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章 你摸一摸,熱的(1 / 2)

這首音樂,一開始有點熟悉,漸漸的,他就完全陌生了,是一首新的曲子,歡歡這幾年的鋼琴造詣指數上升,琴聲極是好聽,當年他離開時,分明是一個半吊子,讓彈琴兩分鍾都坐不住,怎么修煉得一手好鋼琴了。

今天是他上岸第一天,剛一上岸就看到了大廣場上宣傳他的演唱會海報,他剛上岸沒手機也沒有電腦,不知道資訊,並不知道這幾年是什么情況,到了演唱會場館就看到了他的應援,非常高且顯眼的地方,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演唱會布置,他甚至看到了幾名熟悉的工作室人員,他萬萬沒想到,演唱會開幕,竟然是歡兒。

哪怕沒有屏蔽障眼法,他也知道台上的人正在扮演他,演唱會開幕是很重要的一首曲子,往年都會選擇自己的新歌,或者熱度最高的一首歌,今年是一首鋼琴曲,沒有聲音,仿佛是一場非常純正的音樂會,不像是演唱會。

驚喜……當年不太懂音樂的心上人,已經能熟悉地彈奏一首令人動容的曲子,音樂是人的心聲,就算擁有高超的技術,沒有情感,音樂聽起來也非常死板而冷漠,不會引人共鳴,可歡歡這一首曲子,卻十足的引人共鳴。

第一首曲子很安靜,又悲傷,後半段調子浪漫又凄涼,聽得人落淚,潘森手指輕顫,眼眶有些濕潤,這首曲子,與其說是歡兒的心聲,不如說是他的心聲,這幾年他在海底深淵,不知道年月,他甚至不知道過了多久,海底只有漫無天日的黑暗,歲月漫長,度日如年,他不敢給歡兒一點信息,他怕自己回不去,不敢給一點點期待和盼望。

歡兒,我回來了,你看見了嗎?

別難過,也別哭。

我在台下看著你。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當年教歡歡學鋼琴的模樣,那時候他還沒上大學,耐心真的很差,他一直都包容著歡歡的小脾氣和任性,心里總想著歡歡還小,他整個幼年時期都被禁錮,他本身就是一個孩子,這么一想他就平和得多,他包容歡歡的不懂事,也包容歡歡的不懂愛,可每次歡歡甩手而去,不想學音樂,又很排斥音樂時,他總是情不自禁地傷心。

那時候還小的歡歡,連他的傷心都看不出來,在漫長的歲月里,愛歡歡成了他的一種執念,等他真的找到了人,他又誠惶誠恐,總是不斷地自我懷疑和自我否認,我所喜歡的一起,他都不喜歡,我所愛的一切,他都不愛,那他又怎么愛我?

他和歡歡的感情付出一貫不是雙向的,一種都是單箭頭,這樣的感情難免會讓他覺得卑微,他甚至稱得上是舔狗本狗了。

哪怕歡歡說了再難聽的話,哪怕心都碎了,他還是回到了歡歡身邊,他期盼著有一天,歡歡能理解他的世界,歡歡能夠走進他的世界,和他分享所有的一切,沒有秘密。

如今,他看著歡歡如王子一樣坐在台上,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中,他忍不住生出一點奢望,今天的歡歡,是否能夠分享他的榮光和他的世界?

歡歡來過海底好幾次,隔一段時間,就來一次,他每次都能看到,可他無法現身,惡魔似是故意的,讓他知道歡歡過的不好,前幾次,他總是安靜地坐著,一句話也不說,表情落寞,絕望,潘森看著痛徹心扉。

他抗拒,反抗,最後漸漸變得平靜。

他甚至在想,異火族的人天生灑脫,是否時間久了,歡兒就忘了他,這自然是他不期待的,可他總想著歡兒忘了他,是否能過得好些。

漸漸的,歡兒的話多了一些,他會絮絮叨叨告訴他一些日常生活,他知道歡兒完成了學業,成了科學家,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誰能想到酷愛自由,又喜歡賴床的歡歡成為一名嚴謹自律的科學家,可航天,真的很適合他。

