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侵權和炸出來的大股東(2/6)(1 / 2)

筆趣閣 www.18xxs.com,最快更新我的光影年代最新章節!

今日頭條的運行模式,就是信息推薦。

具體來說就是把熱門或者是用戶關注的新聞推送給用戶,而且直接將流量導向原內容頁面,不對新聞做任何處理,其實就是一個更加智能化的搜索引擎。

之前,頭條還有編輯,後來呂瀟然說了這樣會被人詬病,干脆,張亦鳴就撤銷了編輯,就原版應用…

怎么推薦?

根據用戶的閱讀行為、地理位置、職業、年齡等信息挖掘出興趣;

自然語言處理和圖像識別:對每條信息提取幾十個到幾百個高維特征,並對信息進行分類、摘要抽取,主題分析、信息質量識別、敏感詞過濾、正能量指數計算等一系列處理;

然後精准推薦:根據用戶特征、環境特征、文章特征三者的匹配程度進行推薦。

某種意義上說這種不構成侵權——本質上是一家技術服務商,而不是內容服務商!

當然,這很無恥——因為它將作品上傳到自己的服務器內,而當我們閱讀今日頭條的作品時,我們閱讀的是近日頭條的服務器的作品,並沒有直接導流道其它服務器!

這么說吧,人家辛辛苦苦原創的東西,被你無償拿來使用,擱誰身上也受不了!

關鍵你還靠著這些閱讀量賺錢了!

於是,藤遜、百度、網易、嗖狐,起訴的起訴,譴責的譴責,《新京報》還發了篇社論:今日頭條是誰的頭條?嗖狐、大洋網直接把今日頭條給告了!

好,這是大前提!

稍微補充一下,兩天前,今日頭條b輪融資,直接融資一億美元,頭條估值超過五億美元,也算是大背景…

……

「律師怎么說?」

張亦鳴:「律師說現在的版權很難界定…」

旁邊的律師插話:「作為一個新聞推薦類應用,今日頭條必須先通過計算機爬蟲程序在各個新聞網站頁面抓取相應的內容,然後才能分析並向用戶推薦新聞,那么,其有沒有權利抓取新聞網站的內容?根據現在互聯網通行的規則,只要被抓取的網站不反對其抓取,即為有權。」

「如果新聞網站反對被爬蟲程序抓取的,可以在專供爬蟲程序讀取的文件內設置白名單或者黑名單,禁止部分爬蟲抓取信息或者只允許某些爬蟲抓取信息。如果爬蟲程序耍流氓,被禁止了還照抓不誤,網站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規定的起訴通過爬蟲程序抓取信息者。」

太多、太長,呂老師沒怎么聽懂,但他聽明白一句話——只要其他網站不反對抓取,即為有權…

「所以,現在搞定了其他網站,就沒問題?」

「怎么搞定啊?」

「…挨家挨戶拜訪,求人原諒,實在不行,給一定的轉載費,還能怎么搞定?」

律師接著道:「兩年前新聞網站要求谷歌百度付費索費用,大部分人是反對的,我覺得這個案件很適用現在的情況!」

張亦鳴也說了:「根據robots協議…」

「大哥,你要做大今日頭條,就不能只是技術類公司,還是要起到一定的價值導向作用,現在大眾抵制侵權,我們必須要態度良好,低調處理!」

你拿其他網站的內容養活自己,還說什么技術無罪?

要不要臉?

問你,要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