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法制(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1318 字 2021-01-01

他覺得南朝律法中,許多奇葩刑罰手段,真的該取消了,或者,嚴格限制使用范圍,不能濫用。

與此同時,《齊律》相比他國法典,優點是「明審簡要」,並不繁雜,李笠覺得,這部法典,是自魏晉以來,最好的一部法典。

是一部「良法」,凝結了河北「法學界專家」們的多年心血。

那么,楚國的《楚律》(暫定名)的修訂,應該借鑒《齊律》,

這沒什么不好意思的,別人的優點,要學,只有這樣,國家各方面才會進步。

但是,光有「良法」還不夠。

制定一部「良法」,解決了「無法可依」的問題。

可若做不到「有法必依」,那么,再好的「良法」,也只能是「白給」。

以北邊的齊國為例,高洋重視「法制建設」,但實際實行起來,卻很驚悚:高洋根本就沒有「法制精神」。

有一件事,讓李笠印象深刻:

天保末年(五年多以前),大臣崔暹去世,高洋撫靈而哭。

後來,某日,高洋在宮里碰見入宮的侄女樂安公主,樂安公主為崔暹兒婦,高洋便問侄女,在崔家過得如何。

侄女說,還好,只是「阿家」(婆婆)李氏(崔暹遺孀)對她不好。

樂安公主的抱怨,大概是基於婆媳間矛盾的常見抱怨,而高洋聽了,便將李氏召入宮中,殺掉,棄屍漳水。

這種殘暴的行徑,李笠知道後,覺得匪夷所思:你之前給崔暹哭靈,現在隨隨便便就將其遺孀給砍了,什么意思?

而且,殺人不走司法程序,連個罪名都懶得找,說殺就殺,像是殺條流浪狗。

連罪名都沒有,為了侄女的一句抱怨,就把人砍了,說好的說好的法制呢?說好的司法程序呢?

大齊國的法制,就這?

就算給侄女出氣,殺人什么意思?你讓侄女如何與駙馬相處?

因為公主的一句話,駙馬就沒了母親,母親還被棄屍漳水,可謂死無葬身之地,殺母之仇,駙馬必然把公主當做仇人。

即便畏懼權勢,駙馬不敢和公主離婚,可這日子也過不下去了。

所以,碰上這種帶頭違法的皇帝,法制的尊嚴在哪里?

現在,齊國的《齊律》出來了,可皇帝..太上皇高湛在干什么?

成日里花天酒地,醉生夢死,國事交給佞臣處置,朝政烏煙瘴氣,光有一部良法,頂什么用?

李笠看著手中的《齊律》,只覺遺憾:多好的一部法典,可惜了,碰上不靠譜的皇帝。

毫無疑問,所謂的「法制」,不過是帝王的夜壺,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扔到角落。

所以,法制,是對百姓用的,對於官員,法制該怎么用,得看具體情況,也就是「選擇性執法」。

以梁國為例,梁武帝寬縱宗室、高門士族,所以,梁國的律法對權貴很寬松,權貴子弟當街搶劫殺人,屁事沒有。

但對於百姓,卻十分苛刻,百姓稍微犯錯,就極易落得全家服苦役、生不如死的下場。

李笠放下手中書本,思索起來。

他組織人手編制《楚律》,目的是什么?

是為了有法(良法)可依,不是為了裝點門面,有了一部良法,加上相對公正的司法體系,就有了新朝的法制。

即便封建王朝時代的法制,和現代社會的法制有距離,但是,新朝的法制,就該有法制的樣子。

他若想讓百姓意識到,新朝和前朝的不同,意識到新朝的「好」,那么,法制的好壞,就能讓百姓有最直觀的感受。

而獨立行使司法權的提刑司,表現好壞與否,就能左右人們對新朝的信心。

所以,這種時候,就需要「大楚提刑官」們站出來,成為百姓頭頂的一片片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