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侵權和炸出來的大股東(2/6)(2 / 2)

張亦鳴點了點頭,正准備說什么,他的助理跑了過來:「微博爆出呂總是今日頭條的大股東!」

呂瀟然楞了一下,深深看了眼張亦鳴:「你干的?」

「我要是不遵守約定,今日頭條的估值就不是五億美元了!」

也是,一旦爆出呂瀟然是今日頭條的大股東,市值預估肯定會做出調整…

沒准能翻一倍!

「…我還以為你想甩鍋。」

「現在怎么辦?」

「我都是大股東了,當然要跟你一起道歉了!」

「…」

……

「關於『今日頭條』涉嫌侵權這個事,事實上,我跟張亦鳴第一次見面就聊過這個事,當時,互聯網版權還沒有這么正規,所以,根據robots協議還有系統緩存避風港規則,我們的做法是合法的!」

「今日頭條的運行法則是推薦閱讀!」

「我們要做的是技術公司,並不是媒體——頭條連編輯和記者都沒有。今日頭條把熱門或者是用戶關注的新聞推送給用戶,而且直接將流量導向原內容頁面,不對新聞做任何處理,其實就是一個更加智能化的搜索引擎。如果我們侵權,那百度肯定也是侵權的!」

「媒體屆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東西他們無比重視,但是其實又有些拎不清。一是內容的價值,首先,好文章是大家都需要的。二是,用戶的價值,再好的文章,也需要通過渠道讓讀者看到。紙媒之所以控告我們侵權,其實就是內容和渠道如何瓜分傳播價值的問題!」

看了這篇公告演講稿,呂七百頭都大了:「…這也太多了吧,你就說我們應該怎么做!」

張亦鳴解釋了一下:「其實網站的東西不涉及轉碼,移動端我們轉碼處理了…」

轉碼的意思就是直接原鏈接刪除了…

從電腦上訪問今日頭條的官方網站,發現相對比較規范,類似百度和谷歌的新聞頻道,每一個推薦的新聞都有新聞摘要,鏈接指向登載新聞的原網站。

手機端就肆無忌憚了…

到處都是廣告。

「這不是耍流氓嗎?」

張亦鳴解釋:「資本積累的背後,都是那么的粗鄙不堪,如果我們不這么做,其它競爭對手也會做的,bat能做大,靠的就是不要臉!」

「uc、嗖狐、網易都是這么做起來的,只不過他們在移動端的客戶沒我們多,所以,才會起訴我們!」

「行了,我知道怎么做了…」

半小時後,呂瀟然在微博上發布了『我與今日頭條』,明確提出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個性推薦遠比搜索有發展前景,今日頭條做的就是基於用戶喜歡東西的推薦』,就差明著對資本說『我們動的其實是百度的蛋糕,你們別跟著瞎攪合。』

另外還說了『我是做內容的,如果我寫的東西被人引用,而且拿來謀利,我也很不爽,基於此,我們決定邀請國家版權局入駐今日頭條,還有,我們會公布user-agent ,凡是不願意跟我們合作的媒體網站,可以屏蔽我們,我們累計用戶3.8億,日活躍用戶超5300萬,月活躍用戶1.35億,人均日啟動次數約為9次,人均日使用時間超過76分鍾。這個數據,我相信做媒體應該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們會邀請三千到五千內容生產者能夠入駐頭條,推出頭條號,專注原創內容!」

直接幫著頭條背書…

他也不想這樣,問題是,字節跳動關系到之後的大布局,呂七百又是大股東,他不站出來扛鍋,誰扛呢?

他站出來後,一堆人開始討論起侵權事件,更多人開始討論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