程開始之後發到你們手中」

潘傑鑫先簡單的闡述了這「四書」的內容、意義和用途,接著又說道:「……特別是《指南》這本書,通篇都是實例內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教科書。你們要仔細閱讀,完全牢記,再在實際工作中運用就會覺得得心應手了。」

一下午的課程很快結束,飢腸轆轆的學員們排著隊去吃飯,隨後又是半小時的「排隊散步」,接下來便是「夜間輔導」。由歸化民警察擔任負擔教師,為學員們補習文化――因為這批人都是有讀寫能力的,所以內容是是白話文閱讀和寫作,自然常識科普。同時對學員們在今天課程中不理解的內容進行單獨指導。

李子玉坐在教師里看著新發的教科書,覺得有點絕望――他其實是個很怕念書的人,來當警察一則為了生計,二來也名正言順的不去社學念書。

沒想到當了「澳洲捕快」,一樣得念書!還是滿篇都是陌生詞匯的書!

讀書也就罷了,連寫字寫文章都要改。這比社學可難多了。

社學的念書雖說枯燥,但是並不緊張。特別是對李子玉這種四書五經已經念熟,文章也能糊弄的童生來說,若無很大的科舉壓力,去上學不過是混日子罷了。社學里的先生也知道李子玉身上有世襲的前程,所以對他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

眼下這學習可不得了,有「大綱」、有「進度」,還有無數的「知識點」。可憐他連理解意思都要費很大的力氣。那些辦案流程和案例解說倒還淺顯易懂,李子玉不覺看得入了神。

一看之下,李子玉暗暗吃驚:這澳洲人的警察管得比狗還寬!

在他的理解中,警察無非是抓捕賊人,維持街面秩序。但是「維持秩序」四個字在澳洲人眼里簡直是無所不包。而且概念也和大明官府不一樣。

最簡單的就是街面上打架斗毆。照理這是「維持秩序」的主要工作。但是李子玉知道,官府對這類事向來「不告不究」,只要斗毆中沒有打死打傷人,無人出首告狀,衙門一般都是不予理會的。當事人若要查究評理,只有私下請快班班頭或者有勢力的衙役出面,在茶館「吃講茶」。

但是在澳洲人這里,就算沒死傷,也要當場制止,帶回問訊筆錄做成「案子」。然後根據責任給予相應處罰。他暗想這不是自找麻煩嗎?要知道官場上對這種事向來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接下來他看到連當街拉屎撒尿倒臟水丟垃圾也要出面禁止,不由得暗暗嘆氣,再看下去還有抓小販,拆違建等等,包羅萬象,簡直什么都歸警察管。澳洲人的警察可真是難做。李子玉心想。

理解不理解,反正是已經上了澳洲人的賊船,總得照他們的規矩辦。好在他受多年的傳統教育,背誦功夫是幼功,干脆發揮出死記硬背的本領,先背下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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