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八八章 告萬國書(1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301 字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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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事件」的前因後果,由基隆而淡水,由淡水而福州,由福州而北京,一路電傳,當晚十點鍾左右的時候,送進了宮里。

飛騎四出,文祥、曹毓瑛、許庚身、郭嵩燾四位大軍機,以及外務部尚書錢鼎銘,奉命入宮軍機處會議。

彼時,宮門下鑰已過了兩個半時辰,不論宮里、宮外,都過了上床睡覺的點兒,此時外臣入宮會議,前所未有,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替穆宗「叩喜」那一次,不過,那一次,只是親貴重臣奉詔夤夜入宮,「叩喜」之後,大伙兒響應軒親王的建議,出宮之後,至朝內北小街後花園芙蓉榭「小坐」——座中論及的,雖然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情,但究其竟,並不算真正的「會議」。

下值之後,幾位大軍機——有時候,也會加上一、兩位別的重臣——湊在一起,商議國事,亦尋常之事,不過,第一,從沒有晚到戌正時分的;第二,地點都是在軍機領班的家里——以前是鳳翔胡同,現在是朝內北小街,從沒有宮門下鑰之後,再重聚於軍機處的。

則文、曹、許、郭、錢五位尚未入宮,會議尚未正式舉行,便已向外界傳遞出一個極為強烈的信號——是次會議,大非尋常!

第二天一早,中國政府發布了一份洋洋數千言的《告萬國書》,大意如下:

第一,法國「凱旋」、「梭尼」二艦泊靠我基隆港,其時,中法之間,雖有「升龍事件」和「十二條」之齟齬,但我依舊嚴守《萬國公法》,秉持待客之道,為法艦補充煤、水、米、肉、果、蔬,以及各種日用品,一切需求,纖細未遺。

同時,專門張貼告示,曉諭所屬商民人等,於各國船只,務必一視同仁,公平貨賣,不得居奇刁難,致干拿究。

法人以「游歷」名義,一再強闖我軍事禁區,干犯我之軍法,我亦以大局為重,好言相勸,一再優容,並未按章予以拿捕。

我之仁,我之義,至矣!盡矣!

孰料法艦離港之時,突然炮擊我進港水師船只,我毫無戒備,兩船中炮沉沒,船上水勇,罹此難者,凡二十四人!

在主人家吃飽喝足,即打砸燒殺,不顧而去,天底下竟有這等惡客?此雖野蠻生番亦斷不肯為之舉,竟出自法蘭西軍人之手?

我何能再目法蘭西為文明國家?

若法艦以堂堂之陣,向我挑戰,猶有可說,然其縮頭藏尾,不敢正面我之炮台,卻於離港之時,濃霧之中,襲我毫無戒備之船只,卑劣至此,怯懦至此,夫復何言?

我二十四名枉死之軍人,亦為父母生養,亦有嬌妻愛子,一人殞命,一室同悲!

天理昭昭,此怨不修,我二十四名軍人,何能瞑目於九泉之下?又何能慰生者之人心、彰法律之公義?

故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基隆之怨,吾其必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勿謂言之不預!

第二,「基隆事件」實種禍於「升龍事件」,此前,為維持中法和好之大局,我一直未公開「升龍事件」之真相,孰料我退一步,人進兩步,終致「基隆事件」之禍,至此,實已退無可退矣!

《壬戌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越南對法開放之河域,不含紅河,然法方視《壬戌和約》如無物,以「科學考察」之名義,強行闖入紅河,一直溯至升龍上游之越池,視越方權利如無物;越方本應理直氣壯,以武力驅逐,唯氣力不及,只能忍氣吞聲。

法方變本加厲,以兩條兵艦、一條運兵船,總計一千一百余兵力,再次闖入紅河,對外,猶以「科學考察」之名義為幌——天底下豈有如此怪誕之「科學考察」?法人視萬國政府、視天下人等皆為牙牙學語之稚童乎?

一俟抵達升龍,法人即命升龍地方交出政權,則「科學考察」為假,「鳩占鵲巢」是真矣!越方嚴詞拒絕,法人立即炮擊升龍城樓,並向我協防升龍之部隊開槍射擊,我忍無可忍,奮起還擊,乃有「升龍事件」之變。

第三,「升龍事件」之後,我以法方既受教訓,當力贖前愆,從此嚴守分際,故此不以為甚,既未將「升龍事件」大事渲染,更未要求法方賠償軍費,以存法方顏面,以求和好大局。

孰料,法方非但一無反思,反出之以《十二條》,顛倒黑白之余,更以敗者身份,要求勝者賠償,進而吞並全越,真正是凶惡之尤!亦真正是滑稽之尤!外交史上,可曾有過如斯之奇觀哉?

法方既視煌煌條約如無物,一切言行,又無可理喻,我亦無法單方面墨守成規,在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身為越藩之宗主,中國政府不再承認越、法兩國簽署之《壬戌和約》之有效性,鄭重要求,三月之內,法國將南圻六省並昆侖島交還越南,並將一切政治、軍事力量撤出越南。

公告天下,咸使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