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 目中無人(1 / 2)

他是大學校園里的一個傳奇。他留很長的頭發,彈得一手好吉他,有張英俊而冷傲的面孔。很少笑,可是一笑起來,天真而邪氣,甜美宛如一個剛做了壞事,為自己的得逞而得意萬分的小孩。

她是學校里的另外一個傳奇。校長的女兒,成績自然是無可挑剔的優異。有著清麗而溫婉的容顏,氣質典雅。更難得的是天生馴良的好脾氣,美麗的嘴角總是帶著柔和的微笑,對誰都是輕聲細語的。是很有人緣的好女孩。

雖然他們兩個是那么不一樣的人,但是大家都很喜歡他們。更有不少人希望這兩個傳奇有一天可以變成合並成為一個,只屬於他們兩個的共同的傳奇。那一定是一場驚天動地轟轟烈烈的傾城之戀。

她的確是愛他,從一開學,第一次看見他,就無法自拔地愛上他。在她的十幾歲的生命里,還從來沒有看見過這樣的人。他就像一陣曠野里清新而放肆的涼風,不自覺得吹過了平靜已舊的湖泊,激起了無數漣漪。少女那寂寞而神秘的芳心,就那樣不可救葯地深深淪陷。

他每天踩著鈴聲進教室,她就開始學他,每天捏准了時間與他在教室門口「巧遇」,只為了可以微笑著輕輕對他說聲,「hi,好巧。」可是他總是神情冷漠,不假辭色。

逃課對他而言實在是家常便飯,平日里捧著吉他的時候要比捧著書的時候多得多。可是他實在是聰明過人,每次考試的時候從來不會低空飛過,那成績一向叫看准他一定會掛的老師大吃一驚,叫平時用功的同學妒忌不平。她也就時常翹課,去禮堂的窗外,安靜地聆聽他彈吉他。卻始終沒有進去看著他練習的勇氣。

她甚至每天對著鏡子練習他的表情,那似笑非笑,嘴角微微向上,帶點冷嘲的樣子,是他的招牌表情,也是她的摯愛。她越來越像他,是不是愛他就會變成他?但始終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後來,在校慶的時候,他被同學連拉帶拽,隨便上台去唱了一個歌。立刻就被星探發掘,打造成當紅少年偶像。那一雙流離不羈卻又清澈冷冽的眼睛不知迷到了多少女孩子。都說動人,任是無情也動人。

別人新出道的時候都是很乖巧聽話的,媒體說什么就是什么,再不樂意也要賠笑。因為是新人,所以要委曲求全。可是他是不一樣的,總是冷著一張俊臉,斜著那雙狹長的單鳳眼睛看人。平時就不愛說話,要是有記者惹他不高興了,他就摔吉他,甚至罵人。他越是桀驁不遜,越是叛逆高傲,大家就越喜歡他。都說那叫酷,那叫個性。

自從他成名之後,每天仿佛都有上不完的通告,做不完的宣傳。她和他的距離自然是越來越遠了。不,也許從來就沒有近過,只不過現在被拉得更遠。可是她痴心不改,每晚都在他宿舍樓下等他,親手交給他一封信。

有時他徹夜不歸,她就等到第二天天亮。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風露立中宵?

就算他偶爾回來,他也是不說一個字,接過她的信,看也不看就當著她的面撕掉。

淺紫色的信封,娟秀而堅定的字跡,工工整整地寫他的名字。是用純藍的鋼筆墨水寫的,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閃閃發亮的藍寶石。

被他無情撕裂的時候,那信封里面會飄出粉色的櫻花,純白的茉莉,絢麗的紅葉,金黃的臘梅,隨著季節的不同而變化。唯一不變的是那素白的信箋,總是帶著淡淡的令人愉悅的芬芳。紅箋小字,原來是述不盡平生意的,那是一顆敏感而纖細的少女芳心,可是狂傲冷酷如他,從來不懂得珍惜。

四年,她給他整整寫了四年的信。筆調總是那么溫和淡定,含蓄矜持,細水長流的,那是她的風格。可是她的字從端正的楷書變成了狂野的草書,也許是因為她內心一直痛苦壓抑,那隱忍的深情無處宣泄。忍字終是心上一把刀。

大四了,同學們都開始變得忙碌起來了,或者忙著考研,更上一層樓,或者實習,聯系將來的工作單位。只有她依舊一往情深,堅持不懈,相信他終有一天被感動。那樣的心有獨鍾,反而讓她差不多成了學校里最大的笑柄,再沒有人像過去那樣用艷羨的眼神看她,倒是有人在她身後指指點點的。

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是那樣優秀的女子,到底心里還是驕傲的。她站在學校那高高的教學樓上,她說要是他再不理她,她就要從那里跳下去。

學校里轟動了,一大群人圍在樓下,男的,女的,老師,學生,大家都勸她不要做傻事。她的父親,那斯文儒雅的校長,頭上已有斑斑白發,見愛女一心求死,心如刀割,老淚縱橫,顫聲求她,「囡囡,不要。囡囡,快聽話,乖乖下來。爸爸上去接你。」可是她已經不同了,自從見到他的那天起,她就拋棄了自己昔日的溫柔婉轉,學著他那樣冷酷桀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