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登聞鼓(2 / 2)

「不瞞老伯,在下親人在鄉受了冤屈,眼見秋後便要人頭落地,本想進京告狀,怎奈卻敲不響那登聞鼓。」青年蹙額搖首,悲涼無奈。

「嗨,登聞鼓響,便要上達天聽,出照鞫問各級合該官員,這幫官兒從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這既得罪人又沒好處的事,誰願去做。」

竇二生長在皇城根下,便是沒吃過豬肉,也不知看過多少豬跑,對這官場門道也能說個一二。

「還請老伯指點,我去三法司如何?」

一心進京敲登聞鼓告御狀,這條路一被堵死,青年便如無頭蒼蠅一般,難得有個明白人願意指路,當下央著竇二,將自己的冤情述說了一遍。

聽完之後,竇二便掰起了手指頭,「各地按察使司,本就是都察院的分支,既然當地臬台老爺已然斷了案,這條路怕是不易走通。」

「大理寺主要是復審之所,所有審結案子未經大理寺審核,不得執行,不過大理寺的老爺品級比不得刑部與都察院正堂,這腰桿子未必夠硬。」

「至於刑部么,主要受理京師訴訟,還有辦理皇爺爺交待的大案要案,京師及十三布政使司的死刑案件也須由刑部復審,你是上訴冤屈,倒該是正管,無論登聞鼓還是通政司,都可以把案子轉到刑部去。」

青年心底萌生一線希望,「既然登聞鼓走不通,我便去通政司投狀。」

「難啊,誰知道通政司什么時候能受理你的狀紙,況且通政司的案子也是有欽定御史老爺出巡追問的,你這已經碰了一回釘子,再么……」竇二搖了搖頭。

「難道我那親人便沒了活路不成?」青年泫然泣下。

「最快的肯定是攔駕告御狀了,可皇爺爺什么時候出皇城誰能知道,便是真趕上了,還有凈街的禁軍和錦衣衛,若是被當成了圖謀不軌的刺客,怕是還沒近前便被剁成了肉泥,唉,豈不冤枉!」

慨嘆一番的竇二搖搖腦袋,又開始忙手頭的事了。

青年失魂落魄了一陣,猛地又灌了幾杯酒,毅然起身。

「小相公,你哪里去?」竇二問道。

「我再去敲鼓,若他們還是不允,我便撞死在那里,鬧出人命來,總能驚動萬歲爺吧。」

「哎呦後生,爹媽養你不易,你可不能糟踐自己命哦。」

竇二急忙上前勸解,又怎能勸得住。

正當二人拉扯糾纏之際,又聽街面上一陣喧嚷。

一群拿著笤帚,抱著銅盆的官兵涌上了街頭,不分輕重地一陣灑掃,街面上頓時塵灰漫天,咒罵紛紛。

「老伯,這是……」街面亂成一團,青年倒出不去了。

竇二掐指算算日子,「怕是太後娘娘她老人家明日要去皇姑寺進香了,咱京城灰塵大,這兵馬司的官兵要提前打掃,凈水潑街,黃土墊道,這又要折騰一陣子咯。」

想想自己要被影響的生意,竇二苦了臉子,青年卻心中一動,眉梢有喜。

「老伯,這皇姑寺在哪里?又是何去處?」

「皇姑寺乃是宮里太後娘娘的香火院,非皇親國戚大老爺家的宅眷,尋常人是輕易進不去的。就是大老爺家奶奶,也還有個節令,除了正月元旦,十五元宵,二月十九觀音菩薩聖誕,三月三王母蟠桃會,四月八浴佛,十八碧霞元君生日,七月十五中元,十月十五下元,十一月冬至,臘八日施粥,這幾日才是放人燒香的日子。不是這節令,就是大老爺宅眷,有什么還願掛袍、許幡進燈的善事,問司禮監討了小票,行給把門的太監,才得進去。」

