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章 剴切曉諭(2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039 字 2022-07-12

定漢語為「通用語」的上諭明發之後,緊接著,關於陝甘地區回教教務管理的上諭也明發了。

上諭主要有兩部分內容。

其一,上諭說。回教經典,皆由阿拉伯話寫就,這阿拉伯話,畢竟是外國話,中國人學經、念經,學的是外國話、念的是外國話,實在是太不方便了唉,朝廷實在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啊,慚愧,慚愧!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上諭宣布,朝廷將出面召集精通教義的飽學之士,將回教經典,一一譯成「通用語」,欽定之後,刊刻頒行,以為弘法之繩墨。嗯,這是如天的功德,大伙兒一起做起來!

言下之意,不是「欽定」的,就不是「弘法之繩墨」,以後就不可以「頒行」了。

上諭說,既然教義譯成了「通用語」,阿訇布道,也就可以用「通用語」了,至不濟,也可用陝甘當地的「回語」。此事當然不能一蹴而就,阿訇學說「通用語」,也需要一段時間的這個,暫定三年為期吧。三年之後,如果始終學不會「通用語」,或者明明是會的,卻不肯以「通用語」來布道,就不好再請他來繼續做這個阿訇了。

反正,以後,不許再用外國的話來布中國的道了。

上諭說,這既是「正本清源」之舉,也是推行「通用語」的良方:教義譯成了「通用語」,聽道學經的信眾,如果不會「通用語」,自然要想法子去學,這,就會自然而然,大大加快了「通用語」之傳布啊。

其二,上諭說,大亂之後,朝廷有必要將回區的寺廟,從頭到尾,梳理檢核一遍,重新予以認證,並頒發「執照」。這一來,毀於戰火的,要視情形撥款修繕;二來,要確保主持寺廟之人,皆為守法弘道之士。

從今以後,回區一切傳法布道,皆應在向朝廷申領了「執照」的寺廟之內舉辦;若有人在這些寺廟之外,私下傳教,即視為邪說異端,必嚴懲不貸。

總之,只要遵紀守法,回人學經宣道,朝廷不但不會禁止干涉,還會加以鼓勵和保護的。

這個教務管理的模式,關卓凡的野望,是推廣到全中國的。不過,一口吃不成個胖子,真要得遂所願,三五十年總是要的,就先拿陝甘做「試點」好了。

定漢語為「通用語」,在全中國范圍內,掀起了巨大的波瀾,漢人、漢官,自然是欣喜激越,一面倒的支持這個暫且不表,先說說心存疑慮甚或暗中反對的那些人。

蒙、藏、回之中,當然會有人反對,不過,這種反對,意料之內,蒙、藏、回是推行「通用語」的對象,蒙、藏、回的反對力量,是推行「通用語」過程中的正常成本,不論這個成本是高是低,關卓凡都不視之為真正的麻煩。

真正的麻煩,來自於「自己人」滿洲貴族。

這其中,有人原本就是關卓凡的反對派,但是,也有人乃是他的鐵桿粉絲,譬如說,睿親王仁壽。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