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再度接管(1 / 2)

官場先鋒 岑寨散人 1726 字 2020-07-04

說到這個份上,有些話就不必再挑明了,也不可能說得太明白。官場承諾跟做生意不同,不能事無巨細都形成白紙黑字,而是寬松的、沒有約束性的君子協定。

關於那兩本黑賬,之後竇德賢沒說,嚴華傑也沒再提;其實愛妮婭也沒看,唯一知情人就是嚴華傑。

如何處理黑賬,嚴華傑的跟進措施是:凡涉及衛范行賄的,金額較大的,通知當事人匯到申紀委廉政賬戶;金額較小或不涉及現金的一筆勾銷;衛范收賄部分一律沒收。

至於黑賬本身,嚴華傑讓秘書封存後列入永不解密檔案,理由是其中有涉及個人隱私內容,不宜公開。

又過了幾天,被蒙在鼓里的申委組織部長拿了一份後備和推薦的候選人名單給竇德賢,慢騰騰把名單看了一遍,竇德賢說:

「以橋同志還在崗沒退嘛,現在就推薦接替他的人選是不是有趕人家走的意思?先緩一緩,跟愛申長通下氣把後備人選定下來吧。」

上次常委會愛婭妮明明說要拿候選人名單的,出爾反爾不好吧?

但這話組織部長不會問出口,要是問,就跟成槿芳那種沒水平的領導干部同一檔次了。

組織部長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猜到,想必申委書記與申長已達成某種默契,暫且無限期擱置爭議。

那樣豈不是最理想的結果?同為常委,哪個願意被逼著在一二把手之間站隊?

這件事就象風一陣似的吹過去了。

後來竇德賢與多年密友感嘆申委書記不好當,既要支持申長抓經濟,又要擔心干部別出事,哪方面有問題都是申委書記的責任;嘴上都說一把手負責制,其實在當下常委會集體領導模式下,一把手的義務反而大於權利。

其實廳級層面象衛范這種人行賄根本觸及不到竇德賢,可以說連門都進不去;反之倘若堂堂申委書記敞開門連副廳干部的禮都收,就令人貽笑大方了。

當然感嘆歸感嘆,只是私下發發牢騷,能讓竇德賢說出心里話的密友身份同樣非同小可,不會到處亂說。

朝明公安廳好戲連台之時,臨海公安廳也沒閑著,又跟潤澤掐上了,焦點還是綃紗夜總會群毆事件調查權。

本來葉副申長把張副市長叫到申城談話、申廳要求市局主要領導述職,兩斧子砍得不輕也不重,彼此面子都說得過去,然後申廳要求接管調查也順理成章,張副市長匯報後,方晟沒吭聲就算默認了。

不料就在申廳調查組——還是倒霉的廳黨組成員穆城率隊,抵達潤澤的這天上午,夏正淳匆匆來到方晟面前匯報了一個重大發現:

綃紗夜總會極有可能與大丁的失蹤有關!

說來夏正淳到底是經驗豐富的老公安,在調閱綃紗夜總會附近17個交通卡口近三個月監控後,敏感地發現有一輛形跡可疑的中巴車頻繁來回跑一條線,疑似與夜總會有關!

再進一步分析,中巴很可能是運送在夜總會上班的王子和公主!

也就在一幀幀放大觀察監控畫面時,無意中發現有一天傍晚中巴車從市中心也就是綃紗夜總會方向返回時,車上躺了個人!

將畫面放大到極限並使用特殊技術進行聚焦還原,屏幕上慢慢出現一個男人的側面,有個刑警脫口而出:

「我靠,這不是方書記的警衛嗎?!」

大丁居然被綃紗夜總會活捉,增加了案情的復雜程度,鑒於此方晟要求夏正淳介入申廳調查組。

在方晟看來只是分享調查組資料,夏正淳關注的重點是大丁下落,並不參與申廳調查組的案情分析會,應該好協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這個要求被穆城斷然拒絕:需要什么資料請市局出具手續,調查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分享!

從穆城的角度講,申廳既然接管調查,你市局就不該參與,都事先安排好的事,你派個副局長進來算幾個意思?再說之前被市委書記指著鼻子罵的那口氣還沒出呢。

方晟聞訊大怒!

堂堂市委書記調查自己警衛失蹤居然受阻撓,天底下還有王法么?

但這回他沒把調查組叫過來訓話,就算叫人家也不肯過來了。方晟隨即打給白翎通報了這一情況,白翎也是大怒!

她是因為方晟怒而怒。

方晟任何時候都不能吃虧,這條原則任何情況下都有效!當年為方家那個小小的房間,白翎每次上門都進去視察,害得方池宗就不敢用作嬰兒房。

第二天上午白翎就抵達潤澤,沒跟方晟打照面直接來到市局,大咧咧闖進穆城為首的調查組辦公地點,徑直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