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賭氣魏淩允一直記在心里。
初中新生報到之後,他就惦記著在班上找起了適合的女朋友。
他當然不是說已經不再喜歡余蓓,事實上,那個夏天他第一次夢遺之後,就經常會夢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樣子。
他就是想證明,自己不是沒人要的男生。
實際上,魏淩允在身高抽起來之後,已經是朋友之中最討人喜歡的男生。在班上其他同學悄悄談對象手拉手上下學的時候,並不是沒有女生對他產生過懵懂的情愫。
但當時一班和三班都在傳,余蓓是魏淩允的女友,兩家定了娃娃親,長大後就要結婚一起過日子,別人都沒戲。
結果就是,魏淩允到小學畢業都沒收到過女生給寫的小紙條。
初中就不一樣了。
到了初中,他們雖然還在一間學校,但足足有七個班,而且,魏淩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層。
流言蜚語的影響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見。
於是魏淩允很認真地把交個女朋友,開始自己的初戀,當作了初中的頭號任務。
之所以會這麽想,並不僅僅是因為暑假纏著余蓓讓她答應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動宣告失敗,也因為他並沒太把學習當成很重要的任務。
魏淩允的頭腦很好,小學三年級就被班主任推薦去鄰校參加區數學奧林匹克集訓班,六年下來收獲獎狀一牆,小紅花無數,考試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長簽字。
所以初中在當時的他心目中,不過是換一個地方認識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不如交個女朋友。
不到一個禮拜,他就選定了五個目標,在筆記本上畫好表格寫進去名字,一點點完善信息資料,打算找一個和自己最合適的女生,共同度過充實的初中三年。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就在他跟五個女同學關系都已經搞好,性格愛好什麽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時,班上另一個女生給他傳紙條了。
那是他小學的同班同學,個子小小的,頭發短短的,戴著眼鏡,曾經跟他一個小組,做組長負責收他作業。
而他是課代表,收齊的作業最後還是要交給他。他圖省事兒,就不樂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課桌上。
組長大人卻不樂意,總是要在他桌邊跟他磨嘰,磨嘰到他交出來作業為止。
這就是他和初戀女友在小學時期的全部交集。
大概是那時候的事情給他的印象太過深刻,兩人搞對象到了周末找借口出來,手拉手一起逛公園的程度時,他還是在喊她小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