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接風洗塵(六)(2 / 2)

大明望族 雁九 1852 字 2020-06-26

他當時心里是認可了母親的話,覺得孫家將女兒送進沈家是「挾恩求報」,也擔心以後自己會有這樣一門不體面的妻族而被人嘲笑,才默許了母親給自己另定親事。

即便孫敏十來歲就被送到沈家,有出身相府的徐氏親自教導,言行並無失當之處,可是一想到她的出身以及會帶了的萬貫家財,年輕氣盛的二老爺都覺得心里跟扎刺一般。甚至他能都想象的到,待成親後別人會如何指指點點,笑話他因貪圖妻子嫁妝娶了商戶女。

他是這樣回答大老爺的:「孫伯父既同父親親如兄弟,定不會願意因孫家緣故,鬧得咱們家闔家不安……」

他是那般厚顏無恥,將家中紛亂的緣由,推到孫家父女頭上。

他又跪在孫太爺跟前,說了一番誅心之言:「並非家母背信棄義,實是慈母心腸。因小侄心儀表妹,方行此事,並非有意違逆父親…對不起孫伯父與孫家妹妹之處,小侄一力承擔。還請孫伯父念在家母為父親生養了大哥與我,又撫養三弟與三妹,並未有失婦德之處,勿要讓家母大歸,讓我兄弟等人失母……」

孫太爺當時直直地看了他半響,問道:「敏娘已經進你們家五年,你不知婚約之事么?」

二老爺不屑扯謊,依是理直氣壯道:「小侄與表妹志趣相投,情難自禁,還請孫伯父成全。」

他選擇了十三歲的小表妹,放棄了許婚五年的孫敏娘,當時當地沒有半點愧疚。

他一個少年舉人,本就當匹配仕宦之女,舉案齊眉;娶了商戶女做妻子,難道要坐在一起打算盤,算計銅子多少么?

在他看來,即便自己放棄這門婚約,以孫家的萬貫家財,孫敏也不愁嫁。自己老父又視孫敏如親女一般,以後自然會照拂,根本沒有必要非要娶進家來。

婚姻大事,還是門當戶對的好。何必明曉得母親不喜,還強作親事,鬧得大家都不痛快。

孫太爺聽了這一句,就去了沈家,退了這門親事,帶走了孫敏,「成全」了他。

他心中來不及竊喜,就被三太爺打了一個耳光。

「不孝不義」,父親只罵了他這一句,而後就再也沒有正眼看過他。

他滿心委屈,去跟大老爺訴苦。

大老爺提了一件事,他才曉得兩家的婚約可以追溯到更早。

原來他三歲時,孫太爺就曾在京城小住過,三太爺打算將他送給孫太爺做兒子,孫太爺因沈家子嗣來的艱難,三太爺當時也只有兩個兒子,又怕在出身上委屈二老爺,便說要他以後做半子。

二老爺聞言很是傻眼,曉得父親將親生子都能舍出去,便知他多感念孫太爺早年恩情,自己退親之事真的激怒父親了。

他不敢再覺得委屈,一心讀書,想要早點成才讓父親重新再看重自己。不想欲速則不達,臨下場前一場風寒,使得他耽擱了春闈。

他正失落,三太爺那邊已經吩咐開始為他張羅親事。

他當時還以為父親是心疼自己,為了開解自己,方讓自己早些成親,彌補不能應試的失落。畢竟喬表妹當時才十四歲,還不到及笄之年,本當再等一年再提嫁娶之期。

他娶得心儀的妻子,成親次日美滋滋地去叩謝雙親時,三太爺卻在祠堂里見的他們夫婦。

待吃了媳婦茶,三太爺便立時叫管家送來賬冊,立時分了家。

他被這驚雷炸的稀里糊塗中,就連同小妻子一道被「樹大分枝」分了出來。

三太爺甚至連兒媳婦「三朝回門」都不等,可見他心中不僅埋怨妻兒,連帶喬家也怨上。

若是三老太太給兒子定的是旁人家的姑娘,三太爺許是不會遷怒;可喬家是沈家姻親,三老太太與喬太太又是同胞姊妹。要說喬家不知曉二老爺身上本有婚約,那才是扯謊。

三太爺並未去指責喬家如何如何,可也沒有與喬家會親家的意思。

二老爺當年不過十七歲,帶著十四歲的小妻子,被管事們送到城西南的一處三進宅院。

三太爺看來是真厭了這個兒子,沈家在京城正東偏北方向,二老爺的新宅就賣在城西南角。

二老爺當年憤憤中帶了羞惱,不肯求饒,一心要在功名上有建樹,下一科與大老爺同科下場,會試為亞元,殿試為二甲傳臚,比大老爺名次都高。

二老爺驕傲地回老宅,希望能得到三老爺一句誇贊,也希望三太爺能看在他出息的份上原諒他,讓他們搬回來。

三太爺只道:「做官就是做人,你不會做人,也做不好官,不過翰林院又添一酸儒亦是天下之幸,使你不得負君負民」

二老爺正是春風得意之時,只覺得一盆冰水迎面潑過來,心都寒顫顫。

他當時不服氣,只覺得自己未必比大哥差,一心惦記封閣拜相,可二十幾年過去,他正如三太爺所說,依舊混跡在翰林院,不曾做過掌印官。

又過了幾年,孫太爺在南邊故去,孫家管事尊主人遺囑扶靈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