他適合探索美麗的星空,探索人類的新住所,探索太空的奧秘。

歡兒說,我等你回來,一起去太空。

在海底聽到這句話時,他很難過,他想要承諾,心上人卻聽不到,他甚至無法去承諾什么,聽到歡歡想要等他八百年,他甚至想過一死了之,他不願意歡歡等他八百年。

他知道漫長的期盼,不斷地失落是什么滋味,他不願意歡歡再品嘗一遍,他一定很難過吧。

別難過了,我的寶貝。

我回來了。

這一首鋼琴曲結束,歡歡說,「這首歌,獻給我心愛的人,這是我為他譜寫的曲子,希望……他能喜歡。」

姑娘們一陣沸騰。

潘森,「……」

我和誰官宣了?

在演唱會上都示愛了,粉絲也沒炸,這幾年他錯過了什么?

演唱會邊緣也好,舞台中央也好,很多工作室的攝影師,各個角度拍攝照片,潘森忍不住問旁邊蹲下來拍照的攝影師,「潘森和誰官宣了?」

那攝影師cp粉之一,蒸煮發糖,正甜得嗷嗷叫,聽到這話十分不可思議地看著旁邊的潘森,為了不打擾這一場演唱胡,潘森的臉成了一張普通的臉,白皙俊秀,因為常年不見陽光的緣故,還有點病態。

「你村剛通網嗎?我們老板和納蘭歡早就官宣好幾年了。」

潘森沉默片刻,「啊……我是剛通網。」

官宣好幾年?

這也是驚喜嗎?他都能光明正大地牽著歡兒的手秀恩愛了嗎?

歡歡是一個不多話的人,演唱會的話,有自由發揮,也有台本的,要多和粉絲溝通,這是潘森演唱會的特色,他有一次演唱會bb了五分鍾,粉絲都在趕他,有時間bb,你都能多唱一首歌了。

這角色就交給盛景去扮演了,他退了後台後,第二首歌正在准備,潘森已不急著去見歡歡了,演唱會人多嘴雜,且到處都是攝影機,被拍到也不好,他更有心思去看歡歡的演唱會了,這角度還是很新鮮的,用他的角度,去看歡歡的演唱會。

然而,第二首歌就打破了他的夢想。

是盛景上來了。

唱的是一首潘森的熱門歌,且是勁歌,潘森一言難盡地看著舞台上的盛景,對他來說,音樂沒有國界,也沒有標准,只要是好的音樂,他都喜歡,盛景作為一個人類,在音樂創作和嗓音上有很多天賦,有幾首獨立創作的曲子非常好聽,填詞也很好,潘森很喜歡,因為多年來是對家的緣故,在公眾場合他從來不唱盛景的歌曲,免得粉絲炸裂。

可私底下,他很喜歡盛景幾首歌,也耳熟能詳,自己能夠翻唱,可盛景就未必了,這個人在音樂上太過獨斷,只喜歡自己風格的東西,他都沒想過有一天盛景會唱他的歌,而且……唱的特別好。

這是一首勁歌,台下的粉絲瘋狂地叫喊著,他們分不清楚台上究竟是盛景,還是潘森,雖然聲音不能模仿到一模一樣也有九十分,這是一個專業演員和專業歌手的修養。

第一首把大家聽得落淚的歌後,現場的氣氛有點低迷,沒想到第二首歌就開始爆炸,全場都是吶喊,歡呼,這是他十分熟悉的舞台,是他十分熟悉的吶喊聲,下面的聲音都是喜歡他的證明。

他渴望得到人類的認同。

潘森站在角落里,正好是一個拍攝的好位置,工作室一直有人在這里拍攝,潘森也感受到了現場的氣氛,他就不太急於去找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