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章 你摸一摸,熱的(2 / 2)

歡歡去了哪兒呢?

作為他的官配,總該會在現場的,那么多年彼此都忍耐了,不急於一時,他更期盼著,是不是還有一場歡歡的表演。

他的出現,怕會給歡歡帶來狀態上的影響,等演唱會結束了,他再去找歡歡也可以,也不會打擾到任何人。

他的寶貝,每次都會給他意外的驚喜,總能讓他感受新的情緒。

歡兒啊,你真是一個寶藏。

本來急切回來和他相見的心情,也被演唱會的歡呼聲給掩蓋了,他慢慢地欣賞著這一場是他名義,卻又不是他的演唱會。

歡歡今天就一首歌,表演結束後,換了衣服就坐在台下,他目不轉睛地看著台上的表演,偶爾閉上眼睛聽著以假亂真的聲音。

獨孤青鸞分不清楚他到底有沒有摒棄障眼法,他的表情很平靜,也很溫柔,看不出一點點焦慮來,可她沒有用障眼法去看這一場演唱會。

在她眼里,就是盛景的演唱會,唱著潘森的歌。

盛景並不因為是旁人的演唱會而敷衍,這一次的編舞也很用心,舞台設計也好看,演唱會開始不到三首歌,熱搜就爆了,而且是好幾條熱搜關鍵詞都上了。

潘森的演唱會,不需要買熱搜,肯定是頭版頭條,到處都是他的新聞,第一首歌上過一次熱搜,第二首歌也上一次。

粉絲們瘋狂安利,似乎要打定主意一首歌上一次熱搜的節奏。

獨孤青鸞一邊看演唱會一邊在廣場里浪,小姐妹的彩虹屁真是一波比一波精彩,當潘森的粉絲比當盛景的粉絲幸福太多了。

盛景的粉絲每天都嗷嗷待哺等蒸煮營業,蒸煮和粉絲距離感也太強了,寵粉?那是不存在的,他活地太清冷,哪怕如今也是一樣的,潘森就不一樣,活地比較自在,偶爾會和粉絲們開麥嘮嗑,各種營業,造福粉絲。

他的粉絲對他也特別好,商務一出來,幾乎都是實打實的銷量,永遠都是第一位的,這一點上比盛景的粉圈更誇張。

獨孤青鸞已經很久不用小號了,自從歡歡和潘森官宣,她都直接大號追星了,大家都知道獨孤青鸞的偶像是潘森,每次獨孤青鸞一發和潘森相關就有人cue盛景,盛景的粉絲都習慣了,今天更是十分鍾三連小視頻刷屏,像是一個高仿的營銷號。

歡歡的動態就冷靜得多了,「你都不發一些動態嗎?不然怎么證明你們恩愛?這種大日子一定要秀恩愛的。」

「啊?」

歡歡輕笑,「有這種說法?」

「當然了!」獨孤青鸞說,「剛剛我在潘森廣場都看到你的照片,大家磕cp都磕昏迷了,就等著你發糖。」

歡歡眼里,台上是盛景,讓他如何發糖,轉發獨孤青鸞的,就顯得有點誠意不足,然後他拉了一張潘森的單人海報出來,比了一個愛心。

獨孤青鸞,「……」

寶貝,你這也很敷衍啊!

潘森的目光一直落在歡歡身上,雖然只能看到一個後腦勺,他的位置太好找了,視野最佳,角度最好,經紀人特意留的。

他的心里漸漸的酸軟起來,幾乎著迷地看著他的背影。

歡歡頻繁回頭,引起了獨孤青鸞的詫異,「怎么了?回頭看什么?」

後面都是一片燈海,瘋狂的吶喊聲,密密麻麻全是人,座無虛席,整個場館都坐滿了人,最差的位置都有人買票。

歡歡皺眉,「好像有人一直看著我。」

「那多正常啊,你是潘崽官宣的戀人,肯定會有粉絲拍你,這就是娛樂圈,也是粉圈,你習慣就好了。」獨孤青鸞輕笑說,「你這臉放在娛樂圈也是要出道的,如今難得有機會,身份也擺在那里,大眾難免會有好奇心,你就保持著自己最佳狀態,不要露怯就可以了。」

一整場演唱會在沸騰的氣氛中,完美結束,三十六唱演唱會,前面四天都在四方城,連著四場開,沒有間歇,盛景被留下來討論第二天的流程,歡歡第二天開始也有舞蹈表演,經紀人確定好流程,一直到凌晨。

剩下的第二天能夠解決,盛景和歡歡也都不急,這場館離四方城大學城比較近,歡歡一個人回大學城,盛景等人還是回宮殿。

「歡歡,你和我們一起回宮殿吧,你一個回大學城那邊做什么?」

「有論文要看。」歡歡晃了晃手機,「我先走了。」

他沒開車過來,直接打車走,剛一進門,歡歡蹙眉,空氣中浮動著一股熟悉的氣息,熟悉又陌生,玄關的燈亮著,門口有一雙鞋,歡歡眉心擰著很緊,暴怒凝聚,他不在的這段時間,已經有人膽大包天敢來他家借住了嗎?

上一次他看新聞,大學城這一帶住戶幾乎爆滿,因為學區房的緣故,很多人當時買了升值,然後借給走讀的人,有一些房子在放假會控制著,那就方便了流浪漢,有很多流浪漢免費住別人房子的新聞,卧室的門也開著,他能敏感地察覺到有人在卧室。

「混賬東西!」歡歡如同一個被碰到逆鱗似的,十分憤怒,又很焦灼,這是他和潘森的私人領地,從潘森走的那天開始,這里的一切都沒有變化,等著他的主人回來,如今竟然有外人登堂入室,歡歡心里的暴怒因子全部被激起來。

歡歡看到有人睡在床上,心中暴怒,他粗暴地掀開被子,剛要罵人,床上睡得正好的人翻過身來,歡歡所有的言語沖到喉間卻被扼殺。

是幻覺嗎?

「歡兒?你怎么回來了?」潘森困得很,揉了揉眼睛,他演唱會看到一半,確定不會有歡歡就回四方城來了,天知道他多久沒有好好休息過了,狀態也不是很好,想要睡一覺,調整狀態再去找歡歡,他不想讓歡歡看見他狼狽憔悴的樣子,免得他傷心。

可他沒想到歡歡會回到這里來,這里的密碼,指紋多年來沒變化,他離開演唱會時,隨手順了一本雜志,因為封面就是歡歡,上面有一些歡歡平時的日常,他知道這些年來歡兒一直都住在四方城。

他換了一身柔軟的棉質睡衣,潘森的衣物早就過時了,歡歡自己買衣服的時候,習慣了買雙份,同款兩個顏色,有時候直接買同款同色,這一套睡衣是歡歡穿的,身上還沾著歡歡的味道,他睡得很香,仿佛從不曾離別。

歡歡渾身僵硬,在他最美的夢里,都不曾出現過這一幕,睡眼惺忪的心上人緩緩轉醒,仿佛不曾離別,這只是多年來一個很日常的晚上,他在床上醒來,問他為什么晚歸,這幾年的離別,仿佛不存在,歡歡胸膛劇烈震動,心臟瘋狂地跳,安靜的空間里,只有他的心跳聲和呼吸聲,他如一個提線木偶似的,呆呆地看著眼前人。

潘森也清醒了,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樣,他心疼地看著眼前的人,伸出手來,「你摸一摸,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