「且這寺內只有比丘尼,非女兒身,便是十幾歲的小廝也跟不進去,門戶端是嚴謹。」竇二不甘心地抱怨道:「小老兒在天子腳下活到這般壽數,還不知這寺內景致是何等模樣。」

「這寺廟什么來歷,竟這等受皇家看重?」青年不由好奇問道。

「說起這寺廟來歷,也是一樁奇談。」竇二一拍大腿,滔滔不絕地講了起來。

「話說當年韃子也先犯境,英宗爺御駕親征,大軍行至居庸關,突然出現一披頭散發的瘋婆子,沖過御林軍層層阻擋,直接來到御駕前,苦勸御駕回鑾,英宗爺認為這婆子擾亂軍心,但以其瘋癲,也未問她沖撞御駕之罪,直接拿入大牢,後來土木兵變,英宗爺失陷北國,在敵營又飢又渴,突見一位老婦人,提籃拿罐,指地為泉,前來送飯,你道這老婦何人,正是居庸關前攔駕的瘋婆。」

「敵營大軍深鎖,老婦能如無人之境,世上竟有這般奇事?」青年驚訝。

「更奇的還在後頭,說有一夜,那韃酋也先欲要加害英廟,行至英宗帳外,只見帳上紅光籠照,一條火龍盤於帳頂,韃子大驚,只道大明皇帝乃真龍天子,不可輕舉妄動,遂日日美食款待,不敢加害。」

「後來英廟回京,被尊為太上皇,居住南宮,這天夜里,那老婦又入南宮,囑咐說:景帝危在旦夕,不久便可復位,果然未過多久,景泰帝駕崩,英廟重登九五,感念護駕之功,便封這呂姓婆子為御妹,為她建寺,敕賜寺額:順天保明寺。」

「此後歷代皇爺登基,皇姑寺都再請敕封,先皇弘治爺十二年也曾下敕諭:官員軍民諸色人等毋得侵占田土,毀壞垣宇,敢有不遵朕命者,論之以法。後宮女眷常相來往,因有皇姑這層身份在,所以又稱皇姑寺。」

一番今古奇談,青年撟舌不下,暗道真是奇哉怪也,故事如此縹緲曲折,實不知是真是假。

自然是假的,丁壽瞪著眼前青松掩映下朱紅雕牆的一派叢林,咬牙切齒。

注:《明史……刑法制》說登聞鼓「非大冤及機密重情,不得擊,擊即引奏」,可翻翻明實錄,為點小事擊鼓的真不少,有小吏因為媽死了要守制,吏部尚書不聽,擊鼓訴冤的;有縣令貪贓認罪,但認為量刑過重,乞求憐憫的,總之各情各類,基本上大明皇帝也都滿足了敲鼓人的願望,所以感覺這個「非大冤及機密重情,不得擊」,有點我大清「必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不得擊的影子。

有一種說法,說明代登聞鼓,自宣德以後便流於形式,《明宣宗實錄》記載:「值登聞鼓給事中年富奏:重囚二十七人以奸盜當決,擊鼓訴冤,切詳各犯臨刑畏死,煩瀆朝廷,不可宥。」蛐蛐天子的答復是:「登聞鼓之設,正以達下情,何謂煩瀆,自今凡死囚擊鼓訴冤者,必如例錄情詞以進,令法司與辯,若蒙蔽及阻遏,罪直鼓者。」永樂皇帝還擔心只京城的登聞鼓不足以下情上達,「京獄有冤者得擊登聞鼓自陳,彼在數千里外,或有冤獄自陳難矣」,相對應的是天啟首輔朱國禎對登聞鼓的看法:「大約奏者不真,真者又不能奏,而不能窮究其實者,即不設可也」(朱國禎,《涌幢小品》),所以說,不是皇帝不想要登聞鼓,是這幫當官的不想讓皇帝知道下面事,即便流於形式,這鍋也背不到朱明皇帝身上,何況比起形同虛設的大清登聞鼓,僅《武宗實錄》里提到的便有好幾處。

《大明律.訴訟》擅入午門長安等門內、叫訴冤枉,奉旨勘問得實者、問罪、枷號一個月。(登聞鼓設立在午門和長安右門外,沒事往門里面闖是要上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