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節 李家圍(1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16 字 2023-02-20

朱實蓮與茅元儀來到了工坊,這是一座寬闊的磚瓦建築,分為了提硝、提黃、合葯等幾個部分。

「這一鍋硝質稍差,需多加五個蛋清。」提硝坊中,正在對朱氏子弟訓話的年輕人名叫茅十八,是茅元儀的家生小子,自幼受茅元儀的指導,對火葯生產十分熟練。

其他正在操作的人將粗硝倒入鐵鍋中,平鋪半鍋,然後倒入蛋清用手揉搓拌勻,再慢慢加入水,所用之水需為泉水、河水、池水或甜井水。轉入另一口鍋中後,以大火煎煉,時時攪拌,面上的雜質浮沫用密竹籃撈去,再攪再煎,加入草木灰水,最後以草棍取一點硝水滴於指甲上,通過觀察水珠形狀來判斷火候是否到了。

煎煉完成的硝水通過兩層夏布過濾進入帶釉大磁缸中,不出三五日,即形成硝牙。硝牙取出後在樹蔭下曬干研細,以細絹羅篩過篩備用。提硝後的母液不會被丟棄,其中還含有硝,可以再取一次。

合葯坊中的生產工具和設備均為木制、石質或銅質,嚴禁鐵器,主要是避免產生火星引發事故,室內嚴禁用火,故均在白天作業。但眼下合葯坊並未合葯,而只是對三種主要原料進行研磨加工,分別存放,也是為了避免在使用之前發生事故。

明代的火葯配方根據用途不同而有差異,大體可分為發射葯、炸葯、信葯等幾類,發射葯又分為火箭葯、銃葯、炮葯等,炸葯分為手炮葯、地雷葯、水雷葯等,配比各不相同,由軍器局、兵杖局制定配比標准發放至各兵工廠執行,屬於軍事機密,從不對外公開,因此各私人著述兵書中開列的配比數據可供參考,但不一定屬實。除了成分配比差異之外,不同用途的火葯對顆粒大小及密度也不一樣,相當復雜。如果沒有深諳此道的專業人士指導,私人搞出來的或許就能放個煙花。

為了檢驗火葯的性能,茅元儀安排合制了少量的成品,為了避免燃爆,需先將原料以酒潤濕後磨細成泥,搗一萬杵,拌成如菜豆般大小的粒。

茅元儀從葯槽中取出少量成品放在手心,走到室外,對朱實蓮解釋道:「火葯須入手心燃之,不覺熱方可。若覺火熱,如前法再搗再試。對此我有四句口訣,曰:『合葯不厭精,碾葯不厭細,搥打不嫌多,築虛最所忌』。葯能精制,以少為多,過與不及皆失其調劑,用之適中則燮理平和。」

說罷,葯粒在茅元儀手中「轟」地一下迅速燃燒消失不見,只留下一縷青煙。

朱實蓮贊道:「石民兄大才,此葯威力不輸髡賊。」

茅元儀再次提醒道:「火葯原備傷賊之用,若收藏無法,偶致自傷,其害更大。若無良法收貯,如京城王公廠、盔甲廠、安民廠屢變之慘,皆是前車之鑒。葯庫之制總以避火為主,不可同在造葯之局,不可逼近人煙密處,更不可深藏坑害。我等此番行事機密,宜用西洋之法存貯火葯,不可盡數合成,但將各料煉凈研細,分貯聽候臨用,以連臼齊眾合搗,即日可成,無患不及。」

視察完火葯制造現場,朱實蓮回到了朱宅,朱伯蓮此時已經在大堂坐定,朱仲蓮、朱叔蓮、朱季蓮、朱會蓮等朱氏主要成員都聚集在此。

朱伯蓮憂心忡忡地說:「禍事至矣!先前髡賊對鄉下管控不嚴,我輩方成如此形勢。我觀偽縣令之舉,似有在本鄉建城之意,私以為大事不妙。族中所行之事若被髡賊知曉,則族滅矣,眾兄弟速將火葯工坊、器械轉移,切勿打草驚蛇。」

朱會蓮道:「大哥,偽縣令此行是何居心?」

朱伯蓮道:「建學校、魚花廠、蠶種廠、桑苗廠。」

「什么?」眾人都覺得不可思議,建學校他們還能理解,但是魚花廠、蠶種廠、桑苗廠都是什么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