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術業專攻效倍增(中)(1 / 2)

在春秋之時,所謂國有六職: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農夫、織婦。

在官營手工業為主流的時代,私營手工業者很少,管理起來也很容易。

想要做什么手工業品,直接由官營的工商食官負責。從車輪弓箭到銅錫武器、乃至奢侈玉器玻璃珠水晶杯,都有專門的匠人負責制造。

只是隨著這種制度逐漸解體,社會生產力有所發展,在大城市出現了不少的私營手工業者。

適的哥哥就屬於典型的私營手工業,不受直接管轄,但還需要繳納各種賦稅。沒有授田權,原本也沒有從軍權,但從幾十年前戰爭規模擴大後,手工業者也需要服軍役了。

這對各國的施政者是個很大的考驗,舊時代的制度無法照搬,新時代的制度還未完善。管理和稅收,從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城市城市,有城有市。

城未必是城市,尤其是春秋時代的城市,就是依靠吸走附近周邊井田村社上的農產品發展出來的,將社會剩余財富集中於城市。

手工業者的出現,各國的道路建設,貨幣出現和剩余產品交換,讓城市終於從專職的統治城堡變為了真正的城市。

但隨之而來的新問題也出現了。手工業有利可圖的時候,大量的人「變業」,從農夫變為了手工業者和商人。

這個問題在五霸之時,就已經出現,所以各國才希望「父子相繼、世代從業」。

一方面因為戰爭需要大量的農夫。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私營手工業者不是很好管理。稅收、軍賦、軍役、勞役,都不如被困在土地上的農夫管起來容易。

管理自耕農和手工業者需要更多官吏和更高的執政水平,管理授田制農夫則不需要那么高的水平和那么多官吏。

宋國沒有那樣全面管理的才能,因而對各種手工業者收貨幣稅的同時,又收以實物軍賦。

譬如一個制輪的木匠,每年可能需要繳納一個車輪;一個制皮的皮匠,每年可能需要繳納一部分甲皮。

這都是為了戰爭需要,是賦不是稅。必要的時候還會征召這些人專門制作。

這不是全面的稅賦,只是專業賦,因而也難以促進商品交換的發展。

當年管仲在齊國的政策是對富商貴族征實物賦,譬如手中握著百張債券的必須繳納一輛馬車,這樣一來富商貴族不可能自己去做,而是會去買。既增加了軍賦,又促進了手工業發展,也可以促進市場繁榮和商品交換。

宋國則完全不同,只是征收專業的實物賦。制輪的木匠不可能去買個車輪交上去、制皮的匠人也不可能買些甲皮交上去。雖然軍賦也收上來了,可是手工業的發展被遏制了。

宋公應該也不傻,但齊桓公有權有能力有軍隊從小貴族富商手中征稅調劑;宋公連坐穩位子都要求楚國幫忙,敢從貴族富商手中征稅早被人趕走了。

當然齊桓公管仲那么做的後果也是殘酷的。田氏施恩大斗小斗吸引農民逃亡不說,官山海和調劑政策也在田氏的封地內根本不實行,借用商人小貴族的力量將齊侯的錢袋子扼死,也得到了小貴族和富商的支持,從而多次政變逐漸奪權,姜齊已完。

指望宋公能改革,那是做夢。

做夢不好,所以還得面對現實,墨子說得問題,那就確實很嚴重了。

不解決實物賦,就不可能雇佣那些手工業者專門從業做某些事。

攻木之工有七:輪、輿、弓、廬、匠、車、梓。如果是私營手工業者,做木匠磨坊應該都可以勝任,但如果工種太分散,實物賦的繳納很難完成。

適考慮了一下,問道:「我曾聽說,先生做馬車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