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三章 東風壓倒西風(1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328 字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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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母皇太後回到北京的第三天,幾道上諭接二連三地頒了下來,朝野震動。

首先是關於惇王的>

「諭內閣:惇親王奕誴,惡形惡狀,卑污荒唐,生人難言。朕治天下,一秉至公,議親議貴,不及梟獍,詎付伊有司,律法煌煌,斷難僥幸!」

「惟奕誴乃宣宗成皇帝所出,文宗顯皇帝手足,加諸重典,必妨皇祖考之父慈,傷皇考之兄友,害損二聖在天之德。朕中夜彷徨,輾轉嘆息,終不忍為也!」

「朕之苦衷,跪陳兩宮皇太後膝前。我皇太後慈心憫然,相顧嘆惘良久,諭曰:上天好生之德,降及草木,況皇考祖之血胤乎?慈命殷殷,朕奉承惟謹,著惇親王奕誴,革去一切銜爵,收回一切御賜物件,貶為庶人,不入玉牒,交宗人府永遠圈禁,遇赦不赦。」

「此恩出逾格,非為永例,臣民當諒,神明當鑒!欽此!」

又是一篇好文章。

這道上諭是用小皇帝的口吻發布的,事實上不關小皇帝一個銅板的事兒。曹毓瑛和許庚身二人合擬;關卓凡校閱修訂——自然也請恭王看過,恭王也自然沒有發表任何具體意見;兩宮皇太後最後審定——其實也只是聖母皇太後一人的事兒,母後皇太後雖然細細看了,但也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上諭沒有指明惇王所犯何事,如果的指。一是必驚駭天下人耳目,致流言四起,人心浮動;二是這樣一來。就沒法子不「付伊有司」了。司法程序一旦啟動,惇王最好的下場也是個賜死。

不過,上諭沒有回避惇王罪行的嚴重性,話里話外,都在暗示:如果照章辦事,是可以判處惇王極刑的。

這么做,一來是為了安撫受害方睿王一系。示宗室、八旗及天下臣民以大公無私,不使人有秉國者避重就輕、袒護宣宗一系的印象。二來。罪行足夠重,接下來判惇王「無期徒刑」,才會顯得不但沒有冤枉惇王,其實還讓他賺了便宜呢。

至於把宣宗、文宗和兩宮皇太後一一搬將出來。為惇王「說情」,雖是必有的「套路」,但老橋段套出了新意思,讀來頗為感人,許多人看了,都大贊「情、理、法、義兼及」,的的確確,「臣民諒之,神明鑒之」。

「不入玉牒」加「永遠圈禁」。對於宗室來說,是僅次於處死的最重的懲罰,如前所言。相當於「無期徒刑」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享受這樣的待遇,有清以來,奕誴當然不是第一個,不過,他的命運,比雍正朝的胤禩、胤禟。好得太多了。

同為圈禁,天壤有別。

胤禩、胤禟兩個。是真正的坐牢。世宗直接授意之下,圈禁兩兄弟的監所的起居條件十分惡劣。

比如,胤禟被關在保定,世宗諭示負責監管的直隸總督李紱,只能給予胤禟「下賤飲食」,其余「一切筆、墨、床、帳、書、字、冰、湯」,皆不得給予。其時酷暑,監所狹小,密不透風,胤禟鐵索加身,手足錮禁,動輒昏迷,須隨侍家人用冷水噴面,方能蘇醒。等到幾個家人也被關起來了,胤禟就更加煎熬了。

事實上,胤禟、胤禩都是被苛虐致死的——下毒?根本不需要!

奕誴呢?

名為「交宗人府永遠圈禁」,但並沒有將奕誴拎到宗人府里關空房子,更沒有像世宗之於胤禟,發往外地,「交地方管束」。奕誴的「監所」,就是他燒酒胡同的原惇王府。只不過,原惇王府被一分為二,一大一小,大的那一半,朝廷收回,小的那一半,充作奕誴的「監所」;惇王府原先的下人,大半遣散,留下一小部分,照顧奕誴的飲食起居。

哦,對了,清華園當然是要收歸朝廷的。

不能踏出燒酒胡同的監所一步,不能和監所「工作人員」之外的任何人士見面,除此以外,奕誴保持了一個親貴的基本待遇和尊嚴。

關卓凡和慈禧,不是世宗那種睚眥必報的人,但寬待奕誴,並非因為他倆比世宗更加善良。

世宗必置八弟、九弟於死地而後快,是因為胤禩、胤禟擁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不從**上消滅他們,就有打蛇不死、反被蛇咬的可能性。

奕誴卻是笨蛋一只,在政壇上也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影響力,跌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對關卓凡和慈禧造成任何威脅,所以,樂得做得漂亮些,既可邀「仁政」之名,也能叫宗室們的心里邊兒,妥帖一些。

其次,是關於寶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