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對歌(上)(2 / 2)

庶俘羋撇撇嘴,想到之前那場不愉快也不快意的宴會,哼道:「趙侯算不得什么有利天下之心。只是……沒辦法。」

「他要夷那些叛亂者全族,可這些人中總歸有些孩子,那並無罪。以墨家之法,這些人不該死。」

「你說得對,趙侯就是故意為之,將他們罪罰為奴、隸,又說既是墨家之法他們不該死,那么這些人便要跟著咱們去高柳,任咱們處置。」

那士卒道:「連長,這些人可是恨著咱們呢。他們都覺得,要不是咱們,他們父祖兄弟不會死,他們也不會被牽連,更不會有夷族之禍。昨日宿營的時候,有幾個人惡狠狠地盯著我,咱們又不准打人罵人,他們的話我又聽不懂,真是……」

庶俘羋大笑道:「能不恨嗎?公子朝作亂,是咱們出面擊潰了公子朝,這些人事敗,死的死、俘的俘,剩余些老小寡婦,他們知道什么是天下?他們就知道自己的家族父兄夫君死在咱們手中,豈能不恨?」

「恨咱們也好,證明咱們做得對。你看,他們恨咱們,那些被授田的封地隸農,不是感謝咱們嗎?」

「恨我的人多了,我還不是活的好好的?胡人恨我,闕與君恨我,公子朝是我逼死的,誰能做到天下人只愛不恨呢?」

庶俘羋回頭看了看這數百名從貴族被貶斥罪罰為奴、隸、仆的人群,心中其實也頗多不滿。

這些人既不會稼穡又不會紡織,去了高柳有什么用?

墨家的道義和天志推理中,這些人是蠹蟲,對於這些人庶俘羋帶著一種天然的鄙棄。

趙侯解決了公子朝之亂,墨家便是他必須要提防的對象,大量被牽連的貴族子嗣後裔被判處夷族,這就是在將墨家的軍。

當時朝堂上一唱一和,有人說罪當夷族,並舉了斬草除根的例子,言「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薀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可立刻就有人說,趙侯平定叛亂,多賴墨家之力,以墨家之法,以人為體,不以族論,所以應該免除這些人的死,而讓他們跟隨墨家去學學利民之理。

一唱一和就是說給墨家那幾個人聽的,這是逼著墨家收下這些人:趙侯可以夷族,天下人都覺得正常,一直以來就是如此;但是墨家不可以允許夷族,因為墨家的義站的太高,墨家若是反對夷族那么罪責就在墨家,口是心非。

這種情況下,也只好接受了這群人,先行送往高柳。

趙地的墨者對於這件事都是心懷不滿,一開始也是並不同意,為此還召開了一次同義會討論這件事。

趙地墨者的成分復雜,有代地的胡人、有泗上的青年、有別國的游士、有逃亡的趙人隸農,對於貴族的仇怨非是一日兩日。

但最終還是胡非子出面講道理,屈將出面壓服了眾人,最終才得以同意這件事。

除卻墨家之法以人為主體、不以家族為法律承受的主體外,在道義上墨家也是不得不接受這些人。

因為墨家《非命》,同時反對「貴者恆貴、賤者恆賤」的血統論。

既然不認可「貴者恆貴、賤者恆賤」,那么就不得不承認「蠹蟲是源於制度,而非是父子相傳的」。

換言之,貴族之所以是蠹蟲,不是因為他們生來就是蠹蟲,如果那樣的話「貴者恆貴、賤者恆賤」就是對的。

他們之所以是蠹蟲,源於分封建制的制度,使得他們可以不稼不穡便可取粟三百斛。

只要打破他們存在的基礎,那么他們的子嗣便可以不是蠹蟲,而可能成為勞作以溫飽富庶的人。

這是墨家內部的道義和在其辯術體系下的邏輯演繹,所以對於這些人的處置只能如此。

墨家和趙侯之間的後續談判還在繼續,答允的那些遷徙到雲中、九原的人口還在清點,這批貴族的族人便要先行前往高柳。

一路上怨恨不斷,正如庶俘羋所想的那樣,這些人不可能不恨他們,要不是墨家,他們覺得他們不會有這樣悲慘的境遇:若是公子朝成功,他們被清洗的就應該是公子章一系。

他們這些人沒覺得夷族是錯的,只是覺得夷自己的族是錯的,所以導致了公子朝失敗的墨家也便成為了他們最為仇恨的對象。

庶俘羋不在乎,他看不上這群人,他也參加過趙侯的宴會,在他眼中即便貴如趙侯,也不過是個眼界狹窄的小人物,他們這些人根本不懂什么叫天下。

怨言歸怨言,不屑歸不屑,可命令既已下達,他也只能選擇執行。

天黑之前,便要准備食宿,行進途中也沒什么好吃的,只是一些煮熟的麥粒和一些腌菜。

之前教孩子唱《蒹葭》的那婦人捧著一個盛滿了麥粒的瓦罐,奮力地吞咽著粗糲的食物。

身邊那個大一點的孩子連連咳嗽,將粗糲的、難以下咽的麥子吐出來,將瓦罐往地上一摔,罵道:「麥,賤人之食也!難以下咽,不能食。」

那個剛剛學會蒹葭的孩子也帶著哭腔道:「母親,我想吃鹿脯,這個咽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