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造像(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1362 字 2020-08-23

做出來的佛像,經過上色後,和尋常佛像並無區別,但施工簡單(相對)、造價不高,維護起來也方便。

一旦不小心失火,佛像被點燃,損壞的只是木制「貼件」,只需更換新的木制部件即可。

如此造出來的佛像,張鋌認為應該耐用,且易於維護,只是如此造像,感覺怪怪的。

「佛像,意思到了就行,不一定要用銅鑄。」李笠緩緩說著,「大伙到廟里來,拜的是佛像,至於這佛像為泥塑、木雕、石刻、銅鑄或者貼金,有關系么?」

「泥塑的佛像,造價最便宜,但動作不夠生動,細節不明顯,木雕的佛像容易失火,還不如試一下新的造像法。」

「如果合適,那就可以推廣,不」

李笠說著說著,笑起來,張鋌等人也只能賠笑。

畢竟是州廨出錢建造的佛寺,李使君又親自設計,別人總不好掃興不是?

李笠轉身離去,看著忙碌的施工現場,只覺有些無奈:這個時代,社會各階層普遍信佛,所以,寒山城(南北城)必須有佛寺,不然人心不安。

畢竟,對於許多人來說,佛寺還是精神寄托的一個地方。

人分貴賤,所以佛寺不能只有一個,李笠覺得既然堵不住,那就加以引導、管理,制定一系列管理辦法,對寒山城內必然陸續出現的佛寺進行嚴格管理。

不接受信徒舍宅為寺的做法,哪怕這做法如今在富貴人家中很流行,此舉可以控制小寺廟的爆發性增長。

佛寺里的僧人有員額限制,必須登記入冊,並由公廨發放「度牒」,定期對僧人進行考核,避免有人魚目混珠。

各佛寺剃度出家的員額也得先向公廨申請,沒有剃度員額寺廟就不得給人剃度,信徒只能做在家居士。

佛寺可以有雇工,但不許有奴婢,公廨不承認佛寺和奴婢之間的主仆關系。

佛寺可以有田地,但要在公廨登記,按僧人員額可以有對應的免稅田,算是寺廟自給自足的保障,超出限額的田地,必須繳稅。

佛寺規模有限制,除去必要的場地和宿舍,多出來的房屋和建築要繳納房產稅。

佛寺不許經營邸店、質庫,若得專營許可,可以放債。

但利率必須在公廨規定數額下,超出利率的借契,公廨不予以承認,也不允許佛寺以此借契進行討債。

佛寺可以開辦作場,制作、銷售各類佛教用具,以及開設食肆,向信徒提供齋飯。

佛寺可以收養孤兒,公廨按照收養人數,適當定期撥錢糧,這算是讓佛寺承擔社會福利機構的職責。

總而言之,李笠選擇的是加強管理,限制寺廟、僧人的數量及規模,不許寺廟有特權,譬如寺田不交田租,寺戶不服勞役,經營寺產不交稅等。

沒有了這些特權,運營成本足以壓制佛寺「癌細胞式擴散發展」。

佛寺,就只做佛寺自己該做的事,不能和官府搶奪人口、勞動力,所以僧人必須「持證上崗」(度牒),不得隨意剃度百姓出家。

佛寺可以有一定的自給自足能力,但未經許可不能放債,更不能放高利貸,不能有特權,不能和官府搶奪稅源、挖國家牆角。

李笠認為,若能做到這兩點並長期堅持下去,這個時代的佛寺就會和後世佛寺那樣,變成世俗化的一個社會機構,而不是國家的毒瘤。

然而這只是治標,治本,是要改善百姓的生活,讓百姓在今生就能有尊嚴的活著,那么誰還會把希望寄托在修來世?

這一點很難做到,所以對於統治者來說,不如大規模崇佛來得劃算。

麻痹百姓,讓百姓承受今生的盤剝、壓榨,把希望寄托於來世,這不好么?

然而這種做法只是自欺欺人,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不會坐以待斃。

李笠走出佛寺,回頭看看正在成形的佛寺,心中頗有感觸,只覺一言難盡。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

可如今建康城里的大小佛寺,就已經不止四百八十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