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軍功酬爵(2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772 字 2021-02-23

緣由在於,最近一段時間,關於爵位設置的問題,是宏輔和陳長文正在打筆仗。

陳長文提出秦漢以降的二十等爵位系統,民爵久不授人,而官爵也進行了多次析分從列侯中又分出縣侯鄉侯亭侯多個層級既然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了,干脆一次性推翻,恢復周代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算了。

可是誰都料想不到,想當年為了使天子進位魏公,而曾經大力鼓吹過五等爵的是宏輔卻站出來表示反對。是宏輔說啦,首先所謂五等爵制,經過我數年來的考據,根本就是後人附會

左氏春秋有載:「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衛大夫各居其列。」孟子則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等等各種說法,層出不窮,相互矛盾。經過比對各書,是宏輔認為公羊傳的記載是比較符合周禮的,即「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余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也就是說,周代的爵位系統,其實只分三個層級。第一級是「公」,指的是「為王卿士」的比方說周公召公單公,以及「王者之後」的宋公,至於諸侯各自關起門來稱公,皆僭越也。第二級是「侯」,如齊侯晉侯魯侯,等等,指分封在王畿外的親附諸侯。第三級是伯子男,伯是畿內的小國,比方說毛伯原伯秦伯跟通「霸」的伯諸侯之長含義不同;子多為夷狄之君,如楚子徐子萊子等;男是附庸小國,如許男宿男驪戎男等。

所謂「五等爵」,既然基礎就是虛構的,那么也就沒有復興之理。這不是恢復周禮啊,只是借周禮的名義單搞一套罷了。

其次,周代的封爵都有采邑,如今的爵位則除了王公兩種外。都只有食邑而已,若說恢復,難道又要割裂中國,各據疆土嗎這種歷史的倒車可不能隨便開啊

所以是宏輔的建議,是在秦漢二十等爵的基礎上。重新設定民爵系統,並因應情勢,把官爵系統嚴密化。

其實有些話大家伙兒都只敢藏在心里,而不敢明宣之於口,但當政者自能心領神會。陳長文為什么要「恢復」五等爵不是崇尚周禮,而是為了把軍功爵向官僚爵作轉化。秦漢之爵,多償軍功,所以只要在戰場上斬獲一枚首級,便可獲得最低等的爵位公士。無軍功者,即便你位居卿相。也是不能夠封爵的。

西漢初年尚且維持這一制度,而且例無侯位不得拜相,所以宰相之位基本上都拿捏在軍功貴族手中。到了武帝的時候,覺得相權太大,應當裁抑,於是特命文士公孫弘為相,並且法外開恩,封他平津侯丞相封侯即源於此。

那么既然沒有軍功照樣封侯,軍功的榮耀便連年下降,民爵逐漸式微。終於不命,這也是一個主要的因素。陳長文建議「恢復」五等爵,就是要徹底排除民爵,而只命官爵。並且這官爵還跟軍功不再掛鉤無疑,這是有利於官僚階層的穩固和上升的。

但同樣支持官僚制度的是宏輔卻又有另外一番考量,那就是不希望徹底消除民爵,從而使得軍功貶值,軍人的地位下降,進而導致民間尚武之風被逐步摒棄。老百姓全都變成了統治者隨便搓圓捏方,侵略者一打就垮的乖綿羊。當然這話不能明著說,他只能提醒天子,蜀賊尚在,涼州亦未徹底平定,國家只有保持了從上到下的聞戰而喜的風氣,才能順利一統天下啊。

為此他重新擬就了一套制度,分爵位為二十五等:一公士,可比百石吏;二少士三中士四上士,可比比二百石與二百石上二百石吏……十二為公大夫,可比八百石吏,也就是小縣之長了以上為民爵;十三為少大夫,比上八百石吏……十八為常伯,比二千石;十九等亭伯以上,始有食邑,比之公卿,亭伯而鄉侯,鄉侯而縣侯,縣侯而郡公國公,諸王子則封郡王國王。

也就是說,把爵位等次和官品秩祿掛起鉤來,即便庶民得爵,其起居用度的等次亦可類比相應官吏,以示尊貴也。真要是同於秦漢制度,得爵即授田宅奴隸,估計朝廷給不起,所以只要給個名分就成啊。他還建議,鑒於國家初定百廢待興,庫用不足,可以允許庶民捐輸,以得民爵。其目的是為了從商賈和富裕的寒門手中撈出點兒錢來,既能填充國庫,同時又能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

其實若說僅僅恢復民爵,陳長文還未必會針鋒相對地表示反對,說不定就跟九品中正和科舉制度似的,他跟是宏輔私下商量一下,各退一步,提出個中間性的方案出來。問題允許庶民捐輸得爵,這必然影響到世家大族在社會中的統治地位啊,陳長文斷然不肯讓步。於是二人連番筆仗,各拉黨羽,並且引經據典,吵得天子一個頭兩個大。

如今趁著賞賜馬鈞的機會,是宏輔見縫插針,又提出他的爵位建議來啦。查其用意,以馬鈞的資歷,即便立有大功,也不可能一步登天為舊爵的最低位關內侯,若說以爵位酬之,那就必須恢復秦漢二十等爵,或者趕緊制定出關內侯以下新的爵位體系出來了。

所以此言一出,天子多少有些不耐煩,可是又不好疾言駁斥終究是宏輔所說也有道理啊。當下環視群臣:「卿等以為若何」曹子孝夏侯元讓當即站出來表示:「是太尉所言是也,臣等附議」未完待續。

ps:這張趁便交代一些背景和設定,可能有的讀者朋友會認為是在灌水……沒關系,爭取午夜前再更一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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