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刑鼎未鑄規已成(上)(2 / 2)

桑生也許覺得這樣叫喊著回到村社,村社的人只會可憐地告訴他妻子……桑生瘋了。

那就最好不過了。

於是他叫的聲音更大,走得更快,跌得更狠,喊得更響。

渾身的汗水沾滿著地上的泥土,不惜一頭鏘倒在拾糞的孩童們遺漏的一塊牛糞上,再站起身瘋笑著跑回了村社。

他以為村社的人會罵他、會有孩子追著用石子打他、或者最好有人喊著桑生瘋了然後跑回去告訴村社里的每個人。

可他從他那因為叫喊而有些烏黑的眼中,沒有看到一雙注視著他的眼睛。

村社的那些人只是瞥了他一眼後,便低頭忙著自己的事——孩子們忙著在誦讀今天學會的三個字,男人們在忙著扛著那些從濱山拉來的石頭,女人們忙著編織據說是做一種新豆子食物的蘆葦席面。

都在為自己聽到的和夢想的樂土而努力,誰又會去在乎一個並不想要這樣樂土的人是怎么樣呢?

…………

村社中,適正和一個名叫石錐的墨者石匠在那忙碌。

拉回的石頭上畫滿了螺旋狀的、仿佛膛線一樣的炭線,堅硬的鑿子正沿著那些炭線上刻出可以讓麥粉豆漿匯集流出的痕跡。

適停下了手中的活,抬起頭,看著遠處還在那叫喊但聲音越發小的桑生,笑了笑搖搖頭。

他知道自己會給桑生安排一個終生難忘的命運,一個生不如死的命運。

桑生是授田村社的農夫,沒有錢逃不走。而他,將會在這個逃不走、離不開的地方,讓桑生終生難忘這件事。

昨日墨子和他長談之後,忽然提及了一件事。

墨子說,他會和幾個墨者在這個村社小住三五日,讓適就如平常一樣做、平時一樣講。

墨子想要親眼看看、親耳聽聽。

凡事總要上下契合,如果適這幾日說的和平時不一樣,那么村社的這些人肯定會有所疑惑、詢問為什么和平時講的不同。

墨子想通過這種方式,最後觀察一下適,也想親耳聽聽適講的那些東西到底是不是和墨者的道義是契合的。

他相信,以自己七十的閱歷,總能聽出真偽,辨別悖合。

也或許,墨子也想看看適的能力,到底能不能處置一些事情,並且處置的方式是符合墨者道義的。

村社雖小,總有許多事。

從適來到這里後,原本的自治村社的基層組織分成了兩層。

一層是宋國原本制度下的幾乎沒有掌控力、只有征稅權和征伐勞役和軍事義務的農兵半自治制。

另一層則是與原本的村社自治互助鄰里生活融合在一起的、那些信奉樂土可以實現的、經常聚會和聽適講故事的人的集合。

這個村社是公田授田制村社,而非私田下的村庄,宋國也沒有數十年後變法秦國的基層控制能力,加之沒有成文法,因而村社的自治程度很高。

哪怕是殺人這樣的事,也都是村社內部協商解決,或是自行復仇。

反正授田制換田村社沒有土地紛爭,集體勞役也是付出勞役地租與村社其余成員無關,村社眾人之間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

軍賦、勞役,那不是適的權力范圍。

但生活、生產、鄰里關系、文化教育等,則基本被適掌握在了手中。

完善的自治村社,必然是二者合一的。

但適巧妙地利用樂土聚集下的眾人將村社另一半的權力悄然奪走。

軍賦、勞役本不是村社能決定的。刨除掉不能決定的這些事,這個村社真正的政治中心是那間簡陋的蓋著蘆葦席的小屋。

尤其是村社里大部分人已經篤信樂土可以實現後,甚至原本的鄉老都加入進來後,篤信樂土可以實現的人的集合基本等同於村社,也就等於凡是村社可以決定的事實際上也就掌握在適與適親近的那些人手中。

這是一種隱藏的奪權,如果有一天軍賦和勞役也不掌握在宋國手中的時候,這間土屋中的常客可以在一夜之間完全接管村社的權力,村社的人也不會有任何的不適應。

這是適的一種嘗試,一種區別於秦國自上而下變革的嘗試,難度比秦國的要難的多,但效果也好得多,也是唯一可能掌握一支屬於自己而非國君力量的辦法。

秦國的變革只需要大量小吏,而這種嘗試需要一群至少在前期有夢想的基層人員,兩字之差,難易不可較,效果也不可較。

適知道墨子想看的,只是他平日在做什么,是否言行一致、前後一致。

但,適想讓墨子看到的,是他能做到什么,言行的效果又是什么,又能做到什么程度。

所以,桑生的事,他必須出面解決,而且要解決的很完美:

桑生不是墨者,所以不能用墨者的賞罰來斷定;適不是貴族,所以不能隨意處置桑生,也不能用罰錢、徭役之類的辦法。

但他,又必須讓桑生受到某種非常規意義上的懲罰,以確定村社今後權力的權威。

同時又必須讓村社內和村社外的人確信,自己沒有越權,在沒有越權的范疇之內,讓桑生終生難忘。

也讓別人不敢忘、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