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四章 生存還是死亡,這是一個問題(1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114 字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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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卓凡認為,吳可讀死志早萌早在「屍諫」的五到六年之前;「屍諫」,不過是他為自己尋找的一個最合適的棄世的藉口。

「五到六年之前」也即同治十二年到十三年的時候,發生了什么事情,叫吳可讀覺得生無可戀了呢?

本書不止一次,提到過這樣一件事情:彼時,駐甘肅的烏魯木齊提督成祿,畏敵如虎,苛民亦如虎,橫征暴斂之外,更殺良冒功,屠戮無辜民眾兩百余人,終為主持西征的左宗棠所劾,被逮入京。

成祿的罪,是不折不扣的死罪,可是,他的後台是醇王,穆宗亦有意庇護,最終不過擬了一個「斬監候」這個「候」字,基本相當於現代刑法中的「死緩」,有了這個「候」字,死罪也就不是死罪了,命是一定保得住了。

將來,尋個什么合適的機會「起復」,也不算稀奇。

身為甘肅人的吳可讀,激動義憤,上折痛陳「成祿有可斬之罪十,有不可緩之勢五」,大呼,「奏請皇上先斬成祿之頭,懸之藁街,以謝甘肅百姓;然後再斬臣之頭,懸之成氏之門,以謝成祿」。

這封奏折,徹底激怒了穆宗,認為吳可讀不僅欺他年輕,更暗指他是桀紂之君,於是,親政之初的穆宗,大張天威,竟然不但不殺成祿,反要殺吳可讀了。

這是穆宗做過的最荒唐的一件事情,是真正的桀紂的作為,單憑這一件事,關卓凡就認為,本時空請他早些「大行」,是對國家和民族的最負責任的做法。

穆宗震怒之下,兩宮皇太後苦苦相勸。充耳不聞;懾於天威,三法司上下震栗,一片諾諾,唯有大理寺少卿王家璧不肯阿上枉法,吳可讀才終於撿了一條性命,貶官回鄉,這些。就不再贅述了。

要強調的是,事實上,吳可讀並無心欺穆宗年輕,更沒有任何指斥穆宗為桀紂之君的意思,相反,他一心以為。今上是聖明天子,不過是一時為佞幸所蒙蔽,才放過了成祿,只要看了自己的奏折,自然幡然醒悟。

他的奏折的激烈的用語,一是因為性子「憨直」,被憤怒沖昏了頭腦不過。再憤怒,也是針對成祿免死這件事情,而非針對穆宗本人;另一個,也是文人慣用的「故作驚人語」。以此來增加行文的氣勢、力量他自己筆下痛快,至於受眾能不能接受、能接受多少,抱歉,不在考量之列。

然而,萬萬沒有想到,您是這樣的「聖明天子」啊!

打個不甚恰當的比喻,猶如男女熱戀。女子對男子一片痴情,願意為他付出一切,包括拋卻性命。然而。一夕之間,突然發現。男子其實根本不愛自己,不僅一直對自己虛與委蛇,更在暗中和小三合謀,要致自己於死地。

比喻未必十分恰當,但貶官回鄉的吳可讀,和發現了真相的女子,兩者經歷的打擊和「幻滅感」,卻一定是相差仿佛的。

關卓凡以為,吳可讀的死志,就在這個時候,萌發出來了。

不過,吳可讀很清楚,他不可以在這個時候死,更不可以拿成祿的事情來「屍諫」,因為,這樣做,是真正的「致君於桀紂」了史筆如鐵,今上會在青史上留下抹不去的一個污點。

這,絕不是他「致君於堯舜」的本意。

還有,這么做,一定會激起穆宗更大的憤怒,吳可讀的身後,一定不可收拾,所有榮銜,都被剝奪,一貶到底,自不必說,除此之外,子女家人,也會受到重大的牽連。

而那個成祿,還是殺不了,穆宗的牛脾氣上來,無罪釋放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