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禹聖故法泗水清(二)(2 / 2)

一部分人已經知道為什么要聯系在一起做,另一部分人此時還並不知曉。

但很快,適就闡明了自己的意思。

第二件事私分公田、承認私畝、征收私畝稅、改軍賦為稅、改征召兵為義務募兵制,這涉及到很大一部分人的利益。

觸及利益,如殺人父母。

墨者需要手中有一支武裝,隨時准備應對本地受到侵害的貴族的反撲。

不是說要分貴族的地,這沒必要,而是斬斷農奴和貴族的人身依附關系,這就足以讓那些小貴族拼命。

原本公田、賦田作為貴族所有,上面的農奴歸屬於土地,他們需要為貴族履行封建義務:種植、收獲、開墾、狩獵、采冰、燒炭、建築等等。

君主將這些公田、賦田賜給貴族,換取貴族履行對君主的軍事義務,因為車戰存在的條件下,駟馬戰車的擁有者其實和封建騎士差不多。

不是什么人都能在戰車上放箭的、不是什么人都能駕駛戰車沖擊的,這需要脫產的軍事貴族。

而步兵沒有完全崛起之前,沒有戰車,就沒有軍事力量。用一百個徒卒的勞役,供養一名下士,這是極為必要的。一輛戰車用好了可以沖開一百多訓練低下的徒卒。

一旦改私田制,鐵器又出現,墨者又有錢財和利天下之心,那些原本依附在土地上的農奴一定會想辦法逃亡,墨者敢收攏,那就算是正式和本地小貴族翻臉。

一個一輩子只能做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另一個可以成為自耕農,還有大片的草地荒原可以開墾……這都不需要太費腦筋推算,就能知道後果。

舊貴族希望繼續保持原本的人身依附關系,獲取最多的收益。

這和墨者覬覦他們的土地沒有太大的關系,墨者覬覦的只是那種人身依附關系。

隨著鐵器的出現,這種人身依附關系可以被打破。看似只是打破這種人身依附關系,實則是農奴的大規模逃亡,而沒有農奴的土地是不能獲得收益的。

很簡單,你把農奴解放成自耕農,你們墨者提供鐵器和貸款讓他們去開墾,那我們貴族就算還有土地,有個卵用?難道我們自己去種地?

你們墨者承認私田,改革封建義務,提供貸款和鐵器扶植大自耕農和小自耕農,農奴紛紛逃亡到那些荒地去,沒人給我們貴族種地,我們的地還有價值嗎?

農奴脫離了人身依附,駟馬戰車後面沒有徒卒,我們就帶著一輛車去履行對君侯的封建義務?沒有軍事優勢,我們憑什么獲得特權?

這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墨者可以做的很堅決,因為墨者不需要這些小貴族的封建軍事義務。

魏國已經開始變革軍制了,步兵方陣已經開始逐漸成為戰爭的主力。

墨者可以做的很血腥,因為墨者不需要這些小貴族作為基層管理者。

墨者的學校雖然初建,但是小小的沛縣已集中了大量的可以被稱之為「士」的人才。

就要堅決,又要血腥,還不能讓外部勢力干涉,最好的時機就是楚人圍宋、宋國大貴族無暇顧及沛縣的時候。

而這個基礎,就需要墨者手中有一支隨時可以鎮壓的武裝力量。

三四百名墨者、外加三百多嚴苛訓練的沛縣義師,完全可以對付那些沛縣的小貴族。

但是一旦大量的墨者離開、義師前往商丘博取一個沛縣的自治地位,小貴族或許會找到機會反撲。

征召勞役用來冶鐵的農夫是一支力量,而如果能以挖掘水渠的名義將沛縣的動員力量抵達極限,則可以保證絕對的優勢撲滅任何的反撲。

按照沛縣萬民法的基礎,法理上其實墨者沒有資格管轄沛邑的貴族,因為他們沒有簽名承認十二草帛法。

但如今力量足夠、時機夠好,要是還琢磨著那些可笑的法理和合理性,墨者現在就可以解散了。

墨者說,貴族的封建權利不合理,講清楚道理之後請貴族簽名承認……這顯然是可笑的。如果認死理覺得貴族不承認不簽名,那么就沒有合法性……墨者也不用想著利天下了。

先干了再說。

這是適的想法,也是墨者高層基本同意的想法,因而可以在不驚動那些小貴族的前提下,先將民眾以挖掘水渠的名義集中起來,到時候分發武器,強制那些貴族放棄公田封地上的封建權利。

腦子清醒點的,墨者可以不折騰他們,讓他們衍化為經營性地主,讓他們轉型為新生產關系下的剝削階層。

腦子不清醒的,墨者有一萬種辦法鼓動那些公田封地上的農奴逃亡。

正如適當初和任克的辯論一樣,土地沒有人的耕種,是可以產生財富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