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諭直接采用了蔡壽祺奏折里的說法,斥責寶鋆「素行不謹、修身不飭」,然後說「朝廷當以大臣賢否而嚴其黜陟」——這句話也是從蔡壽祺的奏折里來的,決定給予寶鋆「退出軍機行走,降三級」的處分,還特別注明,「不准抵消」。
這樣,寶鋆這個正一品就變成了地道的從二品,想重新爬回一品,可就得上心了。
他的「內務府大臣」的銜頭之前,也多了「署理」兩個字。這是因為,正常情況下,「內務府大臣」是正二品。
「總理大臣」則如其舊。
對寶鋆的處分本身沒有什么爭議,但用的理由,不少人卻在心里嘀咕。
「朝廷當以大臣賢否而嚴其黜陟」?我操,以後「上頭」一個不高興,也不用說你哪兒做錯了,只說你品德有問題,「素行不謹、修身不飭」,然後就可以請你回家了!
這官兒,是愈來愈不好當啦。
再次,是恭王。
上諭認為,恭王「奉職不謹」,致「蠹賊潛行,梟逆橫起」,意思是,你是看家的,沒看嚴實,粗疏大意,走了水,嗯,你要對接二連三發生大案要案負領導責任啊。
處分嘛,「褫奪冠頂東珠一顆」。
親王冠頂結東珠十顆,減少一顆,就是九顆。不過,即便如此,也比郡王的多——郡王冠頂結東珠八顆。
所以,這僅僅是一個象征性的處分。可是,象征性有象征性的重要,大王之風起於青萍之末,政治就是要看「風向」的。
「風向」是非常明確的。
當天發布的最後一道上諭,也是最重要的一道,是關於關卓凡的。
上諭說,美利堅訪華代表團即將抵埗,關卓凡總責接待。友邦這個代表團,是由該國「副總統」領銜的,為求「崇秩對等」,特加關卓凡「郡王銜」。
這道上諭包含了兩層重大含義。
之前,征日回國,關卓凡晉貝勒的聖旨中,明確他「一切禮儀制度服用起居,皆用多羅郡王例」。這是給予關卓凡「郡王待遇」的意思。不過,「郡王待遇」僅僅是一種榮譽,關卓凡的級別,還是不折不扣的貝勒。還有,關卓凡雖然享受「郡王待遇」,但他從沒有擺過郡王的譜出來——不然,就太不知道「謙抑」了。
「加郡王銜」不同,這是實實在在升了半級,距真正的郡王,只有一步之遙了。
貝勒到郡王,是一個大坎兒,如果不是世襲罔替,普通的宗室,一輩子就卡在這道坎兒上了,非對國家有特大功勛不能邁過。
「加郡王銜」,預示著,關卓凡事實上已經邁過了這道坎兒,由「郡王銜貝勒」而「郡王」,只是時間的問題了。
此其重大含義一。
其二,「副總統」是個什么東東呢?明白美利堅官秩的人都曉得,在美利堅,那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子,是國家的第二號人物——既然「崇秩對等」,那么,在國內,「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那個人,就是關卓凡了!
就是說,在中國的政治體系中,東風壓倒西風,關卓凡正式取代恭王,成為中央機樞的最高負責人。
從今以後,軍機處就只有一個領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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