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2 / 2)

鍾鳴大窘,凌志剛卻輕聲笑了出來。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圍了圍巾,看起來風度翩翩。

真的是風度翩翩。高大挺拔,氣度沉穩,除了老派的「風度翩翩」這個詞,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連鍾鳴都有了一剎那的恍神,因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剛,真的很難把他跟不久前還強迫他口交的那個男人聯系在一塊,他看起來那么君子。

台面上紳士君子,私下里禽獸不如,這就是凌志剛。鍾鳴放眼往前頭看,路燈還沒有亮,只有車水馬龍,那些車的燈竟然也好像連成了一條線,組成了這個城市繁華的夜景。男人在他後頭走著,忽然開口說:「今天中午的事兒,或許有點委屈你了。」

鍾鳴回過頭,想停下來仔細聽凌志剛說話,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蹌蹌地往前走,頭卻回著,看著注視著他的男人。

「我不該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見它受傷一時沖動,你又沖我發脾氣,我才對你說了難聽的話。」

「我沒怪你,我確實不比它在你心里頭的分量,這是應該的,是我沒有自知之明。」鍾鳴被黑子拽著往前走,語氣也跟著有些顛簸。

凌志剛眉頭微微動了動,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盡管鍾鳴有意隱藏,他還是察覺了鍾鳴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學會投其所好了。」男人看著他,語氣溫柔和氣:「不過你這樣,我很喜歡。」

說一說凌禽獸。凌禽獸我是作為重點來寫的,比小受要出彩,給他兩種身份,其實是說他的兩種性格,亦禽獸亦君子,男人魅力幾乎到了極致。我覺得小說名《霸占》就已經很明顯,凌志剛作為歌筆下第一個黑道攻,我覺得我已經把他寫的相當善良了。按照一般現實來說,一個有能力有色膽的男人想要另一個人,而且單單是沖著肉欲,我覺得能給鍾鳴一段時間適應已經是很退讓了,要是在現實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強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寵受那種甜文看多了,所以覺得凌志剛有點渣。我想寫的現實一點,理智一點,凌志剛的身份在那兒擺著,他應該是一個有匪氣又很精明的男人,無情的時候很無情,深情的時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經之間的游移,但他無疑是歌筆下最下流也最凶狠的一個攻。我已經收斂著寫了,凌志剛在前期應該更禽獸滴,他又不愛鍾鳴,一味寵著他也說不過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覺得把感情往真實了寫,越往後才會越美好,韻味會比較醇厚綿長。而且凌禽獸會付出代價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最後,這個還是號召一下收藏,收藏上不去,《霸占》就算參賽第一,也會降到第二名。說過很多次啦,以後不再提啦,反正各種感謝,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後,後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寫的,很好看,澀澀的色色的,還有點小幽默小勵志!

、048 男人的溫柔 2127字

這世上大凡霸道強勢的男人,思想其實一般都比較傳統,大男人主義其實是封建思想的一種殘留。強硬凶狠的凌志剛,最喜歡聽話溫順的人,他在外頭已經刀光劍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個溫柔的港灣,最好是和和氣氣,有性格,但是懂得隱忍。就像鍾鳴這樣。

張江和欺騙了鍾鳴,把他送向了不歸路。

鍾鳴卻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幾分羞澀,說:「我其實也很喜歡狗,以前在家的時候,也養了一條,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條大狗。」

他撒了一點謊,他是養過一條狗,不過那是好幾年前的時候了,那時候他才剛剛上初中,家里養了一條狗,因為有次玩耍的時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條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鍾媽媽就把那條狗賣了,家里頭再也沒有養過狗。

這時候鍾鳴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他對著手機說了幾句話就掛了,凌志剛問:「誰的電話?」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電話問我現在還做不做了。」鍾鳴把手機放進兜里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們回去吧。」

「你先在這里等一會兒,我去買點東西。」男人轉身進了旁邊的一家超市里面。鍾鳴牽著黑子在外頭等著,黑子忽然「汪汪」叫了兩聲,原來前頭來了一個推著小車賣烤紅薯的老大爺,紅薯的香味飄的老遠,明顯挑動了黑子的胃口。

鍾鳴想了想,就給黑子買了一個紅薯,一個紅薯要八塊錢,這么貴的東西鍾鳴自己都很少吃。黑子吃的非常歡快,邊吃還邊抬頭看他一眼,似乎對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觀。鍾鳴嘆了口氣,說:「從此咱們倆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兒,都是我有錯在先,以後咱們和睦相處。」

