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1 / 2)

</br>在長冬發信息之前,司慕便心有靈犀般的邀請道:『你這周日有時間嗎?要不要一起吃午飯?』

『地點你定,我請客。』

長冬按動鍵盤:『有的。』

『至於地點……』

失憶後的一日三餐基本在家里解決的少女頗感為難的點了點手機屏幕,慢吞吞的打出唯一有印象的咖啡館的名字——

『信鴿,可以嗎?』

『那里的老板很隨和。』

看著新收到的回復,司慕面露迷茫。

……信鴿是哪?

她打開筆記本,求助了某搜索引擎,才發現附近有一家網紅咖啡館。

——是著名的告白聖地之一。

女人盯著微博熱評里的『情侶必去』幾個字,呆了幾秒,默默的截了個大圖,心情復雜的發給長冬。

『是這家嗎?』

長冬一眼就看見了博文里裝修精美的店面。

『是。』

她沒再細究,淡定的答道。

於是司慕躊躇起來。

……是不在意還是某種暗示?

應該不可能吧。

說起來,雨夜里送傘確實充滿了搭訕的嫌疑啊……

『……情侶必去?』

女人不禁求證。

『啊?』

長冬先發了個表達疑惑之情的單字,再點開司慕截的圖片,認真的看了一遍。

末尾處,赫然是一條秀恩愛兼賣安利的熱評。

長冬:……

竟無言以對。

『我只知道這一家店。』

『你不喜歡的話,我們就換吧。』

雖然她並不明白,兩個女孩子為什么要刻意避嫌,但還是無意識的選擇了遷就。

『你想吃什么?』

她詢問。

司慕頓時意識到自己腦補過頭了。

『咳,抱歉。』

『因為咖啡館不太適合作為用餐地點……這樣吧,我們約下午茶如何?』

『周日下午三點,信鴿見?』

長冬抱著布偶,回了個『好』字。

今天是周五。

司慕應該已經入職p.a公司了,且工作得非常順利,不然不會有時間約我吃飯。

說起來……

——借傘對象竟然是小說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