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八章 叛賣(1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381 字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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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緊時間——就在今晚,上一道自劾的密折,將清華園之會,委婉上奏,自請處分。

這道密折,自然只能說惇王說話「奇奇怪怪」,而自己,對這個「奇奇怪怪」,覺得有點「奇怪」,不過,並不真正明其所以然。絕不可以說,自己對這個「奇奇怪怪」,不但心知肚明,還是默許甚至支持的。

但無論如何,既然覺得「奇怪」,就應及時上奏,如是,說不定就可將此駭人聽聞之逆案消弭於萌芽,自己念不及此,實在是太「粗疏」了,難逃「壅於上聞」之責。

如此一道密折,確實是恭王心目中的「正辦」,但要寶鋆做出這個決定,實在並不容易。

從道義上來說,這等於背叛和出賣了惇王。

若沒有寶鋆大包大攬,代表恭王,對惇王的計劃,做贊許和支持的暗示,惇王未必會走這步險棋。在這個事兒上,雙方其實是建立了事實上的聯盟關系,大伙兒本是一條船上的人,現在船漏了,恭王方面不是想著搶險補漏,而是要先跳船了。

如果恭王拉著惇王一塊兒跳,倒也罷了,可是,恭王不但沒有拉惇王一把,反而在自個兒跳船的時候,向後伸了惇王一腳,叫他五哥在這條破船上坐得更實在、更下不來了。

畢竟,現在對於惇王涉案,「上頭」只是懷疑,並無直接的證據,自己上這道密折,再怎么「委婉」,也等於指證惇王實為此案幕後之主謀了。

出賣盟友,保全自己,正兒八經的叛徒啊。

還有,這道密折一旦遞上。就只能認打認罰,至於如何打、如何罰,就完全操之人手。由不得自己了。

自己會受到什么處分呢?

這決定於「上頭」會如何定性自己的所作所為。

如前所述,在密折上。不能說自己對惇王的「奇奇怪怪」毫無所覺,這么說,沒人會信——寶佩蘅的腦袋瓜好用,誰不知道?但既有所覺,何以不早早奏聞?竟任賊子遂其惡行,方才遲遲舉發於後?

只好這么說了:雖覺有異,但是,惇親王國家至戚。我怎么想得到,他竟會為此荒唐悖逆之舉?如果是我誤會了,如此上奏,豈非妄污國戚,離間天家骨肉?這個罪名和責任,叫我如何擔當得起?

就看這套說辭,「上頭」信還是不信了。

寶鋆認為,慈禧和關卓凡是不會相信的,但慈安就不大好說了,有可能信。有可能不信,但就算不信,可慈安心軟。自己的姿態意味著認低服軟、輸誠悔過,母後皇太後那兒,是有可能裝個傻,主張「保全」寶某人的。

何況,自己反水於惇王,用洋人的話說,在這個案子上,自己算是轉做了「污點證人」,這個。得算是「將功折罪」了吧。

「量刑」的時候,於情於理。對此都要有所考量的。

事實上,這也是恭王主張他上密折自劾的重要的原因之一:除了「自首」的姿態。還要有「立功」的表現,這樣,即便有人有心趕盡殺絕,回護他也有可措手之處。

好吧,假設相關人等不以為甚,無意趕盡殺絕——相信或假裝相信密折中說的話,也承認告密的功勞,那么,自己會落個什么處分呢?

降級是必然的,但應該不會太狠,頂多兩三級,而且還得另外找個名目。這是因為,自己之前的過失和之後的補過,都不宜公之於眾。

這個案子,實在算是丑聞,不要說自己,就是惇王,只要不是如肅順一般,綁上菜市口;或如端華、載垣一般,賜三尺白綾,那么降罪詔書里邊,也只能含糊其辭,一句「荒唐無行」就帶過去了。

如果降得太狠,這個名目就不太好找了。

不過,降級不是什么問題,降多幾級、降少幾級也沒什么實質的區別,寶鋆做到一品大員,履歷中擺著有不少「加級」的獎勵,大多數情況下,降級的處分,都可以用加級的獎勵沖抵;甚至,就算免職,也沒有什么太大關系。時機合適,尋個由頭,找個有分量的人士——比如恭王,上折為他乞恩,一道恩旨就可以「起復」,官復原職。

宦海波瀾,寶鋆並非沒有受過嚴重的處分。

咸豐十年,英法內犯,火燒圓明園,寶鋆留守北京,他身負「會辦巡防」之責,同時亦是主管三山的內務府大臣,卻不敢出城一窺,大大激怒了文宗,將其從一品頂戴一口氣捋到五品頂戴。旨意上切責的話,也說得非常難聽,其中居然有這么一句:「實為我滿洲人中之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