他蹲下來看著黑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黑子的頭,黑子竟然沒有躲閃,只是低著頭吃。

凌志剛從超市里頭出來,看見愣了一下,說:「你還挺會討好它。」

「我見它一直往賣烤紅薯的老大爺那兒跑,就買了一個紅薯給它,它果然很喜歡吃。」

鍾鳴心里頭其實對狗還是有點陰影的,和黑子的互動也是點到而止,看著親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凌志剛揚了揚手里的袋子,說:「我給你買了41的鞋,合適吧?」

鍾鳴有點驚訝,問:「你怎么知道我的鞋號?」

「我看你的腳就能猜個八九不離十。是雙棉拖,在家里可以穿。」

鍾鳴接過來看了看,其實那拖鞋的顏色他不大喜歡,覺得太鮮艷了,是黃色的,上頭還有個大熊貓的圖象,一看就是初高中的男孩子才會穿的鞋。男人問:「怎么樣,你要是不喜歡,我回去給你換。」

「不用了,挺好看的。」鍾鳴拉著黑子說:「咱們回家吧,我都凍死了。」

凌志剛從來沒這么「服務」過一個人,明顯是剛才鍾鳴的溫順讓他覺得很滿意,他才想起鍾鳴在家里都是穿他的鞋,有點不合腳,所以才去超市給他買了一雙。他們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走到一個公交車站牌的時候,發現有幾個工人在站牌那兒換海報。鍾鳴停下來看了一眼,發現了他們學校的名字。

他就牽著黑子靠近了一點,原來是當紅炸子雞藍魅下個月要到他們學校的體育館開歌迷見面會。

他仔細看了一下有關見面會的詳細說明,忽然聽見男人在他後頭說:「在你們學校……」

「是啊,不知道要票不要。」

「你喜歡他?」

「也不算喜歡,可是他最近很紅,上個月他演的電視劇剛剛播完,主題曲就是他唱的,大街小巷都在播,你沒聽過?」

男人說:「我很少關注這個。長的挺好看的。」

藍魅是有名的花美男,有點妖的好看,像是韓國剛紅的李俊基。鍾鳴心里頭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一個想法,走著走著忽然開口問:「那你怎么不包他?」

男人停下來,他繼續說:「他長的比我好看吧?年紀也不大,二十來歲的樣子。」

凌志剛想要包養他,也不過是貪圖他長的好看,又夠年輕。

「我也不是看著個好看的就想睡他。」男人說:「我又不是色情狂。」

鍾鳴訕訕的,說:「我還以為你會喜歡……」

「我覺得他長的沒你好看。相比他那樣的,我更喜歡你這種長相,乖巧。」

這話讓鍾鳴心里頭噗通一聲,可是他來不及多想,又聽男人說:「而且這種小有名氣的,我一般不去招惹,免得惹上麻煩。」

也是,不管怎么說,凌志剛在台面上都是國家干部,得注意形象和風評。他也就能欺負欺負他這種沒有名氣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然後鍾鳴腦子里忽然就亮了。

他如果成了有名氣的人,凌志剛也不敢像現在這樣對待他了吧?他如果當了明星,全民都關注他,凌志剛再有本事,也不敢欺負他了吧。他抬起頭看著凌志剛,忽然笑了出來,說:「也是。」

其實也就只是一剎那的想法,像煙火一樣,閃一下也就沒有了,當明星不是想當就能當的,這世上很多事,都是有心無力。到了小區門口,他牽著黑子開始往里頭跑,黑子好像在跟他比賽,跑的特別認真,一會兒就超過了他,結果鍾鳴沒能跟上,手里的繩子又拽的緊,「哎呦」一聲被黑子拽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黑子是不是故意的,反正它和它的主人似乎都很幸災樂禍的樣子。鍾鳴從地上爬起來,有了那么一瞬間的辛酸感,覺得有點孤立無助的意思,身邊連條狗都是凌志剛的。

、049 飯館里的流氓

鍾鳴第二天的時候起的特別早,他排了幾十分鍾的隊給凌志剛買了小籠包,還給黑子吃了幾個。黑子說到底還是一條狗,能有多少心機,一個紅薯幾個包子就被他給收買了不少,對他也和氣起來,包子吃完的時候,還用脖子蹭了蹭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